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生态宜居排水系统改造工程-香墅湾小区污水零直排巩固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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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生态宜居排水系统改造工程-香墅湾小区污水零直排巩固提升工程

南浔生态宜居排水系统改造工程-香墅湾小区污水零直排巩固提升工程变更公告及答疑澄清说明

各投标单位:

南浔生态宜居排水系统改造工程-香墅湾小区污水零直排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编号:NJSG(H)2023-091】招标文件变更公告及答疑澄清说明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16.2 承包人违约”第9条修改为“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a、工程竣工后15天内,承包人必须全部清退临时设施、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b、项目负责人月到位率要求85%天以上,项目负责人到位率未达到的,按未到岗天数计算,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8000元/天。技术负责人月到位率要求90%及以上,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8000元/天;c、安全员及其它班组成员月到位率要求90%天及以上,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到位率未达到的,按未到岗天数计算,每缺岗一天付违约金4000元/天·人。d、本工程未明确的违约赔偿事宜,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减有关费用”。

  2. 本项目无招标答疑。

    本次变更公告及答疑澄清说明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此说明有冲突的,以此说明为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南浔城投 (略)

    浙江 (略)

    2023年5月24日

*-72452-656-澄清修改信息

南浔生态宜居排水系统改造工程-香墅湾小区污水零直排巩固提升工程变更公告及答疑澄清说明

各投标单位:

南浔生态宜居排水系统改造工程-香墅湾小区污水零直排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编号:NJSG(H)2023-091】招标文件变更公告及答疑澄清说明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16.2 承包人违约”第9条修改为“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a、工程竣工后15天内,承包人必须全部清退临时设施、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b、项目负责人月到位率要求85%天以上,项目负责人到位率未达到的,按未到岗天数计算,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8000元/天。技术负责人月到位率要求90%及以上,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8000元/天;c、安全员及其它班组成员月到位率要求90%天及以上,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到位率未达到的,按未到岗天数计算,每缺岗一天付违约金4000元/天·人。d、本工程未明确的违约赔偿事宜,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减有关费用”。

  2. 本项目无招标答疑。

    本次变更公告及答疑澄清说明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此说明有冲突的,以此说明为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南浔城投 (略)

    浙江 (略)

    2023年5月24日

*-72452-656-澄清修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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