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涵江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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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涵江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N[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涵江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5-04,更正为:2023-05-14。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5-04 08:30:00,更正为:2023-05-15 10:2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5-04 08:30:00,更正为:2023-05-15 10:2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开标室(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 (略) 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6号开标室(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

商务项(F3×A3)满分为24.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

1

3.00

投标人承接过河流水体检测及综合整治方案项目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满分3分。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

3.00

投标人拥有重点实验室情况:①投标人拥有 (略) 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得3分。②投标人拥有 (略) 级重点实验室,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

3.00

根据投标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 的水质检测项目数量进行打分,每获得100项水质检测计量认证检测项目得1分,最高3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附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4

3.00

投标人编制过生态环境领域项目,每提供一项的得1.5分,满分3分。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

3.00

投 (略) 级综合治理的专业研究机构( (略) 级政府认可)的,每个得3分。投标人已成立县/区综合治理的专业研究机构(须获得县/区级政府认可)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

3.00

投标人近三年承接过国家、省级、市级生态环境类科研课题任务的,国家级项目1个得1.5分,省级项目1个得1分,市级项目1个得0.5分,最高3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

3.00

投标人服务提供近三年以来承接过水质类检测项目的,每提供一项的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的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1)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8

3.00

为保证服务便捷性,能够及时应对采购人的要求,根据投标人响应时间进行评分,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项目所辖地区响应时间60分钟以内的得3分;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项目所辖地区响应时间60分钟≤响应时间≤120分钟的得2分;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项目所辖地区响应时间120分钟≤响应时间≤180分钟的得1分;响应时间>180分钟或未承诺不得分。【项目所辖地区指涵江区新涵大街商务大楼12层: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①响应时间以驾驶汽车通勤时间计算;②提供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等电 (略) (略) 到采购人处的时间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响应时间计算依据。】

更正为:

商务项(F3×A3)满分为24.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

1

3.00

投标人承接过河流水体检测及综合整治方案项目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满分3分。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

3.00

投标人拥有重点实验室情况:①投标人拥有 (略) 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得3分。②投标人拥有 (略) 级重点实验室,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

3.00

根据投标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 的水质检测项目数量进行打分,每获得100项水质检测计量认证检测项目得1分,最高3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附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4

3.00

投标人编制过生态环境领域项目,每提供一项的得1.5分,满分3分。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

3.00

投 (略) 级河湖治理的专业研究机构( (略) 级政府认可)的,每个得3分。投标人已成立县/区河湖治理的专业研究机构(须获得县/区级政府认可)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

3.00

投标人近三年承接过国家、省级、市级生态环境类科研课题任务的,国家级项目1个得1.5分,省级项目1个得1分,市级项目1个得0.5分,最高3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

3.00

投标人服务提供近三年以来承接过水质类检测项目的,每提供一项的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的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1)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8

3.00

投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能满足2个小时内到达项目所在地,并及时对本项目工作相关信息向采购人汇报、反馈的得3分;满足4个小时内能到达项目所在地,并及时对本项目工作相关信息向采购人汇报、反馈的得2分;满足6个小时内能到达项目所在地,并及时对本项目工作相关信息向采购人汇报、反馈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和能实现承诺响应时间的合理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事项2: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二)工作要求2、监测 (五)成果要求

更正前:

2.1、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开展排口水质监测工作,晴天时有排水均要采样监测;雨天时等雨停一天后采样监测。水质检测须由有资质单位开展并提供监测报告和数据汇总表。

2.2入河排污口监测项目:氨氮、总磷、COD。监测频次:全年监测2次,其中上半年、下半年各监测1次。水质评价: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附件2“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相关标准进行评价。

2.3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CODcr、氨氮、总磷、总氮、盐度。监测频次:工业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农业排口每个季度各监测1次,其他排污口上半年、下半年各监测1次。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附件2“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相关标准进行评价。

6.2入河排污口监测项目:氨氮、总磷、COD。监测频次:全年监测2次,其中上半年、下半年各监测1次。水质评价: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附件2“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相关标准进行评价。

6.3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CODcr、氨氮、总磷、总氮、盐度。监测频次:工业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农业排口每个季度各监测1次,其他排污口上半年、下半年各监测1次。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附件2“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相关标准进行评价。

更正后:

2.1、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开展排口水质监测工作,晴天时有排水均要采样监测;雨天时等雨停一天后采样监测。水质检测须由有资质单位开展并提供监测报告和数据汇总表。

2.2入河排污口监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氨氮、总磷、COD。监测频次:全年监测2次,其中上半年、下半年各监测1次。水质评价: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附件2“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相关标准进行评价。

2.3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CODcr、氨氮、总磷、总氮、盐度等。监测频次:工业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农业排口每个季度各监测1次,其他排污口上半年、下半年各监测1次。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附件2“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中工业排污口、农业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等各类排污口的执行标准。

6.2入河排污口监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氨氮、总磷、COD。监测频次:全年监测2次,其中上半年、下半年各监测1次。水质评价: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附件2“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相关标准进行评价。

6.3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CODcr、氨氮、总磷、总氮、盐度等。监测频次:工业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农业排口每个季度各监测1次,其他排污口上半年、下半年各监测1次。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附件2“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中工业排污口、农业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等各类排污口的执行标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4月28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涵江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涵江区新涵街16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园东路1071号14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丽娟

电话:*

(略) (略)

