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福湾新城玉兰一路20号福湾新城夏雨苑文体活动中心租赁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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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福湾新城玉兰一路20号福湾新城夏雨苑文体活动中心租赁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仓山区建新镇福湾新城玉兰一路20号福湾新城夏雨苑文体活动中心租赁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5月25日16:07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3日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郑海滔、冯曦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五一中路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工059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杰芬0591-*
附件:
附件1现场考察确认书.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仓山区建新镇福湾新城玉兰一路20号福湾新城夏雨苑文体活动中心租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①、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10“踏勘现场”中(3)招标人将在已勘察的潜在投标人的《现场考察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作为现场踏勘证明。确认潜在投标人已勘察过现场。投标人将签字确认后的《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若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现更正为:(3)现场勘察结束后,投标人须将《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若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后附已更正的《现场考察确认书》)

②、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要求及内容 二、总体要求 7、风险揭示:★(4)各投标人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后,联系招标人到现场看样,招标人将统一安排潜在投标人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租赁标的物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租赁标的物所有情况,今后如因此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对于现场及位置的特殊情况等原因,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租赁标的物的范围和现状须以现场实地勘察确认为准。(须提供经招标人签字确认后的《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及本条款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现更正为:★(4)各投标人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后,联系招标人到现场看样,招标人将统一安排潜在投标人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租赁标的物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租赁标的物所有情况,今后如因此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对于现场及位置的特殊情况等原因,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租赁标的物的范围和现状须以现场实地勘察确认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及本条款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五一中路71号        

联系方式:刘工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联系方式:林杰芬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郑海滔、冯曦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仓山区建新镇福湾新城玉兰一路20号福湾新城夏雨苑文体活动中心租赁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5月25日16:07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3日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郑海滔、冯曦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五一中路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工059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杰芬0591-*
附件:
附件1现场考察确认书.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仓山区建新镇福湾新城玉兰一路20号福湾新城夏雨苑文体活动中心租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①、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10“踏勘现场”中(3)招标人将在已勘察的潜在投标人的《现场考察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作为现场踏勘证明。确认潜在投标人已勘察过现场。投标人将签字确认后的《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若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现更正为:(3)现场勘察结束后,投标人须将《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若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后附已更正的《现场考察确认书》)

②、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要求及内容 二、总体要求 7、风险揭示:★(4)各投标人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后,联系招标人到现场看样,招标人将统一安排潜在投标人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租赁标的物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租赁标的物所有情况,今后如因此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对于现场及位置的特殊情况等原因,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租赁标的物的范围和现状须以现场实地勘察确认为准。(须提供经招标人签字确认后的《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及本条款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现更正为:★(4)各投标人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后,联系招标人到现场看样,招标人将统一安排潜在投标人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租赁标的物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租赁标的物所有情况,今后如因此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对于现场及位置的特殊情况等原因,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租赁标的物的范围和现状须以现场实地勘察确认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及本条款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五一中路71号        

联系方式:刘工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联系方式:林杰芬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郑海滔、冯曦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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