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交通养护建设项目(涉亚部分)监理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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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交通养护建设项目(涉亚部分)监理的变更公告

关于2023年度交通养护建设项目(涉亚部分)监理的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XSQ-2023-0341】

一、更正内容:

1、本项目原交易文件和交易公告中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公路工程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现更正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2、本项目原交易文件第二章响应须知12须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3.9条:“3.9现场监理人员配置要求表监理岗位人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人,公路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65;总监代表1人,公路专业,国家注册监 (略) 级监理工程师≤55 ;监理工程师1人,公路专业,国家注册监 (略) 级监理工程师≤55;监理员1人,公路专业,省级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上岗证≤55;安全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岗位证书或安全监理考核证书≤55;注:(1)不含文秘、驾驶员、后勤人员等辅助人员,辅助人员由监理单位按一定比例自行配备。(2)缺陷责任期间监理人员必须留守驻地办。(3)为完成本项工程,监理人员安排应科学合理并充分满足本工程实际需要,其人员可自行补充,并不得少于按规定配备的相应人员。(4)响应人在响应文件内需提供符合现场监理人员配置要求表的有效证明资料,包括投标人为现场监理人员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等材料。(5)根据监理规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配备可随工程施工进展情况作相应的调整,但需满足不同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6)配置表中的人员需按规定要求,到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佩证上岗。”

现更正为:“3.9现场监理人员配置要求表监理岗位人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年龄≤60;副总监(兼安全)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年龄≤55 ;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年龄≤55;监理员1人,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协会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员培训证书。年龄≤55;注:(1)不含文秘、驾驶员、后勤人员等辅助人员,辅助人员由监理单位按一定比例自行配备。(2)缺陷责任期间监理人员必须留守驻地办。(3)为完成本项工程,监理人员安排应科学合理并充分满足本工程实际需要,其人员可自行补充,并不得少于按规定配备的相应人员。(4)响应人在响应文件内需提供符合现场监理人员配置要求表的有效证明资料,包括投标人为现场监理人员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等材料。(5)根据监理规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配备可随工程施工进展情况作相应的调整,但需满足不同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6)配置表中的人员需按规定要求,到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佩证上岗。”

3、其余内容不变。

二、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略) 萧山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萧山区北干街道袖清巷交扬大厦B座14-15层

联 系 人:庞才梁

电 话:0571-*

招标代理:浙江 (略)

地 址: (略) 萧山区永久路288号万象汇B座1501室

联 系 人:汪欣怡

电 话:0571-*

2023年05月23日


关于2023年度交通养护建设项目(涉亚部分)监理的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XSQ-2023-0341】

一、更正内容:

1、本项目原交易文件和交易公告中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公路工程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现更正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2、本项目原交易文件第二章响应须知12须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3.9条:“3.9现场监理人员配置要求表监理岗位人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人,公路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65;总监代表1人,公路专业,国家注册监 (略) 级监理工程师≤55 ;监理工程师1人,公路专业,国家注册监 (略) 级监理工程师≤55;监理员1人,公路专业,省级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上岗证≤55;安全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岗位证书或安全监理考核证书≤55;注:(1)不含文秘、驾驶员、后勤人员等辅助人员,辅助人员由监理单位按一定比例自行配备。(2)缺陷责任期间监理人员必须留守驻地办。(3)为完成本项工程,监理人员安排应科学合理并充分满足本工程实际需要,其人员可自行补充,并不得少于按规定配备的相应人员。(4)响应人在响应文件内需提供符合现场监理人员配置要求表的有效证明资料,包括投标人为现场监理人员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等材料。(5)根据监理规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配备可随工程施工进展情况作相应的调整,但需满足不同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6)配置表中的人员需按规定要求,到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佩证上岗。”

现更正为:“3.9现场监理人员配置要求表监理岗位人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年龄≤60;副总监(兼安全)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年龄≤55 ;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年龄≤55;监理员1人,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协会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员培训证书。年龄≤55;注:(1)不含文秘、驾驶员、后勤人员等辅助人员,辅助人员由监理单位按一定比例自行配备。(2)缺陷责任期间监理人员必须留守驻地办。(3)为完成本项工程,监理人员安排应科学合理并充分满足本工程实际需要,其人员可自行补充,并不得少于按规定配备的相应人员。(4)响应人在响应文件内需提供符合现场监理人员配置要求表的有效证明资料,包括投标人为现场监理人员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等材料。(5)根据监理规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配备可随工程施工进展情况作相应的调整,但需满足不同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6)配置表中的人员需按规定要求,到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佩证上岗。”

3、其余内容不变。

二、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略) 萧山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萧山区北干街道袖清巷交扬大厦B座14-15层

联 系 人:庞才梁

电 话:0571-*

招标代理:浙江 (略)

地 址: (略) 萧山区永久路288号万象汇B座1501室

联 系 人:汪欣怡

电 话:0571-*

2023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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