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丰镇葛庄桥重建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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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丰镇葛庄桥重建工程更正公告

招标序号:2023-BYSS-089

更正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本招标项目宝应县西安丰镇葛庄桥重建工程已由宝应县交通运输局以宝交[2023]5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宝应县交通运输局以宝交[2023]5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宝应县西安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应县西安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西安丰镇葛庄桥旧桥拆除重建,位于西安丰镇境内。拟建桥梁为一跨13m空心板桥,桥宽7m,布置为0.5m防撞护栏+6m车行道+0.5m防撞护栏。桥梁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I级。总投资约44万元。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即XAFZGZQ-SG-01标段。

3、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计划2023年6月16日开工-2023年9月13日完工,90日历天。

(2)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4、质量目标: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5、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质:

(1)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年度年检合格;

2、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合格为准)承担过桥梁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信誉良好且近两年所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企业业绩、财务状况良好。

3、项目主要人员:

A、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桥梁工程(且已交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经理。

B、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C、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D、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3 年2月至 2023 年4 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

E、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以及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F、项目经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苏世 (略) 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证书(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④项目总工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⑤项目专职安全员C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⑨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缴纳的2023年2月-2023年4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23年2月-2023年4月三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⑩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交)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2023年05月24日~2023年05月30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7)报名地点:苏世 (略) 二楼招标代理室(宝应县苏中贸易城安宜镇民营工业集中区扬州大酒店向北100米)

四、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仟元人民币(现金)

五、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①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②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招标文件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无效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不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③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系数

评标基准价系数的确定方法:

招标人设置5个评标基准价备选系数(分别为0.98、0.99、1.00、1.01、1.02),系数在开标现场由现场监督人员抽取。

(2)投标人投标价分值计算:

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人投标价得满分10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3)确定中标候选人:

将投标人投标价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二、第三的依次为后备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宝应县西安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宝应县西安丰镇兴安路32号  

招标代理:苏世 (略)

地 址:宝应县苏中贸易城通易路10号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

六、原公告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023年5月25日

招标序号:2023-BYSS-089

更正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本招标项目宝应县西安丰镇葛庄桥重建工程已由宝应县交通运输局以宝交[2023]5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宝应县交通运输局以宝交[2023]5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宝应县西安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应县西安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西安丰镇葛庄桥旧桥拆除重建,位于西安丰镇境内。拟建桥梁为一跨13m空心板桥,桥宽7m,布置为0.5m防撞护栏+6m车行道+0.5m防撞护栏。桥梁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I级。总投资约44万元。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即XAFZGZQ-SG-01标段。

3、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计划2023年6月16日开工-2023年9月13日完工,90日历天。

(2)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4、质量目标: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5、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质:

(1)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年度年检合格;

2、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合格为准)承担过桥梁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信誉良好且近两年所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企业业绩、财务状况良好。

3、项目主要人员:

A、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桥梁工程(且已交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经理。

B、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C、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D、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3 年2月至 2023 年4 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

E、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以及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F、项目经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苏世 (略) 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证书(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④项目总工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⑤项目专职安全员C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⑨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缴纳的2023年2月-2023年4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23年2月-2023年4月三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⑩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交)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2023年05月24日~2023年05月30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7)报名地点:苏世 (略) 二楼招标代理室(宝应县苏中贸易城安宜镇民营工业集中区扬州大酒店向北100米)

四、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仟元人民币(现金)

五、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①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②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招标文件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无效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不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③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系数

评标基准价系数的确定方法:

招标人设置5个评标基准价备选系数(分别为0.98、0.99、1.00、1.01、1.02),系数在开标现场由现场监督人员抽取。

(2)投标人投标价分值计算:

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人投标价得满分10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3)确定中标候选人:

将投标人投标价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二、第三的依次为后备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宝应县西安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宝应县西安丰镇兴安路32号  

招标代理:苏世 (略)

地 址:宝应县苏中贸易城通易路10号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

六、原公告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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