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四中学搬迁工程智慧校园项目更正公告2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滁州市第四中学搬迁工程智慧校园项目更正公告2

公告公示信息

(略) 第四中学搬迁工程智慧校园项目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08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第四中学搬迁工程智慧校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视频监控系统。综合管理平台:●1、应对管理平台的用户进行合法性认证,只有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才能访问管理平台,支持用户权限和等级控制,支持用户优先级管理功能设置,支持角色、用户管理,具备角色及用户的添加、查询、修改和删除功能,支持记录操作用户的用户名,客户端工P、操作时间和操作简要,支持批量导出功能;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频接入网关服务器:●4、支持账户口令复杂度检查功能;支持口令有效期设置功能,支持用户定期更改口令;应具有应用系统登录失败锁定机制,应支持设置非法登录阈值与锁定时间,可针对账号和登录工P进行锁定;应支持设置其他登录失败处理措施,如设置验证码;应支持登录超时自动退出功能;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频存储服务器:★2、配置不低于64位多核处理器;不低于8G内存;应支持扩展4个光口;具有不少于4个RJ-45网络接口、2个前置USB2.0;2个后置USB3.0接口;1个串口,1个VGA接口、2个HDMI接口。投标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官网功能截图或技术资料。●8、支持主动模式连接平台客户端,应支持在录像文件目录损坏时重建索引,恢复录像查询,应支持远程实现每一块硬盘单独断电操作;应支持远程实现每一块硬盘指示灯单独点亮操作,定位磁盘位置;应支持启动时磁盘按顺序上电,实现交错启动;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门禁读卡器:●2、用手机自带的NFC复制功能,对读卡器配套的门禁卡进行复制,复制成功后门禁读卡器拒绝手机使用;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车牌识别一体机:●12.应能在实时视频上自定义叠加不低于60个字符自定义信息;包含:时间、车场名称、车道名称、经纬度等信息,并且可根据使用需求调整显示位置。具有车牌后处理功能:采集端按照替换规则来修改识别结果;应能通过识别区域的光线变化,自动调节曝光时间等参数,使画面亮度自动调节,能对车道设置来车方向判别功能;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质疑理由:1、 (略) 调研,市面上主流的安防监控厂商仅天地伟业可完全满足,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招标。2、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及检测报告不属于行业或国家规定的强制检测报告,经调研是以天地伟业企业标准送检的非强制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来衡量其他企业的产品,存在严重的指向性和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申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诉求:我司建议删除以上具有唯一性的技术参数。

回复1:以上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皆是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CMA”标识检测报告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计量认证,“CNAS”标识检测报告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MA”或“CNAS”标识具有权威性、准确性、公正性及真实有效性。经市场调研,综合管理平台、视频接入网关服务器、视频存储服务器:海康威视、浙江大华、宇视、科达、天地伟业等均有相关产品能满足上述参数。门禁读卡器:银通物联、威尔、睿易通等均有相关产品能满足上述参数。车牌识别一体机:车安、智慧远景、宇视等均有相关产品能满足上述参数,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智慧管理平台。●1.平台提供诗词鉴赏、文言文解读、写作素材以及中外名著等语文相关内容并且持续更新;平台提供学“台。

回复2:以上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皆是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检测报告,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官网功能截图或技术资料。经市场调研,北航星、精鑫、特控等均有相关产品能满足上述参数,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寻呼话筒。●4.支持1路音频线路输入,支持采集播放功能;具有1路音频线路输出,可外接功率放大器;具有1路短路输出接口、1路短路输入接口;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质疑理由:上述参数要求极度不合理,每个厂家所生产的设备做检测时并不能覆盖产品所有的功能和特性。根据我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应是客观公正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可按照法律法规加相应标识,但是并未因存在加盖不同的标识而导致检测报告公信力下降和客观性失准,故设置标识明显就有对证明材料和证明材料提供的检测机构具备排他性与排斥性,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参与。质疑诉求:投标时提供证明文件,不限于检测报告,实物图片,官网截图以及技术白皮书等。

回复3:“CMA”标识检测报告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计量认证,“CNAS”标识检测报告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MA”或“CNAS”标识具有权威性、准确性、公正性及真实有效性。经市场调研,北航星、精鑫、特控等均有相关产品能满足上述参数,不存在排他性与排斥性,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IP网络功放终端。●11.自带≥1路100V定压功率备份输入接口,可灵活组成一主多备、多主一备、多主多备的高可靠公共打铃系统;内置高性能主/备切换检测模块,断网断电以及本机故障时≤0.3秒内切换到备份功率输入,满足高可靠公共打铃系统需求;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质疑理由:1、从整个广播系统看,并没有配置备用功放,此处要求的主备切换功能并不能实现。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2、每个厂家所生产的设备做检测时并不能覆盖产品所有的功能和特性。根据我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应是客观公正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可按照法律法规加相应标识,但是并未因存在加盖不同的标识而导致检测报告公信力下降和客观性失准,故设置标识明显就有对证明材料和证明材料提供的检测机构具备排他性与排斥性,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参与。质疑诉求:投标时提供证明文件,不限于检测报告,实物图片,官网截图以及技术白皮书等。

