殡仪馆殡葬专用车(面包车)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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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殡葬专用车(面包车)招标变更



关于“ (略) 市 (略) 殡葬专用车(面包车)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修改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的 (略) 市 (略) 殡葬专用车(面包车) (略) 已 * 日发布,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作如下修改:

一、原谈判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略) 投车 (略) 投车辆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 (略) 投车辆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不接受二次授权;制造商和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投标。

4.  在 (略) 有工商注册登记的售后授 (略)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 (略) 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修改为: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略) 投车 (略) 投车辆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殡仪车辆改装(若营业执照无经营范 (略)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打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不接受二次授权,制造商和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投标。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 (略) 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略) 和谈判文件与本 (略) ,以本文为准。谈判公告和谈判 (略) 份, (略) 和 (略) 。

 
    (略) 文件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 (略) 市 (略)

联 系 人:敬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略) 明正 (略)

* 日



关于“ (略) 市 (略) 殡葬专用车(面包车)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修改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的 (略) 市 (略) 殡葬专用车(面包车) (略) 已 * 日发布,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作如下修改:

一、原谈判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略) 投车 (略) 投车辆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 (略) 投车辆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不接受二次授权;制造商和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投标。

4.  在 (略) 有工商注册登记的售后授 (略)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 (略) 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修改为: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略) 投车 (略) 投车辆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殡仪车辆改装(若营业执照无经营范 (略)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打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不接受二次授权,制造商和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投标。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 (略) 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略) 和谈判文件与本 (略) ,以本文为准。谈判公告和谈判 (略) 份, (略) 和 (略) 。

 
    (略) 文件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 (略) 市 (略)

联 系 人:敬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略) 明正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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