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5号线珠江路停车场物业服务(2023-2026年度)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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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5号线珠江路停车场物业服务(2023-2026年度)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轨道交通集团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5号线珠江路停车场物业服务(2023-2026年度)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0868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轨道交通集团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5号线珠江路停车场物业服务(2023-2026年度)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FWZ0086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43页人员配备中:“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正高或副高)职称,得2分。”依据:作为服务类型的企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是针对工程类项目要求的证书, (略) 内物业项目招标基本没出现过高级工程师职称要求,而且高级职 (略) 具备,中小企业是不具备的, (略) (略) 具备高级职称,同时参考之前合肥轨道所有的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都是要求中级职称,可见中级职称就足以满足项目管理需求,所以我司认为项目负责人的设置是为大型企业量身定制,排斥其他企业。建议修改为:“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44页人员配备中:“4.本项目拟派保洁主管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类证书,得2分。”依据:针对此类证书,例如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的证书名称为清洁管理师,中国商业联合会作为正部级单位,其颁发的证书含金量肯定是不可否认,仅是证书名称有差异,同时我司查询到仅有东莞、深圳颁发“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证书,综合来看,我司怀疑招标文件是为东莞或深 (略) 量身定制,极具倾向性!

建议修改为:“4.本项目拟派保洁主管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或高级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类证书,得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3. (略) 轨道交通集团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5号线珠江路停车场物业服务(2023-2026 年度)“第一章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700万元的非住宅类公共场所物业管理业绩,且业绩中所约定的服务期不少于1年(12个月)。” (略) 政物业服务项目业绩是否认可?

答:详见招标文件P16页10.8.5定义:本项目中“非住宅类公共场所”仅指机场、车站(火车站(含高铁站))、轨道交通、商场、医院、学校、场馆、办公楼(含写字楼)。

4. (略) 轨道交通集团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5号线珠江路停车场物业服务(2023-2026 年度)“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荣誉第一条1.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物业服务项目,在管期间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类荣誉的,得1分,满分1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投标人承担的物业服务项目,在管期间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类荣誉”,此荣誉面向的投标人过于稀少,具有明显倾向性,建议修改成“1.2018 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承担的物业服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类荣誉的,得1分,满分1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针对项目主管资格审查条件资历要求中第三点:具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请问:(1)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2)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3)建设部人事教育司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以上证书是否为物业管理上岗证书?请贵单位予以明确。以上证书考试内容基本相同,且均为正规的发证单位。

答:以上三个证书均予以认可

6.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43页人员配备中:“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正高或副高)职称,得2分。”对比轨道项目之前所有的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从未作为初审条件,且此次要求过高:1、物业企业作为服务类型的企业,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极不合理,国内极少数超大型项目物业招标会要求工程人员有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此证 (略) 具备,此项条件排斥中小企业、限制本地企业参加,我司质疑此 (略) 量身定制, (略) 委市政府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2、参照之前轨道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职称证书,能够满足项目在工程方面的相关要求,此次要求高级职称,我司质疑为大型企业量身定制!3、作为项目负责人,我司认为高级工程师证书对项目的运营管理能力没有直接关系,并不能直面展示项目负责人的运营管理能力,我司认为此项评分设置极具倾向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我司建议将此项修改为: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7.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44页人员配备中:4.本项目拟派保洁主管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类证书,得2分。1、经我司查询,“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 (略) 、 (略) 环卫清洁行业协会颁发,结合项目负责人的评分要求,我司质疑此项 (略) (略) 某家大型企业量身定制,限制本地企业参加!2、针对此类证书,如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的证书名称为“清洁管理师”,中国商业联合会是民政部登记,国资委党委党建领导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作为国家4A级协会,其颁发的证书含金量毋庸置疑,同样例如中国清洁行业标准化协会颁发的此类证书也名为“清洁管理师”,仅证书名称不同,但均能满足人员素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我司建议将此项修改为:4.本项目拟派保洁主管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或高级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类证书,得 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8.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荣誉”一栏:1.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物业服务项目,在管期间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类荣誉的,得1分,满分1分。

