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道路绿化管养第二次更正公告[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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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道路绿化管养第二次更正公告[2023]

瑶海区道路绿化管养第二次更正公告[2023]
发布时间:2023-05-23
浏览次数:30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YYFZ00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瑶海区道路绿化管养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①所有作业机动车辆须持有 (略) 交警支队印发的绿化环卫禁行道路通行证。后期针对道路绿化养护特点,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和情况,对车辆数量和核定载质量进行合理优化。后期因抗旱抢险、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中标人应无条件满足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及增加车辆设备数量的要求,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配置或要求额外增加费用。机械设备(车辆)配置如下表所示:

机械设备(车辆)配置表

设备类型

设备要求

数量

绿化洒水车

核定载质量≥8 吨,不接受改装或组装车

≥3

巡查车

皮卡车

1

垃圾清运车

或自卸车或载货汽车,核定载质量≥4 吨

2

登高(或高空)作业车

作业有效高度≥15米,不接受改装或组装车

1

多功能抑尘车

核定载质量≥5 吨,不接受改装或组装车

1

应急抢险车辆

货车

1

”现变更为

①所有作业机动车辆须持有 (略) 交警支队印发的绿化环卫禁行道路通行证。后期针对道路绿化养护特点,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和情况,对车辆数量和核定载质量进行合理优化。后期因抗旱抢险、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中标人应无条件满足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及增加车辆设备数量的要求,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配置或要求额外增加费用。机械设备(车辆)配置如下表所示:

机械设备(车辆)配置表

设备类型

设备要求

数量

绿化洒水车

核定载质量≥8 吨,不接受改装或组装车

3

巡查车

皮卡车

1

垃圾清运车

或自卸车或载货汽车,核定载质量≥4 吨

2

登高(或高空)作业车

作业有效高度≥15米,不接受改装或组装车

1

多功能抑尘车

核定载质量≥5 吨,不接受改装或组装车

1

应急抢险车辆

货车

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自有设备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①设备所有权证明(如购销合同或购置发票等);②行驶证;③保险单;④车辆照片。如为租赁设备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①设备租赁证明(如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等);②行驶证;③保险单;④车辆照片;如为承诺中标后配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后配备的承诺函)

更正日期:2023年5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在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1年。采购人与中标人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不予续签。因本项目为绿化管养,服务周期长,项目熟悉周期较长,建议修改为服务期限为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年。

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项目服务周期为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因此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我公司所提供符合面积不低于F的河道绿化养护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面积不低于F的绿化养护业绩(业绩合同内容中须包含道路绿化养护内容)。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项目负责人不得兼职,我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为正在履约业绩,是否予以认可?后期履约过程中是否可以同时兼任?

答:予以认可,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我单位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企业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5、我单位提供年满60 周岁且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社保已交满的本单位退休人员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予认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人员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6、对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3详细审查”中“投标人实力”现提出以下疑问:

(1)我公司提供轿车作为巡查应急车辆,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巡查应急车辆应为皮卡车,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我公司提供绿化喷洒车作为绿化洒水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3)我公司提供核定载质量≥4 吨的中型(或重型)普通货车、中型(或重型)栏板货车等相关类型车辆作为垃圾清运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投标人所提供的垃圾清运车须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如: (略) 道路限行规定)。

(4)该项评审标准中所有要求的设施设备,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仅提供所有设施设备的承诺函,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如为承诺中标后配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设施设备的承诺函(承诺中标后配备相关设施设备)。

(5)该项评审标准中所有要求的设施设备,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部分设施设备的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材料并提供部分设备的承诺函,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的设施设备情况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7、我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第1-7包任一包别采购和第8包采购,是否可以同时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

答:可以,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1-8包采购,本项目第1-7包采用多投单中方式确定各包中标人,第8包不作要求。

8、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各包段范围”各包别养护面积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各包别的服务内容面积不符,请予以明确。

答: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各包段范围”中道路绿化管养(一级养护)面积为已养管路段“色块及地被”面积+待移交路段“色块及地被”面积。例:第一包道路绿化管养面积(一级养护)*m2=已养管路段“色块及地被”面积*m2+待移交路段“色块及地被”面积47560 m2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瑶海区绿化养护管理处

地址: (略) 瑶海区明光路与金孔路交口149号瑶海区绿化养护管理处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瑶海区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附件信息:

