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鹤山区民政局鹤山区辖区内困难群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鹤壁市鹤山区民政局鹤山区辖区内困难群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鹤山财磋商采购-2023-18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鹤山区民政局鹤山区辖区内困难群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05月22日、《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0采购公告1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2日 - 2023年05月29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05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6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原采购信息内容不变 |
变更为 |
澄清内容: ①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于5月26日12:00启用“ (略) 场主体库CA互认助手”(以下简称“新版CA驱动”),届时“ (略) 公共资源证书助手”将停止使用。“新版CA驱动”支持北京CA、华测CA、深圳CA三家数字证书互认,因技术原因暂不支持信安CA数字证书,持有信安CA数字证书的交易主体可以咨询以上 (略) 免费申领CA数字证书(线上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见附件)。 (略) 内办理过北京CA、华测 CA、深圳CA的数字证书仍可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② 请计划参与5月26日后项目开标的各潜在投标人,首先确认持有CA证书适用“新版CA驱动”互认范围,并务必于5月26日12:00至项目开标前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及新版投标文件编制工具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因逾期无法上传、解密投标文件影响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③ 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8060/)-通知公告-关 (略) 市场主体库CA互认 (略) 市场主体共享系统的通知。 ④ 其他内容不变。 |
5、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5日08时30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的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并 (略)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生成最新的采购“答疑澄清文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供应商确认,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各供应商须下载最新的磋商文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鹤山区民政局 |
地址: (略) 鹤山区鹤源路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 (略) |
地址: (略) 鹤山区康新街与中山北路交叉口 |
联系人:康女士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康女士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鹤山财磋商采购-2023-18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鹤山区民政局鹤山区辖区内困难群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05月22日、《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0采购公告1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2日 - 2023年05月29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05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6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原采购信息内容不变 |
变更为 |
澄清内容: ①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于5月26日12:00启用“ (略) 场主体库CA互认助手”(以下简称“新版CA驱动”),届时“ (略) 公共资源证书助手”将停止使用。“新版CA驱动”支持北京CA、华测CA、深圳CA三家数字证书互认,因技术原因暂不支持信安CA数字证书,持有信安CA数字证书的交易主体可以咨询以上 (略) 免费申领CA数字证书(线上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见附件)。 (略) 内办理过北京CA、华测 CA、深圳CA的数字证书仍可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② 请计划参与5月26日后项目开标的各潜在投标人,首先确认持有CA证书适用“新版CA驱动”互认范围,并务必于5月26日12:00至项目开标前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及新版投标文件编制工具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因逾期无法上传、解密投标文件影响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③ 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8060/)-通知公告-关 (略) 市场主体库CA互认 (略) 市场主体共享系统的通知。 ④ 其他内容不变。 |
5、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5日08时30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的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并 (略)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生成最新的采购“答疑澄清文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供应商确认,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各供应商须下载最新的磋商文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鹤山区民政局 |
地址: (略) 鹤山区鹤源路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 (略) |
地址: (略) 鹤山区康新街与中山北路交叉口 |
联系人:康女士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康女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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