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孟贤壁至西水碾段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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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孟贤壁至西水碾段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孟贤壁至西水碾段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孟贤壁至西水碾段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孟贤壁至西水碾段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2〕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孟贤壁至西水碾段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地点:起点位于平山镇孟贤壁,终点位于西水碾。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孟贤壁至西水碾段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1328.819米,以冶河大桥为界分为南北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冶河大桥以北部分,起点位于钢城路与中山路交界处,终点与规划的冶河大桥北头相接,长约1106.723米。第二部分为冶河大桥以南部分,起点位于钢城路南延冶河大桥工程南头,终于西水碾村西西电三期铁路,长约222.096米。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热力、电气、绿化等工程。计划工期:总工期:17个月,过程中时间节点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即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含施工图预算和本工程所涉及建筑材料及工程所需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③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④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2 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2.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施工团队人 (略) 政专业注册建造师。(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道路工程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不得更换。(4)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3.3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郑重公告:为贯 (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6)联合体所有成员均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2 09:00至2023-05-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平山县 地址: (略) 海淀区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刘旭

联系人: 翟林霞
电话:

0311-*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63.com

电子邮件: *@*ttp://**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孟贤壁至西水碾段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2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6日

2、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8项 计划工期:总工期:17个月。

更正为:计划工期:总工期:17个月(其中设计工期:2个月,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

3、原公告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06日9时00分。

更正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16日9时00分。


【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孟贤壁至西水碾段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孟贤壁至西水碾段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孟贤壁至西水碾段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2〕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孟贤壁至西水碾段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地点:起点位于平山镇孟贤壁,终点位于西水碾。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孟贤壁至西水碾段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1328.819米,以冶河大桥为界分为南北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冶河大桥以北部分,起点位于钢城路与中山路交界处,终点与规划的冶河大桥北头相接,长约1106.723米。第二部分为冶河大桥以南部分,起点位于钢城路南延冶河大桥工程南头,终于西水碾村西西电三期铁路,长约222.096米。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热力、电气、绿化等工程。计划工期:总工期:17个月,过程中时间节点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即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含施工图预算和本工程所涉及建筑材料及工程所需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③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④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2 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2.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施工团队人 (略) 政专业注册建造师。(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道路工程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不得更换。(4)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3.3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郑重公告:为贯 (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6)联合体所有成员均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2 09:00至2023-05-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平山县 地址: (略) 海淀区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刘旭

联系人: 翟林霞
电话:

0311-*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63.com

电子邮件: *@*ttp://**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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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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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平山县钢城路南延孟贤壁至西水碾段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2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6日

2、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8项 计划工期:总工期:17个月。

更正为:计划工期:总工期:17个月(其中设计工期:2个月,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

3、原公告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06日9时00分。

更正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1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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