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福湾新城玉兰一路20号福湾新城夏雨苑文体活动中心租赁项目更正公告
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福湾新城玉兰一路20号福湾新城夏雨苑文体活动中心租赁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仓山区建新镇福湾新城玉兰一路20号福湾新城夏雨苑文体活动中心租赁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25日16:0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5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5月2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杰芬、郑海滔、冯曦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五一中路7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工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杰芬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现场考察确认书.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仓山区建新镇福湾新城玉兰一路20号福湾新城夏雨苑文体活动中心租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①、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10“踏勘现场”中(3)招标人将在已勘察的潜在投标人的《现场考察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作为现场踏勘证明。确认潜在投标人已勘察过现场。投标人将签字确认后的《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若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现更正为:(3)现场勘察结束后,投标人须将《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若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后附已更正的《现场考察确认书》)
②、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要求及内容 二、总体要求 7、风险揭示:★(4)各投标人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后,联系招标人到现场看样,招标人将统一安排潜在投标人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租赁标的物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租赁标的物所有情况,今后如因此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对于现场及位置的特殊情况等原因,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租赁标的物的范围和现状须以现场实地勘察确认为准。(须提供经招标人签字确认后的《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及本条款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现更正为:★(4)各投标人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后,联系招标人到现场看样,招标人将统一安排潜在投标人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租赁标的物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租赁标的物所有情况,今后如因此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对于现场及位置的特殊情况等原因,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租赁标的物的范围和现状须以现场实地勘察确认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及本条款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五一中路71号
联系方式:刘工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联系方式:林杰芬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郑海滔、冯曦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仓山区建新镇福湾新城玉兰一路20号福湾新城夏雨苑文体活动中心租赁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25日16:0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5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5月2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杰芬、郑海滔、冯曦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五一中路7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工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杰芬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现场考察确认书.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仓山区建新镇福湾新城玉兰一路20号福湾新城夏雨苑文体活动中心租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①、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10“踏勘现场”中(3)招标人将在已勘察的潜在投标人的《现场考察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作为现场踏勘证明。确认潜在投标人已勘察过现场。投标人将签字确认后的《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若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现更正为:(3)现场勘察结束后,投标人须将《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若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后附已更正的《现场考察确认书》)
②、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要求及内容 二、总体要求 7、风险揭示:★(4)各投标人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后,联系招标人到现场看样,招标人将统一安排潜在投标人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租赁标的物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租赁标的物所有情况,今后如因此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对于现场及位置的特殊情况等原因,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租赁标的物的范围和现状须以现场实地勘察确认为准。(须提供经招标人签字确认后的《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及本条款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现更正为:★(4)各投标人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后,联系招标人到现场看样,招标人将统一安排潜在投标人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租赁标的物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租赁标的物所有情况,今后如因此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对于现场及位置的特殊情况等原因,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租赁标的物的范围和现状须以现场实地勘察确认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现场考察确认书》原件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及本条款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五一中路71号
联系方式:刘工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联系方式:林杰芬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郑海滔、冯曦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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