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六号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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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六号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充公告

  为实施翔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本机关于2023年3月9日发布《关于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六号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3〕52号)(以下简称“原公告”)。 (略) 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进一步核实,原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中核定的土地性质及面积有所调整,目前已重新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因此,本机关就原公告内容做如下调整:

  原公告第一条第(三)款“本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平方米,均为农用地,仍为村小组及村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调整为“本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平方米,均为农用地,仍为村小组及村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
  本补充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5月19日起三十天。原公告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实施翔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本机关于2023年3月9日发布《关于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六号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3〕52号)(以下简称“原公告”)。 (略) 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进一步核实,原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中核定的土地性质及面积有所调整,目前已重新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因此,本机关就原公告内容做如下调整:

  原公告第一条第(三)款“本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平方米,均为农用地,仍为村小组及村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调整为“本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平方米,均为农用地,仍为村小组及村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
  本补充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5月19日起三十天。原公告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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