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医院迁建工程拆除工程补充通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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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迁建工程拆除工程补充通知三

公告标题:南通市中医院迁建工程拆除工程补充通知三

(略) 迁建工程拆除工程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2023年5月10日发布的“ (略) 迁建工程拆除工程”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拆除范围做如下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拆除范围:

(略) (略) 旧址3、4、5、7、8号楼等,拆除面积约17788.46平方米(含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等工作),具体以现场实测为准。

房屋设备拆除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拆除至基础底标高,见到泥土层为止,拆除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及地面附属物、构筑物,包括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室内地面、树木(除招标人自主迁移的树木外)等;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废旧建材、垃圾等由中标单位进行规范清运处置。整体拆除后,场地要求平整、干净、无杂物,表层为素土,同时覆盖不低于6针的防尘网。

注:(1)从配电房到各拆除单体的电缆由招标人处置,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成品保护及安全防护,保证保留建筑的正常供电。

(2)拆除过程中如对原有室外配套基础设施等形成破坏,由中标人按照不低于原标准进行恢复,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废旧建材、垃圾等全部由中标单位及时进行规范清运处置,清运建筑垃圾需至相关部门办理运输许可并运送至政府指定消纳场所,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当期拆除的建筑垃圾等须在当期要求的工期内及时处置完成。

建筑垃圾清运出崇川区(具体根据崇川区城管局要求清运建筑垃圾,房屋拆除按要求在住建局备案、“渣土清运”城管局渣土办完善手续)。

拆除范围明确为

(略) (略) 旧址3、4、5、7、8号楼,拆除面积约16993.46平方米(含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等工作),具体以现场实测为准。

房屋设备拆除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整体拆除至基础底标高,见到泥土层为止,拆除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及地面附属物、构筑物,包括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室内地面;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废旧建材、垃圾等由中标单位进行规范清运处置。整体拆除后,场地要求平整、干净、无杂物,表层为素土,同时覆盖不低于6针的防尘网。

注:(1)本项目拆除范围内的所有医疗设备、放射防护设施(含门、窗、墙、顶等)、家具、办公设施、可移动绿植、空调,由中标人进行拆除,但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其余拆除物均归中标人所有。

(2)从配电房到各拆除单体的电缆由招标人处置,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成品保护及安全防护,保证保留建筑的正常供电。

(3)拆除过程中如对原有室外配套基础设施等形成破坏,由中标人按照不低于原标准进行恢复,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废旧建材、垃圾等全部由中标单位及时进行规范清运处置,清运建筑垃圾需至相关部门办理运输许可并运送至政府指定消纳场所,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当期拆除的建筑垃圾等须在当期要求的工期内及时处置完成。

建筑垃圾清运出崇川区(具体根据崇川区城管局要求清运建筑垃圾,房屋拆除按要求在住建局备案、“渣土清运”城管局渣土办完善手续)。

二、原招标文件中拆除项目清单为:

序号

名称

楼宇编号

功能

占地面积(㎡)

层数

建筑面积(㎡)

建成年月

备注

1

老门诊楼

3号楼

职能科室

731

地上4层

2924.72

1990

按总平规划需拆除

2

老急诊楼

4号楼

一、二层体检、三层病房、四层检验科

429

地上4层

1716.3

1974.01

按总平规划需拆除

3

老干部楼

5号楼(D座)

住院病房

1038.4

地上6层

6230.4

1998

按总平规划需拆除

4

医技楼

7号楼

医技检查

480.3

地上4层

1921.31

1992、1998

1998加接

5

影像楼

7号楼

医技检查

520

地上5层

2598.93

1995

6

原小儿科楼

8号楼

职能科室、医技、图书馆

800

地上2层

1601.8

1966、1977、1990

1977、1990两次加接

7

临时建筑

795

795

南侧、西侧旁临时建筑,不含高压氧舱。具体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合计

17788.46

现调整为:

序号

名称

楼宇编号

功能

占地面积(㎡)

层数

建筑面积(㎡)

建成年月

备注

1

老门诊楼

3号楼

职能科室

731

地上4层

2924.72

1990

按总平规划需拆除

2

老急诊楼

4号楼

一、二层体检、三层病房、四层检验科

429

地上4层

1716.3

1974.01

按总平规划需拆除

3

老干部楼

5号楼(D座)

住院病房

1038.4

地上6层

6230.4

1998

按总平规划需拆除

4

医技楼

7号楼

医技检查

480.3

地上4层

1921.31

1992、1998

1998加接

5

影像楼

7号楼

医技检查

520

地上5层

2598.93

1995

6

原小儿科楼

8号楼

职能科室、医技、图书馆

800

地上2层

1601.8

1966、1977、1990

1977、1990两次加接

合计

16993.46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5月26日09时30分。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本项目前两次补充通知中与本补充通知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补充通知要求为准

