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及成都至德阳线工程保险项目的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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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 保险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CMFW(ZB)-S5-2023-009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四川 (略) 2023年4月28日 一、补遗文件 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八、投标人项目服务组织中“注:7.项目服务组人员除岩土工程或隧道工程或盾构施工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如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注:7.项目服务组人员除岩土工程或隧道工程或盾构施工专业人员外,项目服务组其他 (略) 或总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各机构的人员, (略) 或总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各机构为其缴纳的6个月连续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1承保范围 2.雇主责任险承保范围包括四川 (略) 及其下属单位雇用的全体员工(包括临时聘用的雇员、返聘人员)因工作原因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法律应由四川 (略) 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修改为“3.2.1承保范围 2.雇主责任险承保范围包括四川 (略) 的全体员工及股东方(成都 (略) 、 (略) 国有资本 (略) )派遣至四川 (略) 的员工因工作原因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法律应由四川 (略) 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第六章保险采购条件及特别约定 2.1雇主责任保险方案明细表中“承保范围 在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工程沿线工作的四川 (略) 及其下属单位雇用的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四川 (略) 的全体员工及股东方(成都 (略) 、 (略) 国有资本 (略) )派遣至四川 (略) 的员工,包含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雇员、返聘人员、季节工、徒工、实习生、劳务用工、外聘专家。”修改为“承保范围 在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工程沿线工作的四川 (略) 的全体员工及股东方(成都 (略) 、 (略) 国有资本 (略) )派遣至四川 (略) 的员工,包含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雇员、返聘人员、季节工、徒工、实习生、劳务用工、外聘专家。” 4.鉴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已将银保监会向银行保险机构颁发的许可证整合为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和保险中介许可证三类,且《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许可证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75号)规定的换发工作期(1年)已过,第一章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在工程所在地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可以独立开具增值税专 (略)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对本项 (略) 分支机构”修改为“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可以独立开具增值税专 (略)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对本项 (略) 分支机构”。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投标人组织机构表” (略) 企业法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修改为“3.5.1“投标人组织机构表” (略) 法人营业执照和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及投标人营业执照和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6.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019~2021年的财务报表-1.投标人组织机构表”格式已修改,详见附件1。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 12 时00分00秒”修改为“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2时00分00秒”。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5月25日10:30时。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注意延长银行保函有效期,确保按照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满足投标有效期要求。 附件1 1.投标人组织机构表 投标人名称 (一) (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亿元) 公积金(亿元) 每一危险单位承保能力(亿元)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019: 2020: 2021: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2019: 2020: 2021: 成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称: 电话: 经营范围 (二) (略) 保险许可证 机构编码 发证机构 机构住所 业务范围 (三)投标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营业场所 联系电话 (四)投标人保险许可证 机构编码 发证机构 机构住所 业务范围 表后须附: 1. (略) 法人营业执照和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及投标人营业执照和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略) 2021年的资本金、公积金数额,每一危险单位承保能力=(资本金+公积金)×10%。 3.2019、2020、2021年度 (略) 财务审计报告。 4.偿付能力充足率 应按向保险监管部门报送的2019、2020、2021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报告格式提供,包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并附 (略) 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应体现偿付能力充足率,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无法体现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补充提供 (略) 近三年(2019、2020、2021)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 说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即资本充足率, (略) 的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核心偿付能 (略) 的核心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 5、公积金指的是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之和。 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字) 日期: 年 月 二、澄清文件 1.关于第一章3.1.4人员要求部分, (略) 及其他分支机构员工作为项目负责人、理赔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 (略) 或其他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1条。 2.关于投标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部分,烦请招标人明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及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起止日期或项目工期。 回复: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达到初期运营条件,招标人保留调整工期的权利,本项目保险期限须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1.