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项目编号:GZCQC2300FG03008)的中标公告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项目编号:GZCQC2300FG03008)的中标公告
合同包1(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略) 规划勘 (略) | (略) 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 | 下浮率:0.00% |
合同包1(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
服务类( (略) 规划勘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 | 对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中服务内容所需提供 | 1.采购人负责“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组织协调,负责落实服务资金,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2.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开展“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中期评估工作。3.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或专家评审对中标人提交的服务成果进行检查,并按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4.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的相关要求,为推进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等改革措施提供技术咨询及技术支撑。5.中标人应依据《 (略) 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2015年第33号)、《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GB 35650-2017)、《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地下管线数据获取规程》(GB/T 35644-2017)、《建设工程联合测绘技术规程》(DB4401/T 101-2020)等规范标准及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定等切实履行相应服务工作的职责,在约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工作,并对提交的服务结果负责,确保服务成果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要求。6.中标人应遵循采购人制定的相关服务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工作流程,按照采购人的中期评估意见和建议优化工作,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或专家评审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7.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工作中所需要的所有设备设施,保障业务交通需求,规范化管理,做好服务记录和档案工作。8.中标人应配置满足服务要求的技术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13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规划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6名,测绘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6名。并派驻4名具 (略) (乡)规划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在采购人工作和办公时间向采购人提供现场驻点服务,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中标人应确定一名固定技术负责人,参加工作会议,参与制度制定、技术协调等相关工作,保障服务环节各项工作稳步开展。投标时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组专业人员,中标后必须基本固定,如要更换必须书面通知采购人,获得批准后方可变更。9.中标人在开展项目服务业务过程中不得再向企业重复收费。10.中标人应遵守相关的保密要求,对企业所提交材料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各类隐私负有保密责任。11.中标人应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不得利用本次政府采购业务关系,通过任何形式接受、索要相关单位或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向建设单位推荐其他任何第三方服务单位。12.中标人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经采购人、相关部门调查属实的,视为中标人单方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等相关责任。13.中标人提交的工作成果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不得有虚假陈述,不得伪造、篡改数据或者提供虚假伪造的材料。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等相关责任。 | 本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合同期限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所委托的项目,中标人需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并提交最终成果。 | 按招标文件以及国家相关标准严格响应。 | 48,000,000.00 |
赵美和、刘燕芳、张天巧、陈灿辉、周庆涛、方轮、黄淑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16.45万元。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 | 16.4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 (略) 或广州开发区“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审批服务中心(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2.合同包1(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评审情况: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略) 规划勘 (略) | 通过 | 通过 | 37.29 | 43.50 | 9.70 | 90.49 | 1 | 1 |
(略) 测绘地 (略) | 通过 | 通过 | 30.43 | 36.50 | 9.90 | 76.83 | 2 | 2 |
广州 (略) | 通过 | 通过 | 21.43 | 12.50 | 10.00 | 43.93 | 3 |
名称:广州开发区“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审批服务中心(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
联系方式:020-*
名称:广州 (略)
地址: (略) 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联系方式:020-*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020-*
广州 (略)
2023年04月10日
合同包1(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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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规划勘 (略) | (略) 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 | 下浮率:0.00% |
合同包1(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
服务类( (略) 规划勘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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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 | 对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中服务内容所需提供 | 1.采购人负责“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组织协调,负责落实服务资金,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2.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开展“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中期评估工作。3.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或专家评审对中标人提交的服务成果进行检查,并按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4.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的相关要求,为推进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等改革措施提供技术咨询及技术支撑。5.中标人应依据《 (略) 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2015年第33号)、《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GB 35650-2017)、《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地下管线数据获取规程》(GB/T 35644-2017)、《建设工程联合测绘技术规程》(DB4401/T 101-2020)等规范标准及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定等切实履行相应服务工作的职责,在约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工作,并对提交的服务结果负责,确保服务成果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要求。6.中标人应遵循采购人制定的相关服务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工作流程,按照采购人的中期评估意见和建议优化工作,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或专家评审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7.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工作中所需要的所有设备设施,保障业务交通需求,规范化管理,做好服务记录和档案工作。8.中标人应配置满足服务要求的技术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13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规划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6名,测绘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6名。并派驻4名具 (略) (乡)规划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在采购人工作和办公时间向采购人提供现场驻点服务,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中标人应确定一名固定技术负责人,参加工作会议,参与制度制定、技术协调等相关工作,保障服务环节各项工作稳步开展。投标时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组专业人员,中标后必须基本固定,如要更换必须书面通知采购人,获得批准后方可变更。9.中标人在开展项目服务业务过程中不得再向企业重复收费。10.中标人应遵守相关的保密要求,对企业所提交材料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各类隐私负有保密责任。11.中标人应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不得利用本次政府采购业务关系,通过任何形式接受、索要相关单位或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向建设单位推荐其他任何第三方服务单位。12.中标人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经采购人、相关部门调查属实的,视为中标人单方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等相关责任。13.中标人提交的工作成果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不得有虚假陈述,不得伪造、篡改数据或者提供虚假伪造的材料。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等相关责任。 | 本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合同期限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所委托的项目,中标人需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并提交最终成果。 | 按招标文件以及国家相关标准严格响应。 | 48,000,000.00 |
赵美和、刘燕芳、张天巧、陈灿辉、周庆涛、方轮、黄淑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16.4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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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 | 16.4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 (略) 或广州开发区“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审批服务中心(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2.合同包1(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审批便利化项目)评审情况: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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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规划勘 (略) | 通过 | 通过 | 37.29 | 43.50 | 9.70 | 90.49 | 1 | 1 |
(略) 测绘地 (略) | 通过 | 通过 | 30.43 | 36.50 | 9.90 | 76.83 | 2 | 2 |
广州 (略) | 通过 | 通过 | 21.43 | 12.50 | 10.00 | 43.93 | 3 |
名称:广州开发区“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审批服务中心(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
联系方式:020-*
名称:广州 (略)
地址: (略) 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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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020-*
广州 (略)
2023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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