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233道路(墩尚段)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赣榆区233道路(墩尚段)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9 21: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赣榆区233道路(墩尚段)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233道路(墩尚段)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 (略) 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以赣行审投【2023】91号文批准,项目发包人为赣榆区墩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墩尚镇财政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赣榆区墩尚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提升改造范围主要为233国道赣榆墩尚段(东至漫水桥,西至沙河*巷村交界),现状路面宽14m,全长10.578Km。目前该路段已成为墩尚镇居民出行的主要道路,同时又需承担过境交通通行的需求。 (略) 干道的通畅、车辆的安全行驶以及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通过辅道串联各相交道口,减少道口开口数量,采用侧分带实现机非分离,改善233国道交通安全,减少沿线道口对233国道主线的横向干扰,保证主线道路通行的畅通。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辅道3577米、辅道拓宽改造15118米、排水、照明、电力干线入地土建 、绿化、镇区商户门前找平、环境整治等。
2.2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赣榆区233道路(墩尚段)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拟划分为两个标段,即G233DSDFD-SG1、G233DSDFD-SG2标段,各标段合同范围如下:
G233DSDFD-SG1标段:赣榆区233道路(墩尚段)提升工程桩号K0+000~K5+130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照明、电力干线入地土建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G233DSDFD-SG2标段:赣榆区233道路(墩尚段)提升工程桩号K5+130~K10+578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绿化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工期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根据《 (略) 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 (略) 公 (略) 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 (略) 公 (略) 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的项目经理(含副职),已交工验收合格,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已交工验收合格。
(6)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每标段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发包人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3.7 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地址: (略) 赣榆区墩尚镇幸福路1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徐镇长
招标代理:江苏建博 (略)
地 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郇工
电 话:*
E-mail: *@*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 (略) (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
(6)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05月19日23时5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23时59分。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 12日09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 (略) 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05月19 日
发布时间:2023-05-19 21: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赣榆区233道路(墩尚段)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233道路(墩尚段)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 (略) 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以赣行审投【2023】91号文批准,项目发包人为赣榆区墩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墩尚镇财政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赣榆区墩尚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提升改造范围主要为233国道赣榆墩尚段(东至漫水桥,西至沙河*巷村交界),现状路面宽14m,全长10.578Km。目前该路段已成为墩尚镇居民出行的主要道路,同时又需承担过境交通通行的需求。 (略) 干道的通畅、车辆的安全行驶以及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通过辅道串联各相交道口,减少道口开口数量,采用侧分带实现机非分离,改善233国道交通安全,减少沿线道口对233国道主线的横向干扰,保证主线道路通行的畅通。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辅道3577米、辅道拓宽改造15118米、排水、照明、电力干线入地土建 、绿化、镇区商户门前找平、环境整治等。
2.2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赣榆区233道路(墩尚段)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拟划分为两个标段,即G233DSDFD-SG1、G233DSDFD-SG2标段,各标段合同范围如下:
G233DSDFD-SG1标段:赣榆区233道路(墩尚段)提升工程桩号K0+000~K5+130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照明、电力干线入地土建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G233DSDFD-SG2标段:赣榆区233道路(墩尚段)提升工程桩号K5+130~K10+578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绿化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工期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根据《 (略) 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 (略) 公 (略) 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 (略) 公 (略) 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的项目经理(含副职),已交工验收合格,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已交工验收合格。
(6)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每标段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发包人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3.7 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地址: (略) 赣榆区墩尚镇幸福路1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徐镇长
招标代理:江苏建博 (略)
地 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郇工
电 话:*
E-mail: *@*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 (略) (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
(6)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05月19日23时5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23时59分。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 12日09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 (略) 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05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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