该 (略) 轨道交通集团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5 号线珠江路停车场服务。如今,地铁已经成为人们正常稳定出行中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整个社会和国家对于地铁的安全运营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标准,同时,地铁的秩序维护管理也是整个行车管理当中非常重要的核心部分,特别是要对地铁车辆停车场的秩序安全管理将会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对于本项目来说,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类荣誉更为适合。建议修改为1.2018 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物业服务项目,在管期间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类荣誉的,得1分,满分1 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经市场调研,满足该要求的潜在投标单位满足3家以上。该项目场段物业管理范围包含消防管理,消控室监管,对消防要求较高。

9.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需要具备(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2)具有国家物业管理师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3)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且根据评分细则要求,项目经理需要具有高级工程师(正高或副高)职称。根据行业调研: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正高或副高)职称,该条件要求过高,具有明显倾向性,排斥了潜在的投标供应商。 根据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相关制度规定政府采购招标不得提过高资质和业绩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建议删除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条款或将人员年龄修改为55周岁以内。

答:项目经理资格审查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项目经理评分项变更内容详见第二部分。

10.根据评分细则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非住宅类公共场所物业服务业绩(服务期不满1年的不得分):1.300万元≤单个合同年服务费金额<500万元,每个业绩得1分;2.500万元≤单个合同年服务费金额<1000万元,每个业绩得2分;3.1000万元≤单个合同年服务费金额,每个业绩得3分。

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服务范围和内容中要求,该项目包含控制中心大楼及相关的物业服务。根据以上情况:此处要求的非住宅类公共场所物业服务业绩,是否包含写字楼、政府办公楼?

答:根据招标文件P16页10.8.5定义:本项目中“非住宅类公共场所”仅指机场、车站(火车站(含高铁站))、轨道交通、商场、医院、学校、场馆、办公楼(含写字楼)。包含写字楼与政府办公楼。

1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2)具有国家物业管理师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3)45 周岁以下(含45周岁)。人员配备: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正高或副高)职称,得2分。事实依据: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正高或副高)职称,此要求具有明显倾向性,排斥了潜在的投标供应商。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相关制度规定政府采购招标不得提过高资质和业绩要求。3、《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重申: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招标文件同时要求了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和本科学历及物业企业经理岗位证书,足以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略) 和主管部门的规定,请问招标文件设置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依据是什么?请求:删除对项目负责人年龄45 周岁以下(含 45 周岁)的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1.招标文件原评分项“4.本项目拟派保洁主管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类证书,得2分。”

现变更为:“4.本项目拟派保洁主管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或高级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类证书,得2分”。

2.招标文件原评分项“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正高或副高)职称,得2分。”现变更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正高或副高),得2分;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得1分。”

3.招标文件P134页:“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范围、要求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中的物业管理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费(工资、保险、劳保、福利、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杂修费用、信息发布及停车场管理和会议系统维护费、自动门维护费、房建结构维护费、水箱清洗费、避雷检测费、运营生活电器维修保养费、绿化服务费、清洁耗材费(如洗手液、卷纸、擦手纸、樟脑丸、消毒液、垃圾袋和清洁工具等)、垃圾清运费、卫生消杀费、大理石地面养护费、地毯清洗费、办公区域空调滤网清洗费、管道疏通费、空调移机费等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日常维修耗材费、管理费、施工费、开办费、公益事业支出、宣传服务、公众责任保险和员工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补偿费用、不可预见费、税金、利润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现变更为:“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范围、要求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中的物业管理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费(工资、保险、劳保、福利、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杂修费用、信息发布及停车场管理和会议系统维护费、自动门维护费、房建结构维护费、水箱清洗费、避雷检测费、运营生活电器维修保养费、绿化服务费、清洁耗材费(如洗手液、卷纸、擦手纸、樟脑丸、消毒液、垃圾袋和清洁工具等)、垃圾清运费、卫生消杀费、大理石地面养护费、地毯清洗费、办公区域空调滤网清洗费、管道疏通费、空调移机费等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日常维修耗材费、管理费、施工费、开办费、公益事业支出、宣传服务、公众责任保险和员工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补偿费用、不可预见费、税金、利润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原招标文件评分项中“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类证书得1分,本项满分3分。”现变更为:“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类证书得1分,本项满分3分。”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5日09:3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5日09:30”;

3.开标地点变更为: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储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5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9日