回复4:同质疑回复3。

(五)、质疑事项:计算机网络系统-校园网-核心交换机。2.交换容量≥168Tbps,包转发性能≥36000Mpps;配置要求:2.每台配置千兆电接口≥48个、千兆光接口≥24个、SFP+万兆光接口≥24个,所有网络接口为业务板接口,非主控引擎板接口;

事实依据:该参数功能业界主流厂商有且只有华为能够满足该参数要求,存在严重的倾向性,根据本次校园网汇聚交换机设备采购数量及经济考虑,本次SFP+万兆光口数量20个即可满足现有需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质疑诉求:为保障项目的公平性,建议修改为:“2.交换容量≥45Tbps,包转发率≥16000Mpps;配置要求:2.每台配置千兆电接口≥48个、千兆光接口≥24个、SFP+万兆光接口≥20个,所有网络接口为业务板接口,非主控引擎板接口;”。

回复5:采购人充分考虑扩展需求,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建设需要设置。经市场调研,中兴、华为、新华三、锐捷等均有相关产品能满足上述参数,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六)、质疑事项: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网-AC控制器。1.千兆以太网口≥5个,千兆光电复用口≥1个,Console口≥1个,USB3.0口≥1个;2.为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网络设备承载在线终端数≥1000个,本次设备接入最大可管理AP数≥450个;

事实依据:该参数功能业界主流厂商有且只有华为能够满足该参数要求,存在严重的倾向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质疑诉求:为保障项目的公平性,建议修改为:“1.千兆以太网口≥5个,万兆光口≥1个,USB口≥1个;2.为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网络设备承载在线终端数≥1000个,本次设备接入最大可管理AP数≥500个;”。

回复6:同质疑回复5。

(七)、质疑事项: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网-室外无线AP。3.设备采用内置天线设计,无外置天线口;事实依据:该参数功能业界主流厂商有且只有华为能够满足该参数要求,存在严重的倾向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质疑诉求:为保障项目的公平性,建议删除该参数。

回复7:内置天线为室外无线AP的基本配置;经市场调研,中兴、华为、新华三、锐捷等均有相关产品能满足上述参数,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八)、质疑事项: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网-核心交换机。1.整机独立主控引擎插槽≥2个,独立业务插槽≥3个,系统电源槽位≥4个;4.交换容量≥168Tbps,包转发性能≥36000Mpps配置要求:2.每台配置千兆电接口≥48个、千兆光接口≥24个、SFP+万兆光接口≥24个,所有网络接口为业务板接口,非主控引擎板接口;

事实依据:此条参数明显为华为型号:S7703, (略) 场主流厂商对比,只有华为满足此条参数,业内锐捷、华三等主流厂家均不满足。根据本次设备网设备采购数量及经济考虑,本次SFP+万兆光口数量20个即可满足现有需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质疑诉求:为保障项目的公平性,建议修改为:“1.整机独立主控引擎插槽≥2个,独立业务插槽≥3个,系统电源槽位≥2个;4.交换容量≥45Tbps,包转发率≥16000Mpps;配置要求:2.每台配置千兆电接口≥48个、千兆光接口≥24个、SFP+万兆光接口≥20个,所有网络接口为业务板接口,非主控引擎板接口;”

回复8:同质疑回复5。

(九)、质疑事项: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安全设备-下一代防火墙。●6.支持基于区域维度设置流量控制策略,实现多区域流量批量快速管控功能;支持勒索病毒检测与防御功能;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该参数功能业界主流厂商有且只有深信服能够满足该参数要求,存在严重的倾向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质疑诉求:为保障项目的公平性,建议删除该参数。

回复9:以上功能为防火墙基础功能;经市场调研,新华三、山石网科、奇安信、安恒信、万网博通等均有相关产品能满足上述参数,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3年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第四中学

地址: (略) 东后街1号

联系方式:刘居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诚信 (略)  

地址: (略) 丰乐南路281号(长江商贸城B区3栋406室)

联系方式:方培伟、王颖、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颖

电  话:0550-*、*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略) 第四中学
    业务提交
    2023/05/26 14:50:50
    1天3小时57分29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3/05/26 15:25:22
    0天0小时35分32秒