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方案明细表”“2.1雇主责任保险方案明细表”要求。 3.烦请招标方明确该招标工程项目预计工期。 回复: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达到初期运营条件,招标人保留调整工期的权利,本项目保险期限须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1.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方案明细表”“2.1雇主责任保险方案明细表”要求。 4.可否请业主方提供项目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回复:不提供。 5.在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投标人再保险安排情况中,注:3)“投标人在中标后,需由保险经纪人审核再保险临分方案,并经业主确认后方可实施,业主和保险经纪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临分方案进行调整“,烦请明确方案调整的具体方式或内容,以及项目是否有特约分保需求?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再保险临分方案调整方式和内容根据投标方案审核后确定;本项目无特约分保需求。 6.在招标文件第一章“3.1.2业绩要求”“(1)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5年)保险承保业绩”这里的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5年)是指保单和保险合同保险起期在这范围内是吗? 回复:保险承保业绩须提供保单和保险合同的复印件,保单或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起期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5年)内的保险承保业绩均予以认可。 7.在招标文件第三章“4详细评审表”“ 评分内容”车辆部分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和雇主责任保险费率,费率报价须大于0。费率报价要求为百分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例如:我司投标费率为0.001%按保费倒算费率为0.0005%是否认可该报价? 回复:本项目报价评审采用保险费率报价,合同费用根据保险费率计算,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保险费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再根据保额基数和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8.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六、投标人近 (略) 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保险承保业绩”及“七、投标人近 (略) 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保险理赔业绩” 是 (略) 及总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承保、理赔经验? 回复:可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已明确。 9.关于招标文件第3页“2.5 标段划分”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及成都至德阳线工程保险项目包含2个标段: 1标段: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保险项目; 2标段: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保险项目。 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2个标段投标。 投标人同时参与2个标段投标时,是否可以由同一被授权委托人参与? 回复:可以。 10.关于招标文件第3页“3.1.1 资质要求”:具有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在工程所在地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2021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3号发布 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银保监会向银行保险机构颁发的许可证整合为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和保险中介许可证三类。其中,保险许可证适用于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略) 等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故招标文件中 (略) 法人许可证以及投标人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是否可以 (略) 保险许可证及投标人保险许可证?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4条、第5条及第6条。 11.关于招标文件中第9页“配套电子文档2套,以U盘形式提交。”是指提交一套U盘,内存放WORD文件一个,PDF文件一个,还是指提交2套U盘,每份U盘存放WORD文件一个,PDF文件一个。请贵公司予以明确需要提供的电子文档格式及份数及U盘个数。 回复:提交2套U盘,每套内容应一致,电子文件必须保证能正常读取和编辑。 12.关于招标文件第26页“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注:需提供 (略) 近三年(2019、2020、2021)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第59页“4.?偿付能力充足率”:应按向保险监管部门报送的2019、2020、2021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报告格式提供,包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并附 (略) 财务审计报告。因保险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分为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偿付能力审计报告,招标文件要求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属于偿付能力专题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内容,是否可以理解为此处要求提供 (略) 偿付能力审计报告??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条。 13.关于招标文件第57页:授权委托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的填写,应填写法定代表人的信息还是代理人的信息? 回复:应填写授权委托人的信息。 14.招标文件第34页雇主责任险报价评分办法计算规则为:“雇主责任保险各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 分,扣完为止;”,但是示例使用偏差率计算,前后矛盾。 回复:不矛盾,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保险费率方式,报价评审中按照费率的偏差率计算扣分,详见招标文件计算示例。 15.招标文件第149页和150页,雇主责任险承保范围中“四川 (略) 及其下属单位雇用的全体员工”与“四川 (略) 的全体员工及股东方(成都 (略) 、德阳 (略) )”存在前后矛盾。 回复:见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保险项目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文件。 16.招标文件第152页雇主责任险特别约定使用行业评残标准,雇主责任险为工伤评残标准,是否可以提差异?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允许负偏离。 17.招标文件第153页雇主责任险特别约定第4点赔偿项目的约定提到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实施办法规定标准赔偿,其中(1)根据工伤条例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为1-4级、雇主自负的赔偿为伤残津贴5-6级,而招标文件为5-10级,存在冲突。(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条例,需解除劳动合同,招标文件未明确。 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第六章 2.1雇主责任保险方案明中“特别约定 4.赔偿项目的约定:兹经双方同意,在现有保单保障内容基础上,赔偿项目还包括以下各项:……(4)伤残津贴(5—10级);……”是在《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实施办法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对赔偿项目的进一步扩展。