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拱桥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段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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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拱桥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段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平昌县 拱桥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段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3-05-29 14:2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7,862,160.5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平昌县拱桥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书01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平昌县拱桥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1.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的“评标委员会共 5 人,组建时可根据评标工作量增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 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 号第(三)条等文件规定执行。”更改为“评标委员会共 7 人,组建时可根据评标工作量增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 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 号第(三)条等文件规定执行。”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06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06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06月14日23时59分59秒。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四川秦巴明颐自然 (略)

2023年5月29日

递交时间

平昌县 拱桥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段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3-05-29 14:2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7,862,160.5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平昌县拱桥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书01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平昌县拱桥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1.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的“评标委员会共 5 人,组建时可根据评标工作量增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 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 号第(三)条等文件规定执行。”更改为“评标委员会共 7 人,组建时可根据评标工作量增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 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 号第(三)条等文件规定执行。”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06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06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06月14日23时59分59秒。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四川秦巴明颐自然 (略)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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