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余姚北排二通道—青山港、奖嘉隆江等整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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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余姚北排二通道—青山港、奖嘉隆江等整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余姚北排二通道—青山港、奖嘉隆江等整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3-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余姚北排二通道—青山港、奖嘉隆江等整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咨询人赔偿金额①计算根据不正确,计算方法有误,使服务成果超过允许偏差值以外。超出±2%(不含本身)~±3%范围的,咨询人将被扣没违约金为总咨询服务费的10%;超出±3%(不含本身)~±4%范围的,咨询人将被扣罚违约金为总咨询服务费的20%;超出±4%以外范围的咨询人将被扣罚违约金为总咨询服务费的30%。
②清单项目合价在200万元以下,偏差值超出该清单项目合价的±5%,每一项扣1000元;清单项目合价在200-600万元(含),偏差值超出该清单项目合价的±4%,每一项扣2000元;清单项目合价600万元以上,偏差值超出该清单项目合价的±3%,每一项扣3000元。
③非委托人原因而造成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审核时间延误的咨询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将被扣没违约金1000元,以日累计。
1.工程计量进度款10天内出具审核意见;
2.工程变更审核:一般变更5天内出具审核意见、较大变更10天内出具审核意见、重大变更15天内出具审核意见;
1、咨询人应积极配合结算审计单位开展相关审计工作,每次结算审计结果超过部分在允许偏差范围以外的:±2%(不含本身)~±2.5%范围的,扣除咨询人相应标段咨询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2.5%(不含本身)~±3%范围的,扣除咨询人相应标段咨询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3%以外范围的,扣除咨询人相应标段咨询服务费的15%作为违约金。咨询人因该条款进行的处罚,最高为15%,不进行重复处罚。
2、咨询人应积 (略) 公共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中介机构库管理领导小组等审计部门开展核查工作,按照审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若核查结果发现多计,扣除咨询人多计部分的2%作为违约金,金额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3、非委托人原因而造成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审核时间延误的咨询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将被扣除违约金1000元,以日累计。
(1)工程计量进度款5天内出具审核意见;
(2)工程变更审核:设计单位出具正式意见后,一般变更5天内出具审核意见、较大变更10天内出具审核意见、重大变更15天内出具审核意见;
2咨询人赔偿金额④咨询人应对已完工程量计里、进度款支付、工程变更方案及竣工结算等进行严格审查未严格进行审查的,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处罚金额视情节而定。4、咨询人对工程量计量、进度款支付、工程变更方案及竣工结算等未进行严格审查的,委托人有权进行处罚,处罚金额视情节而定;情节严重者,抄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公示、批评等处罚。
5、对于上述条款在服务过程存在的风险,咨询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咨询人须无条件接受因违约条款而发生的处罚。
3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专项结算审核结算/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及专项结算审核结算费按实结算,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相应合同价,超过部分不予结算。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南雷南路1号

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房 (略)

地 址: (略) 北兰江路286号

联系方式:05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楼工

电 话:0574-*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余姚北排二通道—青山港、奖嘉隆江等整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3-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余姚北排二通道—青山港、奖嘉隆江等整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咨询人赔偿金额①计算根据不正确,计算方法有误,使服务成果超过允许偏差值以外。超出±2%(不含本身)~±3%范围的,咨询人将被扣没违约金为总咨询服务费的10%;超出±3%(不含本身)~±4%范围的,咨询人将被扣罚违约金为总咨询服务费的20%;超出±4%以外范围的咨询人将被扣罚违约金为总咨询服务费的30%。
②清单项目合价在200万元以下,偏差值超出该清单项目合价的±5%,每一项扣1000元;清单项目合价在200-600万元(含),偏差值超出该清单项目合价的±4%,每一项扣2000元;清单项目合价600万元以上,偏差值超出该清单项目合价的±3%,每一项扣3000元。
③非委托人原因而造成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审核时间延误的咨询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将被扣没违约金1000元,以日累计。
1.工程计量进度款10天内出具审核意见;
2.工程变更审核:一般变更5天内出具审核意见、较大变更10天内出具审核意见、重大变更15天内出具审核意见;
1、咨询人应积极配合结算审计单位开展相关审计工作,每次结算审计结果超过部分在允许偏差范围以外的:±2%(不含本身)~±2.5%范围的,扣除咨询人相应标段咨询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2.5%(不含本身)~±3%范围的,扣除咨询人相应标段咨询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3%以外范围的,扣除咨询人相应标段咨询服务费的15%作为违约金。咨询人因该条款进行的处罚,最高为15%,不进行重复处罚。
2、咨询人应积 (略) 公共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中介机构库管理领导小组等审计部门开展核查工作,按照审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若核查结果发现多计,扣除咨询人多计部分的2%作为违约金,金额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3、非委托人原因而造成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审核时间延误的咨询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将被扣除违约金1000元,以日累计。
(1)工程计量进度款5天内出具审核意见;
(2)工程变更审核:设计单位出具正式意见后,一般变更5天内出具审核意见、较大变更10天内出具审核意见、重大变更15天内出具审核意见;
2咨询人赔偿金额④咨询人应对已完工程量计里、进度款支付、工程变更方案及竣工结算等进行严格审查未严格进行审查的,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处罚金额视情节而定。4、咨询人对工程量计量、进度款支付、工程变更方案及竣工结算等未进行严格审查的,委托人有权进行处罚,处罚金额视情节而定;情节严重者,抄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公示、批评等处罚。
5、对于上述条款在服务过程存在的风险,咨询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咨询人须无条件接受因违约条款而发生的处罚。
3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专项结算审核结算/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及专项结算审核结算费按实结算,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相应合同价,超过部分不予结算。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南雷南路1号

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房 (略)

地 址: (略) 北兰江路286号

联系方式:05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楼工

电 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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