(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实施办法规定标准赔偿,在本合同约定的赔偿并不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为前提,仅参考赔偿标准与本保险合同赔偿限额进行比较后进行赔付,保险赔偿只关注雇主与雇员对于本次保险责任事故之间责任是否终了,对于是否解除劳动合同不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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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 保险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CMFW(ZB)-S5-2023-009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四川 (略) 2023年4月28日 一、补遗文件 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八、投标人项目服务组织中“注:7.项目服务组人员除岩土工程或隧道工程或盾构施工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如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注:7.项目服务组人员除岩土工程或隧道工程或盾构施工专业人员外,项目服务组其他 (略) 或总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各机构的人员, (略) 或总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各机构为其缴纳的6个月连续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1承保范围 2.雇主责任险承保范围包括四川 (略) 及其下属单位雇用的全体员工(包括临时聘用的雇员、返聘人员)因工作原因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法律应由四川 (略) 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修改为“3.2.1承保范围 2.雇主责任险承保范围包括四川 (略) 的全体员工及股东方(成都 (略) 、 (略) 国有资本 (略) )派遣至四川 (略) 的员工因工作原因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法律应由四川 (略) 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第六章保险采购条件及特别约定 2.1雇主责任保险方案明细表中“承保范围 在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工程沿线工作的四川 (略) 及其下属单位雇用的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四川 (略) 的全体员工及股东方(成都 (略) 、 (略) 国有资本 (略) )派遣至四川 (略) 的员工,包含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雇员、返聘人员、季节工、徒工、实习生、劳务用工、外聘专家。”修改为“承保范围 在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工程沿线工作的四川 (略) 的全体员工及股东方(成都 (略) 、 (略) 国有资本 (略) )派遣至四川 (略) 的员工,包含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雇员、返聘人员、季节工、徒工、实习生、劳务用工、外聘专家。” 4.鉴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已将银保监会向银行保险机构颁发的许可证整合为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和保险中介许可证三类,且《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许可证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75号)规定的换发工作期(1年)已过,第一章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在工程所在地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可以独立开具增值税专 (略)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对本项 (略) 分支机构”修改为“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可以独立开具增值税专 (略)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对本项 (略) 分支机构”。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投标人组织机构表” (略) 企业法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修改为“3.5.1“投标人组织机构表” (略) 法人营业执照和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及投标人营业执照和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6.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019~2021年的财务报表-1.投标人组织机构表”格式已修改,详见附件1。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 12 时00分00秒”修改为“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2时00分00秒”。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5月25日10:30时。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注意延长银行保函有效期,确保按照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满足投标有效期要求。 附件1 1.投标人组织机构表 投标人名称 (一) (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亿元) 公积金(亿元) 每一危险单位承保能力(亿元)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019: 2020: 2021: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2019: 2020: 2021: 成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称: 电话: 经营范围 (二) (略) 保险许可证 机构编码 发证机构 机构住所 业务范围 (三)投标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营业场所 联系电话 (四)投标人保险许可证 机构编码 发证机构 机构住所 业务范围 表后须附: 1. (略) 法人营业执照和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及投标人营业执照和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略) 2021年的资本金、公积金数额,每一危险单位承保能力=(资本金+公积金)×10%。 3.2019、2020、2021年度 (略) 财务审计报告。 4.偿付能力充足率 应按向保险监管部门报送的2019、2020、2021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报告格式提供,包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并附 (略) 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应体现偿付能力充足率,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无法体现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补充提供 (略) 近三年(2019、2020、2021)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 说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即资本充足率, (略) 的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核心偿付能 (略) 的核心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 5、公积金指的是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之和。 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字) 日期: 年 月 二、澄清文件 1.关于第一章3.1.4人员要求部分, (略) 及其他分支机构员工作为项目负责人、理赔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 (略) 或其他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1条。 2.关于投标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部分,烦请招标人明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及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起止日期或项目工期。 回复: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达到初期运营条件,招标人保留调整工期的权利,本项目保险期限须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1.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方案明细表”“2.1雇主责任保险方案明细表”要求。 3.烦请招标方明确该招标工程项目预计工期。 