附件: (略) 轨道交通集团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5号线珠江路停车场物业服务(2023-2026年度)项目补疑最终定稿.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轨道交通集团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5号线珠江路停车场物业服务(2023-2026年度)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0868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轨道交通集团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5号线珠江路停车场物业服务(2023-2026年度)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FWZ0086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43页人员配备中:“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正高或副高)职称,得2分。”依据:作为服务类型的企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是针对工程类项目要求的证书, (略) 内物业项目招标基本没出现过高级工程师职称要求,而且高级职 (略) 具备,中小企业是不具备的, (略) (略) 具备高级职称,同时参考之前合肥轨道所有的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都是要求中级职称,可见中级职称就足以满足项目管理需求,所以我司认为项目负责人的设置是为大型企业量身定制,排斥其他企业。建议修改为:“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44页人员配备中:“4.本项目拟派保洁主管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类证书,得2分。”依据:针对此类证书,例如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的证书名称为清洁管理师,中国商业联合会作为正部级单位,其颁发的证书含金量肯定是不可否认,仅是证书名称有差异,同时我司查询到仅有东莞、深圳颁发“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证书,综合来看,我司怀疑招标文件是为东莞或深 (略) 量身定制,极具倾向性!

建议修改为:“4.本项目拟派保洁主管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或高级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类证书,得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3. (略) 轨道交通集团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5号线珠江路停车场物业服务(2023-2026 年度)“第一章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700万元的非住宅类公共场所物业管理业绩,且业绩中所约定的服务期不少于1年(12个月)。” (略) 政物业服务项目业绩是否认可?

答:详见招标文件P16页10.8.5定义:本项目中“非住宅类公共场所”仅指机场、车站(火车站(含高铁站))、轨道交通、商场、医院、学校、场馆、办公楼(含写字楼)。

4. (略) 轨道交通集团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5号线珠江路停车场物业服务(2023-2026 年度)“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荣誉第一条1.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物业服务项目,在管期间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类荣誉的,得1分,满分1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投标人承担的物业服务项目,在管期间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类荣誉”,此荣誉面向的投标人过于稀少,具有明显倾向性,建议修改成“1.2018 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承担的物业服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类荣誉的,得1分,满分1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针对项目主管资格审查条件资历要求中第三点:具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请问:(1)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2)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3)建设部人事教育司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以上证书是否为物业管理上岗证书?请贵单位予以明确。以上证书考试内容基本相同,且均为正规的发证单位。

答:以上三个证书均予以认可

6.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43页人员配备中:“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正高或副高)职称,得2分。”对比轨道项目之前所有的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从未作为初审条件,且此次要求过高:1、物业企业作为服务类型的企业,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极不合理,国内极少数超大型项目物业招标会要求工程人员有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此证 (略) 具备,此项条件排斥中小企业、限制本地企业参加,我司质疑此 (略) 量身定制, (略) 委市政府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2、参照之前轨道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职称证书,能够满足项目在工程方面的相关要求,此次要求高级职称,我司质疑为大型企业量身定制!3、作为项目负责人,我司认为高级工程师证书对项目的运营管理能力没有直接关系,并不能直面展示项目负责人的运营管理能力,我司认为此项评分设置极具倾向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我司建议将此项修改为: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7.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44页人员配备中:4.本项目拟派保洁主管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类证书,得2分。1、经我司查询,“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 (略) 、 (略) 环卫清洁行业协会颁发,结合项目负责人的评分要求,我司质疑此项 (略) (略) 某家大型企业量身定制,限制本地企业参加!2、针对此类证书,如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的证书名称为“清洁管理师”,中国商业联合会是民政部登记,国资委党委党建领导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作为国家4A级协会,其颁发的证书含金量毋庸置疑,同样例如中国清洁行业标准化协会颁发的此类证书也名为“清洁管理师”,仅证书名称不同,但均能满足人员素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我司建议将此项修改为:4.本项目拟派保洁主管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或高级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类证书,得 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8.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荣誉”一栏:1.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物业服务项目,在管期间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类荣誉的,得1分,满分1分。