瑶海区道路绿化管养第二次更正公告[2023]
发布时间:2023-05-23
浏览次数:30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YYFZ00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瑶海区道路绿化管养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①所有作业机动车辆须持有 (略) 交警支队印发的绿化环卫禁行道路通行证。后期针对道路绿化养护特点,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和情况,对车辆数量和核定载质量进行合理优化。后期因抗旱抢险、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中标人应无条件满足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及增加车辆设备数量的要求,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配置或要求额外增加费用。机械设备(车辆)配置如下表所示:

机械设备(车辆)配置表

设备类型

设备要求

数量

绿化洒水车

核定载质量≥8 吨,不接受改装或组装车

≥3

巡查车

皮卡车

1

垃圾清运车

或自卸车或载货汽车,核定载质量≥4 吨

2

登高(或高空)作业车

作业有效高度≥15米,不接受改装或组装车

1

多功能抑尘车

核定载质量≥5 吨,不接受改装或组装车

1

应急抢险车辆

货车

1

”现变更为

①所有作业机动车辆须持有 (略) 交警支队印发的绿化环卫禁行道路通行证。后期针对道路绿化养护特点,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和情况,对车辆数量和核定载质量进行合理优化。后期因抗旱抢险、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中标人应无条件满足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及增加车辆设备数量的要求,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配置或要求额外增加费用。机械设备(车辆)配置如下表所示:

机械设备(车辆)配置表

设备类型

设备要求

数量

绿化洒水车

核定载质量≥8 吨,不接受改装或组装车

3

巡查车

皮卡车

1

垃圾清运车

或自卸车或载货汽车,核定载质量≥4 吨

2

登高(或高空)作业车

作业有效高度≥15米,不接受改装或组装车

1

多功能抑尘车

核定载质量≥5 吨,不接受改装或组装车

1

应急抢险车辆

货车

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自有设备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①设备所有权证明(如购销合同或购置发票等);②行驶证;③保险单;④车辆照片。如为租赁设备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①设备租赁证明(如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等);②行驶证;③保险单;④车辆照片;如为承诺中标后配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后配备的承诺函)

更正日期:2023年5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在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1年。采购人与中标人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不予续签。因本项目为绿化管养,服务周期长,项目熟悉周期较长,建议修改为服务期限为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年。

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项目服务周期为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因此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我公司所提供符合面积不低于F的河道绿化养护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面积不低于F的绿化养护业绩(业绩合同内容中须包含道路绿化养护内容)。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项目负责人不得兼职,我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为正在履约业绩,是否予以认可?后期履约过程中是否可以同时兼任?

答:予以认可,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我单位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企业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5、我单位提供年满60 周岁且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社保已交满的本单位退休人员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予认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人员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6、对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3详细审查”中“投标人实力”现提出以下疑问:

(1)我公司提供轿车作为巡查应急车辆,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巡查应急车辆应为皮卡车,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我公司提供绿化喷洒车作为绿化洒水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3)我公司提供核定载质量≥4 吨的中型(或重型)普通货车、中型(或重型)栏板货车等相关类型车辆作为垃圾清运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投标人所提供的垃圾清运车须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如: (略) 道路限行规定)。

(4)该项评审标准中所有要求的设施设备,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仅提供所有设施设备的承诺函,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如为承诺中标后配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设施设备的承诺函(承诺中标后配备相关设施设备)。

(5)该项评审标准中所有要求的设施设备,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部分设施设备的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材料并提供部分设备的承诺函,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的设施设备情况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7、我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第1-7包任一包别采购和第8包采购,是否可以同时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

答:可以,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1-8包采购,本项目第1-7包采用多投单中方式确定各包中标人,第8包不作要求。

8、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各包段范围”各包别养护面积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各包别的服务内容面积不符,请予以明确。

答: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各包段范围”中道路绿化管养(一级养护)面积为已养管路段“色块及地被”面积+待移交路段“色块及地被”面积。例:第一包道路绿化管养面积(一级养护)*m2=已养管路段“色块及地被”面积*m2+待移交路段“色块及地被”面积47560 m2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瑶海区绿化养护管理处

地址: (略) 瑶海区明光路与金孔路交口149号瑶海区绿化养护管理处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瑶海区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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