2023年04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N[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涵江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5-04,更正为:2023-05-14。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5-04 08:30:00,更正为:2023-05-15 10:2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5-04 08:30:00,更正为:2023-05-15 10:2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开标室(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 (略) 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6号开标室(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

商务项(F3×A3)满分为24.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

1

3.00

投标人承接过河流水体检测及综合整治方案项目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满分3分。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

3.00

投标人拥有重点实验室情况:①投标人拥有 (略) 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得3分。②投标人拥有 (略) 级重点实验室,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

3.00

根据投标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 的水质检测项目数量进行打分,每获得100项水质检测计量认证检测项目得1分,最高3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附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4

3.00

投标人编制过生态环境领域项目,每提供一项的得1.5分,满分3分。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

3.00

投 (略) 级综合治理的专业研究机构( (略) 级政府认可)的,每个得3分。投标人已成立县/区综合治理的专业研究机构(须获得县/区级政府认可)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

3.00

投标人近三年承接过国家、省级、市级生态环境类科研课题任务的,国家级项目1个得1.5分,省级项目1个得1分,市级项目1个得0.5分,最高3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

3.00

投标人服务提供近三年以来承接过水质类检测项目的,每提供一项的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的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1)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8

3.00

为保证服务便捷性,能够及时应对采购人的要求,根据投标人响应时间进行评分,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项目所辖地区响应时间60分钟以内的得3分;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项目所辖地区响应时间60分钟≤响应时间≤120分钟的得2分;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项目所辖地区响应时间120分钟≤响应时间≤180分钟的得1分;响应时间>180分钟或未承诺不得分。【项目所辖地区指涵江区新涵大街商务大楼12层: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①响应时间以驾驶汽车通勤时间计算;②提供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等电 (略) (略) 到采购人处的时间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响应时间计算依据。】

更正为:

商务项(F3×A3)满分为24.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

1

3.00

投标人承接过河流水体检测及综合整治方案项目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满分3分。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

3.00

投标人拥有重点实验室情况:①投标人拥有 (略) 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得3分。②投标人拥有 (略) 级重点实验室,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

3.00

根据投标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 的水质检测项目数量进行打分,每获得100项水质检测计量认证检测项目得1分,最高3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附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4

3.00

投标人编制过生态环境领域项目,每提供一项的得1.5分,满分3分。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

3.00

投 (略) 级河湖治理的专业研究机构( (略) 级政府认可)的,每个得3分。投标人已成立县/区河湖治理的专业研究机构(须获得县/区级政府认可)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

3.00

投标人近三年承接过国家、省级、市级生态环境类科研课题任务的,国家级项目1个得1.5分,省级项目1个得1分,市级项目1个得0.5分,最高3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

3.00

投标人服务提供近三年以来承接过水质类检测项目的,每提供一项的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的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1)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8

3.00

投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能满足2个小时内到达项目所在地,并及时对本项目工作相关信息向采购人汇报、反馈的得3分;满足4个小时内能到达项目所在地,并及时对本项目工作相关信息向采购人汇报、反馈的得2分;满足6个小时内能到达项目所在地,并及时对本项目工作相关信息向采购人汇报、反馈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和能实现承诺响应时间的合理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事项2: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二)工作要求2、监测 (五)成果要求

更正前:

2.1、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开展排口水质监测工作,晴天时有排水均要采样监测;雨天时等雨停一天后采样监测。水质检测须由有资质单位开展并提供监测报告和数据汇总表。

2.2入河排污口监测项目:氨氮、总磷、COD。监测频次:全年监测2次,其中上半年、下半年各监测1次。水质评价: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附件2“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相关标准进行评价。

2.3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CODcr、氨氮、总磷、总氮、盐度。监测频次:工业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农业排口每个季度各监测1次,其他排污口上半年、下半年各监测1次。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附件2“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相关标准进行评价。

6.2入河排污口监测项目:氨氮、总磷、COD。监测频次:全年监测2次,其中上半年、下半年各监测1次。水质评价: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附件2“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相关标准进行评价。

6.3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CODcr、氨氮、总磷、总氮、盐度。监测频次:工业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农业排口每个季度各监测1次,其他排污口上半年、下半年各监测1次。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附件2“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相关标准进行评价。

更正后:

2.1、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开展排口水质监测工作,晴天时有排水均要采样监测;雨天时等雨停一天后采样监测。水质检测须由有资质单位开展并提供监测报告和数据汇总表。

2.2入河排污口监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氨氮、总磷、COD。监测频次:全年监测2次,其中上半年、下半年各监测1次。水质评价: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附件2“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相关标准进行评价。

2.3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CODcr、氨氮、总磷、总氮、盐度等。监测频次:工业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农业排口每个季度各监测1次,其他排污口上半年、下半年各监测1次。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附件2“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中工业排污口、农业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等各类排污口的执行标准。

6.2入河排污口监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氨氮、总磷、COD。监测频次:全年监测2次,其中上半年、下半年各监测1次。水质评价: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附件2“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相关标准进行评价。

6.3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CODcr、氨氮、总磷、总氮、盐度等。监测频次:工业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农业排口每个季度各监测1次,其他排污口上半年、下半年各监测1次。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附件2“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中工业排污口、农业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等各类排污口的执行标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4月28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涵江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涵江区新涵街16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园东路1071号14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丽娟

电话:*

(略) (略)

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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