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望都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望 (略) 康复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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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望 (略) 康复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 (略) 康复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望发改审字【202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 (略)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望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3608平方米,本次新建康复中心楼1栋,地下一层、地上七层,主要包括康复针灸门诊,康复大厅,康复病区,并配套建设人防工程、室外给排水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地点:望都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侧(北陈庄村村西),望 (略) 院内。计划工期:计划设计开工时间:2023年4月20日,计划设计竣工时间:2023年5月19日;计划施工开工时间:2023年5月20日,计划施工竣工时间:2024年12月31日;计划总工期: 622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施工工期 :592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并能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3.2.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3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09 00:00至2023-05-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3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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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望 (略) 康复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中止公告 项目编号:HBCT-*-001 中止原因:因原采购文件调整,中止本次招标,修改后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中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 招 标 人:望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3年5月19日 |
【望 (略) 康复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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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 (略) 康复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 (略) 康复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望发改审字【202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 (略)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望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3608平方米,本次新建康复中心楼1栋,地下一层、地上七层,主要包括康复针灸门诊,康复大厅,康复病区,并配套建设人防工程、室外给排水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地点:望都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侧(北陈庄村村西),望 (略) 院内。计划工期:计划设计开工时间:2023年4月20日,计划设计竣工时间:2023年5月19日;计划施工开工时间:2023年5月20日,计划施工竣工时间:2024年12月31日;计划总工期: 622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施工工期 :592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并能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3.2.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3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09 00:00至2023-05-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3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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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 (略) 康复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中止公告 项目编号:HBCT-*-001 中止原因:因原采购文件调整,中止本次招标,修改后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中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 招 标 人:望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3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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