1天3小时57分29秒

0天0小时35分32秒

公告公示信息

(略) 第四中学搬迁工程智慧校园项目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08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第四中学搬迁工程智慧校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视频监控系统。综合管理平台:●1、应对管理平台的用户进行合法性认证,只有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才能访问管理平台,支持用户权限和等级控制,支持用户优先级管理功能设置,支持角色、用户管理,具备角色及用户的添加、查询、修改和删除功能,支持记录操作用户的用户名,客户端工P、操作时间和操作简要,支持批量导出功能;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频接入网关服务器:●4、支持账户口令复杂度检查功能;支持口令有效期设置功能,支持用户定期更改口令;应具有应用系统登录失败锁定机制,应支持设置非法登录阈值与锁定时间,可针对账号和登录工P进行锁定;应支持设置其他登录失败处理措施,如设置验证码;应支持登录超时自动退出功能;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频存储服务器:★2、配置不低于64位多核处理器;不低于8G内存;应支持扩展4个光口;具有不少于4个RJ-45网络接口、2个前置USB2.0;2个后置USB3.0接口;1个串口,1个VGA接口、2个HDMI接口。投标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官网功能截图或技术资料。●8、支持主动模式连接平台客户端,应支持在录像文件目录损坏时重建索引,恢复录像查询,应支持远程实现每一块硬盘单独断电操作;应支持远程实现每一块硬盘指示灯单独点亮操作,定位磁盘位置;应支持启动时磁盘按顺序上电,实现交错启动;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门禁读卡器:●2、用手机自带的NFC复制功能,对读卡器配套的门禁卡进行复制,复制成功后门禁读卡器拒绝手机使用;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车牌识别一体机:●12.应能在实时视频上自定义叠加不低于60个字符自定义信息;包含:时间、车场名称、车道名称、经纬度等信息,并且可根据使用需求调整显示位置。具有车牌后处理功能:采集端按照替换规则来修改识别结果;应能通过识别区域的光线变化,自动调节曝光时间等参数,使画面亮度自动调节,能对车道设置来车方向判别功能;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质疑理由:1、 (略) 调研,市面上主流的安防监控厂商仅天地伟业可完全满足,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招标。2、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及检测报告不属于行业或国家规定的强制检测报告,经调研是以天地伟业企业标准送检的非强制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来衡量其他企业的产品,存在严重的指向性和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申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诉求:我司建议删除以上具有唯一性的技术参数。

回复1:以上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皆是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CMA”标识检测报告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计量认证,“CNAS”标识检测报告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MA”或“CNAS”标识具有权威性、准确性、公正性及真实有效性。经市场调研,综合管理平台、视频接入网关服务器、视频存储服务器:海康威视、浙江大华、宇视、科达、天地伟业等均有相关产品能满足上述参数。门禁读卡器:银通物联、威尔、睿易通等均有相关产品能满足上述参数。车牌识别一体机:车安、智慧远景、宇视等均有相关产品能满足上述参数,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智慧管理平台。●1.平台提供诗词鉴赏、文言文解读、写作素材以及中外名著等语文相关内容并且持续更新;平台提供学“台。

回复2:以上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皆是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检测报告,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官网功能截图或技术资料。经市场调研,北航星、精鑫、特控等均有相关产品能满足上述参数,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寻呼话筒。●4.支持1路音频线路输入,支持采集播放功能;具有1路音频线路输出,可外接功率放大器;具有1路短路输出接口、1路短路输入接口;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质疑理由:上述参数要求极度不合理,每个厂家所生产的设备做检测时并不能覆盖产品所有的功能和特性。根据我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应是客观公正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可按照法律法规加相应标识,但是并未因存在加盖不同的标识而导致检测报告公信力下降和客观性失准,故设置标识明显就有对证明材料和证明材料提供的检测机构具备排他性与排斥性,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参与。质疑诉求:投标时提供证明文件,不限于检测报告,实物图片,官网截图以及技术白皮书等。

回复3:“CMA”标识检测报告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计量认证,“CNAS”标识检测报告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MA”或“CNAS”标识具有权威性、准确性、公正性及真实有效性。经市场调研,北航星、精鑫、特控等均有相关产品能满足上述参数,不存在排他性与排斥性,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IP网络功放终端。●11.自带≥1路100V定压功率备份输入接口,可灵活组成一主多备、多主一备、多主多备的高可靠公共打铃系统;内置高性能主/备切换检测模块,断网断电以及本机故障时≤0.3秒内切换到备份功率输入,满足高可靠公共打铃系统需求;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质疑理由:1、从整个广播系统看,并没有配置备用功放,此处要求的主备切换功能并不能实现。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2、每个厂家所生产的设备做检测时并不能覆盖产品所有的功能和特性。根据我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应是客观公正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可按照法律法规加相应标识,但是并未因存在加盖不同的标识而导致检测报告公信力下降和客观性失准,故设置标识明显就有对证明材料和证明材料提供的检测机构具备排他性与排斥性,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参与。质疑诉求:投标时提供证明文件,不限于检测报告,实物图片,官网截图以及技术白皮书等。

