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职业学校新校体育馆、体育场、食堂、专业部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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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职业学校新校体育馆、体育场、食堂、专业部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校体育馆、体育场、食堂、专业部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技术要求中送样须知和第五章评标办法5.6.2评分标准内容有调整,现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样品送样须知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送样时应按昭本次更下的送样须知进行送样。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6.2评分标准中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10 分,按以下原则进行扣分,直至10 分扣完为止: (1)样品焊接质量有①灰渣、②气孔、③焊瘤、④脱焊、⑤虚焊、⑥焊穿缺陷的,每有一处扣1分。 (2)注塑件有⑦飞边、⑧ 毛刺、⑨缺料的,每有一处扣1分。 (3)木制件封边条⑩不得有划痕,每有一处扣1分。 注:少送样、送错样、样品尺寸、结构等不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现更正为:“完全满足样品技术要求的得10分,按以下原则进行扣分:(1)样品焊接质量:①无灰渣、②无气孔、③无焊瘤、④无脱焊、⑤无虚焊、⑥无焊穿缺陷的;(2)注塑件:⑦无飞边、⑧无毛刺、⑨无缺料的;(3)木制件:⑩无划痕的,以上10项每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少送样、送错样、样品尺寸、结构等不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文件内容为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内,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获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编号:[*03549[2023]00183]

2、预算金额:335.61952万元;最高限价: 335.61952万元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 其他家具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收取方式为按合同金额的10%收取。交款方式:以汇票/本票/支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运行3个月无质量问题后投标人向采购单位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10日内,向投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中标供应商损失。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职业学校

地址:成都天府新区富民路一段223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正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3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先生

电话:028-*

中正 (略)

2023年05月22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校体育馆、体育场、食堂、专业部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技术要求中送样须知和第五章评标办法5.6.2评分标准内容有调整,现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样品送样须知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送样时应按昭本次更下的送样须知进行送样。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6.2评分标准中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10 分,按以下原则进行扣分,直至10 分扣完为止: (1)样品焊接质量有①灰渣、②气孔、③焊瘤、④脱焊、⑤虚焊、⑥焊穿缺陷的,每有一处扣1分。 (2)注塑件有⑦飞边、⑧ 毛刺、⑨缺料的,每有一处扣1分。 (3)木制件封边条⑩不得有划痕,每有一处扣1分。 注:少送样、送错样、样品尺寸、结构等不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现更正为:“完全满足样品技术要求的得10分,按以下原则进行扣分:(1)样品焊接质量:①无灰渣、②无气孔、③无焊瘤、④无脱焊、⑤无虚焊、⑥无焊穿缺陷的;(2)注塑件:⑦无飞边、⑧无毛刺、⑨无缺料的;(3)木制件:⑩无划痕的,以上10项每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少送样、送错样、样品尺寸、结构等不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文件内容为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内,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获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编号:[*03549[2023]00183]

2、预算金额:335.61952万元;最高限价: 335.61952万元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 其他家具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收取方式为按合同金额的10%收取。交款方式:以汇票/本票/支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运行3个月无质量问题后投标人向采购单位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10日内,向投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中标供应商损失。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职业学校

地址:成都天府新区富民路一段223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正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3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先生

电话:028-*

中正 (略)

2023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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