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各级各类项目结题、变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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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各级各类项目结题、变更工...

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各级各类项目结题、变更工作的通知

(略) 、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管理,规范项目结题、项目变更和项目清理程序,我处将开始受理2022年度上半年各级各类项目的结题、项目变更及进行校级课题清理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类别

1.校级项目,一式一份

2. (略) 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一式三份

3. (略) 教育厅科技项目,一式三份

4. (略) 文化艺术规划项目,一式三份

5. (略) 社科规划项目,一式三份

6. (略) 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一式一份

7. (略)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式三份

二、项目结题要求

对符合结题要求的上述项目(具体项目及其结题表格和结题要求见附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结题材料,结题项目类别1-4的项目采取线下结题方式,结题项目类别5-7的项目采取线上结题方式,具体要求分别为:

1.线下结题

(1)结题材料包括封面、目录、课题申请书、立项书、课题结项书、成果等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2)电子版结题材料请于2022年6月17日前发至祝霞老师OA,进行初步审查。

(3)纸质结题材料请于2022年6月23日前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项目科集贤楼410。

2.线上结题

(1) (略) 社科规划项目。请结题老师仔细阅读附件中“省高校人文网上结项说明材料”,于2022年6月17日前在网上上传结题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结题材料一式三份。

(2) (略) 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请结题老师仔细阅读附件中“省社科规划项目网上结项说明材料”,于2022年6月17日前在网上上传结题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结题材料一式三份。

(3) (略)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结题老师仔细阅读附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结项说明材料”,于2022年6月10日前在网上上传结题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结题材料一式三份。

三、项目撤项及变更各项目负责人依据《 (略) 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变更规程》( (略) 科字〔2016〕01号)文件(见附件),于2022年6月17日前办理项目变更手续,除省自然科学基金6月10日前完成。

按相关项目管理规定,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或不能完成研究的项目,将予以撤项,撤项决定以项目管理部门具体发布的通知为准。

1.《 (略) 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两年以上仍不能完成研究的项目,由省社科规划办公室视情况作出撤项处理(2017年立项的项目本年度不能进行结题,请项目负责人本次提出延期申请,只能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前结题)。

2.《 (略)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课题立项后,须按课题申请书中结题时间按时结题。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年时间结题(无需提交延期申请),对不能通过鉴定的课题和已超过课题申请书原定结题时间一年(含一年)以上的课题,将撤销该课题。

3.《 (略)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办法》规定,课题在清理前未能完成研究的项目,由省教育厅作出撤项处理(2016年立项的项目本年度不能进行结题的将作撤项处理,部分2017年立项的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填写变更申请表由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审核盖章后上传至系统中进行变更,延期最长期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然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4.《 (略) 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被立项的项目,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延期,作为自行终止研究处理。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项目负责人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 (略) 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办批准。一般延期不超过一年,延期不超过一次。

四、校级项目清理

根据20 (略) 科字〔2017〕40号文件要求,2022年将对2019年立项且仍未结题的项目进行清理,请未结题老师及时结题。

联系电话:0793-*

附件:各级各类项目结题表格及结题要求

1.校级项目结题要求.zip
2. (略) 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要求.zip
3. (略) 教育厅科技项目结题要求.zip
4. (略) 文化艺术规划项目结题要求.zip
5. (略) 社科规划项目结题流程及要求.zip
6. (略) 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要求.zip
7. (略)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要求.zip
(略) 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变更规程.pdf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2年6月1日

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各级各类项目结题、变更工作的通知

(略) 、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管理,规范项目结题、项目变更和项目清理程序,我处将开始受理2022年度上半年各级各类项目的结题、项目变更及进行校级课题清理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类别

1.校级项目,一式一份

2. (略) 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一式三份

3. (略) 教育厅科技项目,一式三份

4. (略) 文化艺术规划项目,一式三份

5. (略) 社科规划项目,一式三份

6. (略) 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一式一份

7. (略)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式三份

二、项目结题要求

对符合结题要求的上述项目(具体项目及其结题表格和结题要求见附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结题材料,结题项目类别1-4的项目采取线下结题方式,结题项目类别5-7的项目采取线上结题方式,具体要求分别为:

1.线下结题

(1)结题材料包括封面、目录、课题申请书、立项书、课题结项书、成果等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2)电子版结题材料请于2022年6月17日前发至祝霞老师OA,进行初步审查。

(3)纸质结题材料请于2022年6月23日前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项目科集贤楼410。

2.线上结题

(1) (略) 社科规划项目。请结题老师仔细阅读附件中“省高校人文网上结项说明材料”,于2022年6月17日前在网上上传结题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结题材料一式三份。

(2) (略) 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请结题老师仔细阅读附件中“省社科规划项目网上结项说明材料”,于2022年6月17日前在网上上传结题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结题材料一式三份。

(3) (略)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结题老师仔细阅读附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结项说明材料”,于2022年6月10日前在网上上传结题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结题材料一式三份。

三、项目撤项及变更各项目负责人依据《 (略) 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变更规程》( (略) 科字〔2016〕01号)文件(见附件),于2022年6月17日前办理项目变更手续,除省自然科学基金6月10日前完成。

按相关项目管理规定,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或不能完成研究的项目,将予以撤项,撤项决定以项目管理部门具体发布的通知为准。

1.《 (略) 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两年以上仍不能完成研究的项目,由省社科规划办公室视情况作出撤项处理(2017年立项的项目本年度不能进行结题,请项目负责人本次提出延期申请,只能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前结题)。

2.《 (略)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课题立项后,须按课题申请书中结题时间按时结题。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年时间结题(无需提交延期申请),对不能通过鉴定的课题和已超过课题申请书原定结题时间一年(含一年)以上的课题,将撤销该课题。

3.《 (略)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办法》规定,课题在清理前未能完成研究的项目,由省教育厅作出撤项处理(2016年立项的项目本年度不能进行结题的将作撤项处理,部分2017年立项的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填写变更申请表由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审核盖章后上传至系统中进行变更,延期最长期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然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4.《 (略) 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被立项的项目,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延期,作为自行终止研究处理。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项目负责人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 (略) 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办批准。一般延期不超过一年,延期不超过一次。

四、校级项目清理

根据20 (略) 科字〔2017〕40号文件要求,2022年将对2019年立项且仍未结题的项目进行清理,请未结题老师及时结题。

联系电话:0793-*

附件:各级各类项目结题表格及结题要求

1.校级项目结题要求.zip
2. (略) 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要求.zip
3. (略) 教育厅科技项目结题要求.zip
4. (略) 文化艺术规划项目结题要求.zip
5. (略) 社科规划项目结题流程及要求.zip
6. (略) 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要求.zip
7. (略)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要求.zip
(略) 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变更规程.pdf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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