该 (略) 轨道交通集团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5 号线珠江路停车场服务。如今,地铁已经成为人们正常稳定出行中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整个社会和国家对于地铁的安全运营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标准,同时,地铁的秩序维护管理也是整个行车管理当中非常重要的核心部分,特别是要对地铁车辆停车场的秩序安全管理将会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对于本项目来说,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类荣誉更为适合。建议修改为1.2018 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物业服务项目,在管期间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类荣誉的,得1分,满分1 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经市场调研,满足该要求的潜在投标单位满足3家以上。该项目场段物业管理范围包含消防管理,消控室监管,对消防要求较高。

9.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需要具备(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2)具有国家物业管理师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3)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且根据评分细则要求,项目经理需要具有高级工程师(正高或副高)职称。根据行业调研: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正高或副高)职称,该条件要求过高,具有明显倾向性,排斥了潜在的投标供应商。 根据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相关制度规定政府采购招标不得提过高资质和业绩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建议删除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条款或将人员年龄修改为55周岁以内。

答:项目经理资格审查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项目经理评分项变更内容详见第二部分。

10.根据评分细则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非住宅类公共场所物业服务业绩(服务期不满1年的不得分):1.300万元≤单个合同年服务费金额<500万元,每个业绩得1分;2.500万元≤单个合同年服务费金额<1000万元,每个业绩得2分;3.1000万元≤单个合同年服务费金额,每个业绩得3分。

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服务范围和内容中要求,该项目包含控制中心大楼及相关的物业服务。根据以上情况:此处要求的非住宅类公共场所物业服务业绩,是否包含写字楼、政府办公楼?

答:根据招标文件P16页10.8.5定义:本项目中“非住宅类公共场所”仅指机场、车站(火车站(含高铁站))、轨道交通、商场、医院、学校、场馆、办公楼(含写字楼)。包含写字楼与政府办公楼。

1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2)具有国家物业管理师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3)45 周岁以下(含45周岁)。人员配备: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正高或副高)职称,得2分。事实依据: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正高或副高)职称,此要求具有明显倾向性,排斥了潜在的投标供应商。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相关制度规定政府采购招标不得提过高资质和业绩要求。3、《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重申: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招标文件同时要求了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和本科学历及物业企业经理岗位证书,足以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略) 和主管部门的规定,请问招标文件设置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依据是什么?请求:删除对项目负责人年龄45 周岁以下(含 45 周岁)的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1.招标文件原评分项“4.本项目拟派保洁主管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类证书,得2分。”

现变更为:“4.本项目拟派保洁主管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或高级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类证书,得2分”。

2.招标文件原评分项“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正高或副高)职称,得2分。”现变更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正高或副高),得2分;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得1分。”

3.招标文件P134页:“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范围、要求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中的物业管理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费(工资、保险、劳保、福利、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杂修费用、信息发布及停车场管理和会议系统维护费、自动门维护费、房建结构维护费、水箱清洗费、避雷检测费、运营生活电器维修保养费、绿化服务费、清洁耗材费(如洗手液、卷纸、擦手纸、樟脑丸、消毒液、垃圾袋和清洁工具等)、垃圾清运费、卫生消杀费、大理石地面养护费、地毯清洗费、办公区域空调滤网清洗费、管道疏通费、空调移机费等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日常维修耗材费、管理费、施工费、开办费、公益事业支出、宣传服务、公众责任保险和员工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补偿费用、不可预见费、税金、利润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现变更为:“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范围、要求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中的物业管理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费(工资、保险、劳保、福利、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杂修费用、信息发布及停车场管理和会议系统维护费、自动门维护费、房建结构维护费、水箱清洗费、避雷检测费、运营生活电器维修保养费、绿化服务费、清洁耗材费(如洗手液、卷纸、擦手纸、樟脑丸、消毒液、垃圾袋和清洁工具等)、垃圾清运费、卫生消杀费、大理石地面养护费、地毯清洗费、办公区域空调滤网清洗费、管道疏通费、空调移机费等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日常维修耗材费、管理费、施工费、开办费、公益事业支出、宣传服务、公众责任保险和员工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补偿费用、不可预见费、税金、利润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原招标文件评分项中“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类证书得1分,本项满分3分。”现变更为:“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类证书得1分,本项满分3分。”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5日09:3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5日09:30”;

3.开标地点变更为: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储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5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9日

附件: (略) 轨道交通集团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5号线珠江路停车场物业服务(2023-2026年度)项目补疑最终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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