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农业农村局会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会东县农业农村局会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会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项目名称以采购公告“会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为准
更正内容2:第二章 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现更正为: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成交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 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更正内容3:第二章 磋商须知七、合同事项27.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现更正为:第二章 磋商须知七、合同事项27.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更正内容4: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现更正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9日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名称:会东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会东县泰丰明珠亿鑫家园二楼
联系方式:0834-*
名称:四川恒秦 (略)
地址: (略) 凯乐路83号5楼( (略) 旁上电梯)
联系方式:0834-*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834-*
四川恒秦 (略)
2023年05月19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会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项目名称以采购公告“会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为准
更正内容2:第二章 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现更正为: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成交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 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更正内容3:第二章 磋商须知七、合同事项27.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现更正为:第二章 磋商须知七、合同事项27.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更正内容4: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现更正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9日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名称:会东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会东县泰丰明珠亿鑫家园二楼
联系方式:0834-*
名称:四川恒秦 (略)
地址: (略) 凯乐路83号5楼( (略) 旁上电梯)
联系方式:0834-*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834-*
四川恒秦 (略)
2023年05月1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