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集团交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度餐饮业务外包服务谈判采购)补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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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集团交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度餐饮业务外包服务谈判采购)补遗、变更

山西路桥集团 (略)

2023年度餐饮服务业务外包谈判采购变更公告

(第1号)

各供应商:

我单位于2023年5月17日在《山西国资数智采购平台》、《山西 (略) 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2023年度餐饮服务业务外包谈判采购公告。现将有关内容变更如下:

一、针对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3.1.(5)条

原文:(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2)餐饮营养师1名,需持有高级及以上餐饮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 厨师3名,需持有高级及以上中式烹调职业资格证书; 面点师3名,需持有高级及以上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3)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4)人员年龄在18—55周岁。

现变更为:“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厨师长1名、厨师(炒锅)2名、面点师3名、配菜员2名、服务员2名、保洁员1名、洗碗工2名;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人员年龄在18—55周岁。”

二、针对合同草案 第二.2.(9)条

原文:“(9)如遇加班、客饭及重大活动等用餐需调拨增加餐饮服务人员时费用包含在本合同内不再另行增加服务费用。”

现变更为:“(9)如遇加班、客饭及重大活动等(除培训外)用餐需调拨增加餐饮服务人员时费用包含在本合同内不再另行增加服务费用。”

三、针对合同草案第四.1条

原文:合同总金额(含税):元(大写:元 ),税率为6%,其中:不含税价为 元,税金为元,具体金额以经*方考核确认后当月实际支付的餐饮服务费为准。*方就餐人数 【一层职工餐厅400人,二层培训餐厅每次就餐人数以书面通知为准】人(正负20%以内),合同总金额不变,就餐人数未达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人数前根据实际就餐人数经考核后结算。详见《餐饮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现变更为:“合同总金额(含税): 元(大写:),税率为6%,其中:不含税价为 元,税金为元,具体金额以经*方考核确认后当月实际支付的餐饮服务费为准。*方就餐人数 一层职工餐厅400人(正负20%以内),合同总金额不变,就餐人数未达采购文件中约定的人数前,根据实际就餐人数经考核后结算。详见《餐饮服务质量考核细则》;二层培训餐厅每次就餐人数以实际参加培训人员为准。”

四、针对合同草案第四.2条

原文:2、付款方式: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根据每季度*方按合同约定实际完成的服务事项,经*方书面确认后据实结算与支付。

现变更为:“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根据每季度*方按合同约定实际完成的服务事项,经*方书面确认后据实结算与支付。*方在收到*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季度餐饮服务费,*方付款前,*方应当向*方提供相应金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提供,*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针对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条

原文:六、人员需求:

(1)项目负责人1人;

(2)餐饮营养师1名,需持有高级及以上餐饮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

厨师3名,需持有高级及以上中式烹调职业资格证书

面点师3名,需持有高级及以上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

(3)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4)人员年龄在18—55周岁。

现变更为:“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厨师长1名、厨师(炒锅)2名、面点师3名、配菜员2名、服务员2名、保洁员1名、洗碗工2名;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人员年龄除服务员要求18-45岁外,其余在18—55周岁。”

六、监督部门: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 (略) 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 (略) 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路桥集团 (略)

地 址: (略) 寿阳县平头镇山西数字化交通产业园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无限座机,仅限工作时间)

邮 箱:*@*xlq.com

附件:《餐饮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采购人:山西路桥集团 (略)

2023年05月17日

山西路桥集团 (略)

2023年度餐饮服务业务外包谈判采购变更公告

(第1号)

各供应商:

我单位于2023年5月17日在《山西国资数智采购平台》、《山西 (略) 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2023年度餐饮服务业务外包谈判采购公告。现将有关内容变更如下:

一、针对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3.1.(5)条

原文:(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2)餐饮营养师1名,需持有高级及以上餐饮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 厨师3名,需持有高级及以上中式烹调职业资格证书; 面点师3名,需持有高级及以上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3)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4)人员年龄在18—55周岁。

现变更为:“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厨师长1名、厨师(炒锅)2名、面点师3名、配菜员2名、服务员2名、保洁员1名、洗碗工2名;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人员年龄在18—55周岁。”

二、针对合同草案 第二.2.(9)条

原文:“(9)如遇加班、客饭及重大活动等用餐需调拨增加餐饮服务人员时费用包含在本合同内不再另行增加服务费用。”

现变更为:“(9)如遇加班、客饭及重大活动等(除培训外)用餐需调拨增加餐饮服务人员时费用包含在本合同内不再另行增加服务费用。”

三、针对合同草案第四.1条

原文:合同总金额(含税):元(大写:元 ),税率为6%,其中:不含税价为 元,税金为元,具体金额以经*方考核确认后当月实际支付的餐饮服务费为准。*方就餐人数 【一层职工餐厅400人,二层培训餐厅每次就餐人数以书面通知为准】人(正负20%以内),合同总金额不变,就餐人数未达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人数前根据实际就餐人数经考核后结算。详见《餐饮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现变更为:“合同总金额(含税): 元(大写:),税率为6%,其中:不含税价为 元,税金为元,具体金额以经*方考核确认后当月实际支付的餐饮服务费为准。*方就餐人数 一层职工餐厅400人(正负20%以内),合同总金额不变,就餐人数未达采购文件中约定的人数前,根据实际就餐人数经考核后结算。详见《餐饮服务质量考核细则》;二层培训餐厅每次就餐人数以实际参加培训人员为准。”

四、针对合同草案第四.2条

原文:2、付款方式: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根据每季度*方按合同约定实际完成的服务事项,经*方书面确认后据实结算与支付。

现变更为:“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根据每季度*方按合同约定实际完成的服务事项,经*方书面确认后据实结算与支付。*方在收到*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季度餐饮服务费,*方付款前,*方应当向*方提供相应金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提供,*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针对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条

原文:六、人员需求:

(1)项目负责人1人;

(2)餐饮营养师1名,需持有高级及以上餐饮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

厨师3名,需持有高级及以上中式烹调职业资格证书

面点师3名,需持有高级及以上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

(3)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4)人员年龄在18—55周岁。

现变更为:“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厨师长1名、厨师(炒锅)2名、面点师3名、配菜员2名、服务员2名、保洁员1名、洗碗工2名;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人员年龄除服务员要求18-45岁外,其余在18—55周岁。”

六、监督部门: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 (略) 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 (略) 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路桥集团 (略)

地 址: (略) 寿阳县平头镇山西数字化交通产业园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无限座机,仅限工作时间)

邮 箱:*@*xlq.com

附件:《餐饮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采购人:山西路桥集团 (略)

202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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