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安洲街道泰和北路杜婆桥社区1号楼、2号楼西侧的空地招租交易公告-变更
仙居县安洲街道泰和北路杜婆桥社区1号楼、2号楼西侧的空地招租交易公告-变更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杜婆桥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将座落于仙居县安洲街道泰和北路杜婆桥社区1号楼、2号楼西侧的空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标的物位于仙居县安洲街道泰和北路杜婆桥社区1号楼、2号楼西侧,土地面积:约4200平方米。
(注:具体标的物位置及面积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为:5年,自2023年 月 日开始至2028年 月 日止,无免租期,按合同签订后开始计算租赁期。
三、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租金第一年最低限价:人民币*元/年。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中标价。租金一年一付,租金须在下一租期开始前一个月付清。第四年开始,租金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递增5%。
四、该租赁物地上建筑物及水泥地都属于原汽修厂租户自建,根据原租赁协议,到期原租户自行拆除(如原租户未按期拆除的,则视为村集体所有)。
五、对意向承租
(一)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二)对意向承租人的其它要求
1. 意向承租人应在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察看拟租赁场地,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对本招租文件如有质疑须在出租竞价截止时间48小时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已经了解租赁场地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场地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人必须依法使用土地,未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用地前,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现状。
3.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如因承租人自身的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人不得违法经营,如超出范围经营,*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且不退还租金。
5.如遇政策调整、村集体项目建设需要等原因,招租人有权无条件收回土地使用权。
六、报名及招租文件的获取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2023 年 05 月 23 日17 时00分前,携带下列材料至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招租文件:
(一)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带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或任命文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七、竞价时间及地点
一、竞价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05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二、地点为: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仙居县泰和中路6号(吾悦广场东面)仙居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西楼)。
三、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 租 人:仙居县安洲街道杜婆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彭均伟
联系电话:*
招租代理:浙江 (略)
联 系 人:童淑敏
联系电话:*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杜婆桥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将座落于仙居县安洲街道泰和北路杜婆桥社区1号楼、2号楼西侧的空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标的物位于仙居县安洲街道泰和北路杜婆桥社区1号楼、2号楼西侧,土地面积:约4200平方米。
(注:具体标的物位置及面积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为:5年,自2023年 月 日开始至2028年 月 日止,无免租期,按合同签订后开始计算租赁期。
三、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租金第一年最低限价:人民币*元/年。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中标价。租金一年一付,租金须在下一租期开始前一个月付清。第四年开始,租金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递增5%。
四、该租赁物地上建筑物及水泥地都属于原汽修厂租户自建,根据原租赁协议,到期原租户自行拆除(如原租户未按期拆除的,则视为村集体所有)。
五、对意向承租
(一)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二)对意向承租人的其它要求
1. 意向承租人应在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察看拟租赁场地,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对本招租文件如有质疑须在出租竞价截止时间48小时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已经了解租赁场地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场地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人必须依法使用土地,未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用地前,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现状。
3.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如因承租人自身的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人不得违法经营,如超出范围经营,*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且不退还租金。
5.如遇政策调整、村集体项目建设需要等原因,招租人有权无条件收回土地使用权。
六、报名及招租文件的获取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2023 年 05 月 23 日17 时00分前,携带下列材料至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招租文件:
(一)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带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或任命文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七、竞价时间及地点
一、竞价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05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二、地点为: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仙居县泰和中路6号(吾悦广场东面)仙居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西楼)。
三、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 租 人:仙居县安洲街道杜婆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彭均伟
联系电话:*
招租代理:浙江 (略)
联 系 人:童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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