招 标 人:南通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 (略)

2023年5月22日



公告标题:南通市中医院迁建工程拆除工程补充通知三

(略) 迁建工程拆除工程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2023年5月10日发布的“ (略) 迁建工程拆除工程”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拆除范围做如下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拆除范围:

(略) (略) 旧址3、4、5、7、8号楼等,拆除面积约17788.46平方米(含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等工作),具体以现场实测为准。

房屋设备拆除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拆除至基础底标高,见到泥土层为止,拆除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及地面附属物、构筑物,包括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室内地面、树木(除招标人自主迁移的树木外)等;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废旧建材、垃圾等由中标单位进行规范清运处置。整体拆除后,场地要求平整、干净、无杂物,表层为素土,同时覆盖不低于6针的防尘网。

注:(1)从配电房到各拆除单体的电缆由招标人处置,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成品保护及安全防护,保证保留建筑的正常供电。

(2)拆除过程中如对原有室外配套基础设施等形成破坏,由中标人按照不低于原标准进行恢复,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废旧建材、垃圾等全部由中标单位及时进行规范清运处置,清运建筑垃圾需至相关部门办理运输许可并运送至政府指定消纳场所,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当期拆除的建筑垃圾等须在当期要求的工期内及时处置完成。

建筑垃圾清运出崇川区(具体根据崇川区城管局要求清运建筑垃圾,房屋拆除按要求在住建局备案、“渣土清运”城管局渣土办完善手续)。

拆除范围明确为

(略) (略) 旧址3、4、5、7、8号楼,拆除面积约16993.46平方米(含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等工作),具体以现场实测为准。

房屋设备拆除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整体拆除至基础底标高,见到泥土层为止,拆除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及地面附属物、构筑物,包括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室内地面;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废旧建材、垃圾等由中标单位进行规范清运处置。整体拆除后,场地要求平整、干净、无杂物,表层为素土,同时覆盖不低于6针的防尘网。

注:(1)本项目拆除范围内的所有医疗设备、放射防护设施(含门、窗、墙、顶等)、家具、办公设施、可移动绿植、空调,由中标人进行拆除,但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其余拆除物均归中标人所有。

(2)从配电房到各拆除单体的电缆由招标人处置,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成品保护及安全防护,保证保留建筑的正常供电。

(3)拆除过程中如对原有室外配套基础设施等形成破坏,由中标人按照不低于原标准进行恢复,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废旧建材、垃圾等全部由中标单位及时进行规范清运处置,清运建筑垃圾需至相关部门办理运输许可并运送至政府指定消纳场所,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当期拆除的建筑垃圾等须在当期要求的工期内及时处置完成。

建筑垃圾清运出崇川区(具体根据崇川区城管局要求清运建筑垃圾,房屋拆除按要求在住建局备案、“渣土清运”城管局渣土办完善手续)。

二、原招标文件中拆除项目清单为:

序号

名称

楼宇编号

功能

占地面积(㎡)

层数

建筑面积(㎡)

建成年月

备注

1

老门诊楼

3号楼

职能科室

731

地上4层

2924.72

1990

按总平规划需拆除

2

老急诊楼

4号楼

一、二层体检、三层病房、四层检验科

429

地上4层

1716.3

1974.01

按总平规划需拆除

3

老干部楼

5号楼(D座)

住院病房

1038.4

地上6层

6230.4

1998

按总平规划需拆除

4

医技楼

7号楼

医技检查

480.3

地上4层

1921.31

1992、1998

1998加接

5

影像楼

7号楼

医技检查

520

地上5层

2598.93

1995

6

原小儿科楼

8号楼

职能科室、医技、图书馆

800

地上2层

1601.8

1966、1977、1990

1977、1990两次加接

7

临时建筑

795

795

南侧、西侧旁临时建筑,不含高压氧舱。具体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合计

17788.46

现调整为:

序号

名称

楼宇编号

功能

占地面积(㎡)

层数

建筑面积(㎡)

建成年月

备注

1

老门诊楼

3号楼

职能科室

731

地上4层

2924.72

1990

按总平规划需拆除

2

老急诊楼

4号楼

一、二层体检、三层病房、四层检验科

429

地上4层

1716.3

1974.01

按总平规划需拆除

3

老干部楼

5号楼(D座)

住院病房

1038.4

地上6层

6230.4

1998

按总平规划需拆除

4

医技楼

7号楼

医技检查

480.3

地上4层

1921.31

1992、1998

1998加接

5

影像楼

7号楼

医技检查

520

地上5层

2598.93

1995

6

原小儿科楼

8号楼

职能科室、医技、图书馆

800

地上2层

1601.8

1966、1977、1990

1977、1990两次加接

合计

16993.46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5月26日09时30分。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本项目前两次补充通知中与本补充通知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补充通知要求为准

招 标 人:南通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 (略)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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