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公安局新建河城街派出所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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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公安局新建河城街派出所项目更正公告

献县公安局新建河城街派出所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献县公安局新建河城街派出所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献县公安局新建河城街派出所项目已由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献发改招标核字[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和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献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献县河 (略) 内 2工程规模:拟建一栋两层框架结构派出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823.19平方米),一座地下消防水池(面积为176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工程。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4计划工期:6个月;5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1个标段;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否则相关投标无效。5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2020 ﹞ 46 号) 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8 09:00至2023-05-2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 招 标 全 流 程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0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 招 标 全 流 程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献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址:献县106国道西地址: (略) 运河区华元大厦13层1307号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刘主任

联系人:靳雪
电话:

0317-*

电话:0317-*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变更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献县公安局新建河城街派出所项目变更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开标时间:2023-06-08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6-08 09:30

现更正为:

开标时间:2023-06-08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6-08 09:00

其他内容不变


献县公安局新建河城街派出所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献县公安局新建河城街派出所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献县公安局新建河城街派出所项目已由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献发改招标核字[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和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献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献县河 (略) 内 2工程规模:拟建一栋两层框架结构派出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823.19平方米),一座地下消防水池(面积为176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工程。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4计划工期:6个月;5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1个标段;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否则相关投标无效。5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2020 ﹞ 46 号) 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8 09:00至2023-05-2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 招 标 全 流 程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0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 招 标 全 流 程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献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址:献县106国道西地址: (略) 运河区华元大厦13层1307号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刘主任

联系人:靳雪
电话:

0317-*

电话:0317-*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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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变更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献县公安局新建河城街派出所项目变更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开标时间:2023-06-08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6-08 09:30

现更正为:

开标时间:2023-06-08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6-08 09:00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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