回复: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达到初期运营条件,招标人保留调整工期的权利,本项目保险期限须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1.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方案明细表”“2.1雇主责任保险方案明细表”要求。 4.可否请业主方提供项目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回复:不提供。 5.在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投标人再保险安排情况中,注:3)“投标人在中标后,需由保险经纪人审核再保险临分方案,并经业主确认后方可实施,业主和保险经纪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临分方案进行调整“,烦请明确方案调整的具体方式或内容,以及项目是否有特约分保需求?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再保险临分方案调整方式和内容根据投标方案审核后确定;本项目无特约分保需求。 6.在招标文件第一章“3.1.2业绩要求”“(1)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5年)保险承保业绩”这里的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5年)是指保单和保险合同保险起期在这范围内是吗? 回复:保险承保业绩须提供保单和保险合同的复印件,保单或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起期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5年)内的保险承保业绩均予以认可。 7.在招标文件第三章“4详细评审表”“ 评分内容”车辆部分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和雇主责任保险费率,费率报价须大于0。费率报价要求为百分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例如:我司投标费率为0.001%按保费倒算费率为0.0005%是否认可该报价? 回复:本项目报价评审采用保险费率报价,合同费用根据保险费率计算,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保险费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再根据保额基数和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8.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六、投标人近 (略) 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保险承保业绩”及“七、投标人近 (略) 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保险理赔业绩” 是 (略) 及总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承保、理赔经验? 回复:可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已明确。 9.关于招标文件第3页“2.5 标段划分”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及成都至德阳线工程保险项目包含2个标段: 1标段: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保险项目; 2标段: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保险项目。 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2个标段投标。 投标人同时参与2个标段投标时,是否可以由同一被授权委托人参与? 回复:可以。 10.关于招标文件第3页“3.1.1 资质要求”:具有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在工程所在地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2021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3号发布 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银保监会向银行保险机构颁发的许可证整合为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和保险中介许可证三类。其中,保险许可证适用于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略) 等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故招标文件中 (略) 法人许可证以及投标人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是否可以 (略) 保险许可证及投标人保险许可证?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4条、第5条及第6条。 11.关于招标文件中第9页“配套电子文档2套,以U盘形式提交。”是指提交一套U盘,内存放WORD文件一个,PDF文件一个,还是指提交2套U盘,每份U盘存放WORD文件一个,PDF文件一个。请贵公司予以明确需要提供的电子文档格式及份数及U盘个数。 回复:提交2套U盘,每套内容应一致,电子文件必须保证能正常读取和编辑。 12.关于招标文件第26页“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注:需提供 (略) 近三年(2019、2020、2021)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第59页“4.?偿付能力充足率”:应按向保险监管部门报送的2019、2020、2021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报告格式提供,包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并附 (略) 财务审计报告。因保险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分为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偿付能力审计报告,招标文件要求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属于偿付能力专题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内容,是否可以理解为此处要求提供 (略) 偿付能力审计报告??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条。 13.关于招标文件第57页:授权委托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的填写,应填写法定代表人的信息还是代理人的信息? 回复:应填写授权委托人的信息。 14.招标文件第34页雇主责任险报价评分办法计算规则为:“雇主责任保险各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 分,扣完为止;”,但是示例使用偏差率计算,前后矛盾。 回复:不矛盾,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保险费率方式,报价评审中按照费率的偏差率计算扣分,详见招标文件计算示例。 15.招标文件第149页和150页,雇主责任险承保范围中“四川 (略) 及其下属单位雇用的全体员工”与“四川 (略) 的全体员工及股东方(成都 (略) 、德阳 (略) )”存在前后矛盾。 回复:见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保险项目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文件。 16.招标文件第152页雇主责任险特别约定使用行业评残标准,雇主责任险为工伤评残标准,是否可以提差异?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允许负偏离。 17.招标文件第153页雇主责任险特别约定第4点赔偿项目的约定提到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实施办法规定标准赔偿,其中(1)根据工伤条例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为1-4级、雇主自负的赔偿为伤残津贴5-6级,而招标文件为5-10级,存在冲突。(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条例,需解除劳动合同,招标文件未明确。 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第六章 2.1雇主责任保险方案明中“特别约定 4.赔偿项目的约定:兹经双方同意,在现有保单保障内容基础上,赔偿项目还包括以下各项:……(4)伤残津贴(5—10级);……”是在《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实施办法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对赔偿项目的进一步扩展。(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实施办法规定标准赔偿,在本合同约定的赔偿并不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为前提,仅参考赔偿标准与本保险合同赔偿限额进行比较后进行赔付,保险赔偿只关注雇主与雇员对于本次保险责任事故之间责任是否终了,对于是否解除劳动合同不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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