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庄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江庄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江庄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XZP*001
g430g1C3g7B5g11E9g2D6
江庄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XZP*00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
前往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P*001
2.项目名称:江庄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不接受超过*.00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江庄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1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合理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库房办公场所等基础条件以及管理等能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应答截止
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
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不
含开标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2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关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经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是,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是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本
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3.地点: (略) 贾汪区康馨园北区北门门面N3-07 (略) 。
4.售价:500元/份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3年05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 (略) 贾汪区康馨园北区北门门面N3-07 (略) 。
五公告期限
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9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文件的接收
1.磋商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前。
2.磋商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 (略) 贾汪区康馨园北区北门门面N3-07 (略) 。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
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
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潜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蒋工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贾汪区康馨园北区北门门面N3-07。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
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
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
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
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
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贾汪区江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贾汪区江庄镇杏沃村江庄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贾汪区康馨园北区北门门面N3-07
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话:0516-*
g4BCg1C3g2D01g2D93g4718g4C18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g439g1C3g3684g332Bg1BE9g153F
招标人: (略) 贾汪区江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贾汪区江庄镇杏沃村江庄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 许主任
电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略)
地址: 西三环路283号10幢9层44号
联系人: 蒋晓东
电话: *
电 子 邮 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江庄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XZP*001
g430g1C3g7B5g11E9g2D6
江庄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XZP*00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
前往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P*001
2.项目名称:江庄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不接受超过*.00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江庄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1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合理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库房办公场所等基础条件以及管理等能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应答截止
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
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不
含开标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2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关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经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是,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是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本
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3.地点: (略) 贾汪区康馨园北区北门门面N3-07 (略) 。
4.售价:500元/份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3年05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 (略) 贾汪区康馨园北区北门门面N3-07 (略) 。
五公告期限
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9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文件的接收
1.磋商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前。
2.磋商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 (略) 贾汪区康馨园北区北门门面N3-07 (略) 。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
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
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潜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蒋工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贾汪区康馨园北区北门门面N3-07。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
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
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
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
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
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贾汪区江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贾汪区江庄镇杏沃村江庄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贾汪区康馨园北区北门门面N3-07
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话:0516-*
g4BCg1C3g2D01g2D93g4718g4C18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g439g1C3g3684g332Bg1BE9g153F
招标人: (略) 贾汪区江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贾汪区江庄镇杏沃村江庄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 许主任
电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略)
地址: 西三环路283号10幢9层44号
联系人: 蒋晓东
电话: *
电 子 邮 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