回复4:同质疑回复3。

(五)、质疑事项:计算机网络系统-校园网-核心交换机。2.交换容量≥168Tbps,包转发性能≥36000Mpps;配置要求:2.每台配置千兆电接口≥48个、千兆光接口≥24个、SFP+万兆光接口≥24个,所有网络接口为业务板接口,非主控引擎板接口;

事实依据:该参数功能业界主流厂商有且只有华为能够满足该参数要求,存在严重的倾向性,根据本次校园网汇聚交换机设备采购数量及经济考虑,本次SFP+万兆光口数量20个即可满足现有需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质疑诉求:为保障项目的公平性,建议修改为:“2.交换容量≥45Tbps,包转发率≥16000Mpps;配置要求:2.每台配置千兆电接口≥48个、千兆光接口≥24个、SFP+万兆光接口≥20个,所有网络接口为业务板接口,非主控引擎板接口;”。

回复5:采购人充分考虑扩展需求,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建设需要设置。经市场调研,中兴、华为、新华三、锐捷等均有相关产品能满足上述参数,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六)、质疑事项: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网-AC控制器。1.千兆以太网口≥5个,千兆光电复用口≥1个,Console口≥1个,USB3.0口≥1个;2.为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网络设备承载在线终端数≥1000个,本次设备接入最大可管理AP数≥450个;

事实依据:该参数功能业界主流厂商有且只有华为能够满足该参数要求,存在严重的倾向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质疑诉求:为保障项目的公平性,建议修改为:“1.千兆以太网口≥5个,万兆光口≥1个,USB口≥1个;2.为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网络设备承载在线终端数≥1000个,本次设备接入最大可管理AP数≥500个;”。

回复6:同质疑回复5。

(七)、质疑事项: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网-室外无线AP。3.设备采用内置天线设计,无外置天线口;事实依据:该参数功能业界主流厂商有且只有华为能够满足该参数要求,存在严重的倾向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质疑诉求:为保障项目的公平性,建议删除该参数。

回复7:内置天线为室外无线AP的基本配置;经市场调研,中兴、华为、新华三、锐捷等均有相关产品能满足上述参数,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八)、质疑事项: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网-核心交换机。1.整机独立主控引擎插槽≥2个,独立业务插槽≥3个,系统电源槽位≥4个;4.交换容量≥168Tbps,包转发性能≥36000Mpps配置要求:2.每台配置千兆电接口≥48个、千兆光接口≥24个、SFP+万兆光接口≥24个,所有网络接口为业务板接口,非主控引擎板接口;

事实依据:此条参数明显为华为型号:S7703, (略) 场主流厂商对比,只有华为满足此条参数,业内锐捷、华三等主流厂家均不满足。根据本次设备网设备采购数量及经济考虑,本次SFP+万兆光口数量20个即可满足现有需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质疑诉求:为保障项目的公平性,建议修改为:“1.整机独立主控引擎插槽≥2个,独立业务插槽≥3个,系统电源槽位≥2个;4.交换容量≥45Tbps,包转发率≥16000Mpps;配置要求:2.每台配置千兆电接口≥48个、千兆光接口≥24个、SFP+万兆光接口≥20个,所有网络接口为业务板接口,非主控引擎板接口;”

回复8:同质疑回复5。

(九)、质疑事项: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安全设备-下一代防火墙。●6.支持基于区域维度设置流量控制策略,实现多区域流量批量快速管控功能;支持勒索病毒检测与防御功能;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该参数功能业界主流厂商有且只有深信服能够满足该参数要求,存在严重的倾向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质疑诉求:为保障项目的公平性,建议删除该参数。

回复9:以上功能为防火墙基础功能;经市场调研,新华三、山石网科、奇安信、安恒信、万网博通等均有相关产品能满足上述参数,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潜在供应商数量能够保证本项目的竞争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3年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第四中学

地址: (略) 东后街1号

联系方式:刘居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诚信 (略)  

地址: (略) 丰乐南路281号(长江商贸城B区3栋406室)

联系方式:方培伟、王颖、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颖

电  话:0550-*、*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略) 第四中学
    业务提交
    2023/05/26 14:50:50
    1天3小时57分29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3/05/26 15:25:22
    0天0小时35分32秒

1天3小时57分29秒

0天0小时35分32秒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