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民政局养老设施公建民营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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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民政局养老设施公建民营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养老设施公建民营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民政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5月25日13:35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1日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临河大街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艳0429-*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卓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浑南区宁园路6-15号9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经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养老设施公建民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中价格部分(30分),现声明作废,已更正为价格部分(10分),评审细则不变。
  2. 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10分),现声明作废,已更正为商务部分(30分)。现变更为项目团队人员中具备从事过养老服务、医疗、健康服务等行业相关从业经验或经历的,其中每提供1年从业经验或经历证明材料的得2分,最多得30分。注:需提供证明材料。
  3. 变更后的评审办法评审分值为满分100分,其中价格部分10分,技术部分60分,商务部分30分。
  4. 投标报价部分为设施使用费的固定费用报价,即项目在运营期前4年免收设施使用费,从第5年开始收取即缴费年份共计6年,设施使用费每两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上调,原则上在上一年度设施使用费基础上不超过5%递增。设施使用费的报价=各包组剩余床位(总床位数扣除养员床位数和40%预留床位数)*每床每月使用费(项目运营第7年和第9年按上调计算)*月份*年份(6年)。
  5. 原招标文件投标截至日期2023年0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现声明作废,已更正为2023年06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不变。
  6. 上述内容为本次更正全部内容,望各投标供应商周知!!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址: (略) (略) 临河大街28号        

联系方式:张艳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卓泰 (略)             

地 址: (略) 浑南区宁园路6-15号9门            

联系方式:徐经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养老设施公建民营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民政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5月25日13:35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1日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临河大街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艳0429-*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卓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浑南区宁园路6-15号9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经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养老设施公建民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中价格部分(30分),现声明作废,已更正为价格部分(10分),评审细则不变。
  2. 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10分),现声明作废,已更正为商务部分(30分)。现变更为项目团队人员中具备从事过养老服务、医疗、健康服务等行业相关从业经验或经历的,其中每提供1年从业经验或经历证明材料的得2分,最多得30分。注:需提供证明材料。
  3. 变更后的评审办法评审分值为满分100分,其中价格部分10分,技术部分60分,商务部分30分。
  4. 投标报价部分为设施使用费的固定费用报价,即项目在运营期前4年免收设施使用费,从第5年开始收取即缴费年份共计6年,设施使用费每两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上调,原则上在上一年度设施使用费基础上不超过5%递增。设施使用费的报价=各包组剩余床位(总床位数扣除养员床位数和40%预留床位数)*每床每月使用费(项目运营第7年和第9年按上调计算)*月份*年份(6年)。
  5. 原招标文件投标截至日期2023年0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现声明作废,已更正为2023年06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不变。
  6. 上述内容为本次更正全部内容,望各投标供应商周知!!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址: (略) (略) 临河大街28号        

联系方式:张艳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卓泰 (略)             

地 址: (略) 浑南区宁园路6-15号9门            

联系方式:徐经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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