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香港中路街道开放式楼院大件垃圾无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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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香港中路街道开放式楼院大件垃圾无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香港中路街道开放式楼院大件垃圾无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NCG*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香港中路街 (略) 大件垃圾无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 2023-05-24 09:40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服务能力: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配备的4辆重型自卸车的基础之上,每多配备一辆核定载重量≥8吨的重型自卸式货车,得1分,最多得8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所有人需和供应商名称一致)原件电子文档,否则不得分。 变更为:服务能力: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配备的4辆重型自卸车的基础之上,每多配备一辆核定载重量≥8吨的重型自卸式货车,得2分,最多得8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所有人需和供应商名称一致)原件电子文档,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2.更正日期: 2023-05-24 15: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略) 南区人民政府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南区闽江路116号*-5号
联系方式: 0532-*
2.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众 (略) 地址: (略) 北区重庆南路249号新都心苑2-2-404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人: 淳于继航 联系方式: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香港中路街道开放式楼院大件垃圾无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NCG*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香港中路街 (略) 大件垃圾无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 2023-05-24 09:40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服务能力: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配备的4辆重型自卸车的基础之上,每多配备一辆核定载重量≥8吨的重型自卸式货车,得1分,最多得8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所有人需和供应商名称一致)原件电子文档,否则不得分。 变更为:服务能力: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配备的4辆重型自卸车的基础之上,每多配备一辆核定载重量≥8吨的重型自卸式货车,得2分,最多得8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所有人需和供应商名称一致)原件电子文档,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2.更正日期: 2023-05-24 15: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略) 南区人民政府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南区闽江路116号*-5号
联系方式: 0532-*
2.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众 (略) 地址: (略) 北区重庆南路249号新都心苑2-2-404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人: 淳于继航 联系方式: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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