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公安局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含耗材)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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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安局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含耗材)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含耗材)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清单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5-24 10:30:00,更正为:2023-05-30 10:1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5-24 10:30:00,更正为:2023-05-30 10:10:00。

招标补充文件

MYZC招补〔2023〕24号

---------------------------------------------------

关于MYZC竞磋(2023)30号

“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含耗材)”项目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文件发售中出现的问题,应采购人要求,现将MYZC竞磋(2023)30号“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含耗材)”项目作如下更正:

1、修改磋商文件“第四章 第二节 (二)一、服务内容”第三方兼容耗材服务清单内容,以修改后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2、将“第四章 第二节 (二)二、服务要求”的“★11、供应商配送硒鼓和碳粉耗材时,须提供耗材对应的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不提供视为虚假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更正为“★11、供应商配送硒鼓、墨水、墨盒耗材时,须提供耗材对应的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不提供视为虚假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05月30日 10时1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调整为:2023年05月30日 10时1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应当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 (略)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有效期内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在供应商用户中心获取用于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文件数据包(BBL格式),然后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否则将不 (略)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没有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需要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后,使用注册账号登*绵阳政府采购网进行操作)

3. (略) 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绵阳政府采购网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28-*转812、814、81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联系方式:0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芬

电话:0816-*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5月23日


相关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含耗材)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清单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5-24 10:30:00,更正为:2023-05-30 10:1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5-24 10:30:00,更正为:2023-05-30 10:10:00。

招标补充文件

MYZC招补〔2023〕24号

---------------------------------------------------

关于MYZC竞磋(2023)30号

“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含耗材)”项目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文件发售中出现的问题,应采购人要求,现将MYZC竞磋(2023)30号“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含耗材)”项目作如下更正:

1、修改磋商文件“第四章 第二节 (二)一、服务内容”第三方兼容耗材服务清单内容,以修改后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2、将“第四章 第二节 (二)二、服务要求”的“★11、供应商配送硒鼓和碳粉耗材时,须提供耗材对应的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不提供视为虚假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更正为“★11、供应商配送硒鼓、墨水、墨盒耗材时,须提供耗材对应的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不提供视为虚假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05月30日 10时1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调整为:2023年05月30日 10时1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应当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 (略)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有效期内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在供应商用户中心获取用于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文件数据包(BBL格式),然后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否则将不 (略)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没有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需要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后,使用注册账号登*绵阳政府采购网进行操作)

3. (略) 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绵阳政府采购网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28-*转812、814、81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联系方式:0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芬

电话:0816-*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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