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教学综合楼B项目补充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教学综合楼B项目补充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2 11: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晋兴职业中专学校教学综合楼B项目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略) 晋兴职业中专 (略) 晋兴职业中专学校教学综合楼B项目(招标编号:晋建施招*)现补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号增加:(7)根据《关于修订<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23〕10号)规定,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格式已做修改,具体详见附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三、本项目补充发布“预算审核说明”,具体详见附件“预算审核说明”,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四、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6.2.3修改为: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外,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施工缓慢或因承包人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10%及以上或根本无法达到的。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分部施工质量明显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经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
(3)承包人因其他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被查封本工程专户或有关司法部门要求发包人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协助执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承包人擅自更换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人员中的人员不能及时到位或擅自更换,经发包人提出异议后 10 天内不纠正的。
(5)承包人对专户的使用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监管要求,且在一个月内仍无法整改的。
(6)承包人因欠缴税款致使工程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拒绝为其提供税务发票的。
(7) 承包人宣告破产或宣告停业清理。
(8)承包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五、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招标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 (略) 晋兴职业中专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日期:2023年5月22日
发布时间:2023-05-22 11: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晋兴职业中专学校教学综合楼B项目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略) 晋兴职业中专 (略) 晋兴职业中专学校教学综合楼B项目(招标编号:晋建施招*)现补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号增加:(7)根据《关于修订<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23〕10号)规定,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格式已做修改,具体详见附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三、本项目补充发布“预算审核说明”,具体详见附件“预算审核说明”,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四、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6.2.3修改为: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外,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施工缓慢或因承包人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10%及以上或根本无法达到的。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分部施工质量明显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经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
(3)承包人因其他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被查封本工程专户或有关司法部门要求发包人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协助执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承包人擅自更换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人员中的人员不能及时到位或擅自更换,经发包人提出异议后 10 天内不纠正的。
(5)承包人对专户的使用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监管要求,且在一个月内仍无法整改的。
(6)承包人因欠缴税款致使工程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拒绝为其提供税务发票的。
(7) 承包人宣告破产或宣告停业清理。
(8)承包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五、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招标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 (略) 晋兴职业中专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日期: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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