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镇海炼化1100万吨/年炼油和高端合成新材料项目(炼油部分)可燃气体在线检测系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镇海炼化1100万吨/年炼油和高端合成新材料项目(炼油部分)可燃气体在线检测系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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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5月30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委托,对可燃气体在线检测系统【1820/2-污水处理场项目】所需可燃气体在线检测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3809-6982-B1 2.项目内容:可燃气体在线检测系统【1820/2-污水处理场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可燃气体在线检测系统\0-100%LEL 3% 隔爆型 分析仪柜+预处理系统 | 2.00 | 套 | 包1-包1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要求是生产商,集成商视为生产商并要提供仪器主机生产商的独家授权文件。 3.1.7 LEL分析仪必须具有主机失电、火焰燃烧温度、样品低流量以及火焰熄灭等故障诊断功能并具有安全型故障输出功能。在正常标定服务过程中不打开防爆箱可以进行标定维护操作。 3.1.8 LEL分析仪检测响应时间T90≤l秒,重复性满足≤±1%FS,仪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整套系统的测量响应时间应≤3秒,提供仪表生产商官网证明材料及样本说明。 3.1.9 在线LEL爆炸限分析仪名称必须为LEL专用分析仪器类,测量输出单位为%LEL,针对多组分混合气体具备通用标定功能,测量原理为火焰温度(FTA)或FID检测技术,对所有可燃气(包含H2S、CO、H2等)均有响应,并计算出气体%LEL爆炸限值,提供原厂相关证明材料。 3.1.10 LEL爆炸限分析仪需满足SIL1及以上等级认证,提供有效的SIL等级证书。 3.1.11 在线LEL爆炸限分析仪为本体防爆,防爆等级均不低于 ExdIICT4,卖方应提供投标产品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 NEPSI 或 CQST 或 PCEC 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 等。 3.1.12 卖方提供的LEL爆炸限分析仪型号(VOCs分析仪型号除外)必须有良好的使用业绩,在国内石化企业不同最终用户平稳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均不少于3家,供货数量不少于6台,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分析仪具体型号、应用装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日期,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分析仪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含分析仪型号)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5月23日 8:00至2023年6月1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 (略) 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6月05日 09:00前与左玮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刘蓉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左玮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刘蓉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liurong.*@*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3年5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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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5月30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委托,对可燃气体在线检测系统【1820/2-污水处理场项目】所需可燃气体在线检测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3809-6982-B1 2.项目内容:可燃气体在线检测系统【1820/2-污水处理场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可燃气体在线检测系统\0-100%LEL 3% 隔爆型 分析仪柜+预处理系统 | 2.00 | 套 | 包1-包1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要求是生产商,集成商视为生产商并要提供仪器主机生产商的独家授权文件。 3.1.7 LEL分析仪必须具有主机失电、火焰燃烧温度、样品低流量以及火焰熄灭等故障诊断功能并具有安全型故障输出功能。在正常标定服务过程中不打开防爆箱可以进行标定维护操作。 3.1.8 LEL分析仪检测响应时间T90≤l秒,重复性满足≤±1%FS,仪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整套系统的测量响应时间应≤3秒,提供仪表生产商官网证明材料及样本说明。 3.1.9 在线LEL爆炸限分析仪名称必须为LEL专用分析仪器类,测量输出单位为%LEL,针对多组分混合气体具备通用标定功能,测量原理为火焰温度(FTA)或FID检测技术,对所有可燃气(包含H2S、CO、H2等)均有响应,并计算出气体%LEL爆炸限值,提供原厂相关证明材料。 3.1.10 LEL爆炸限分析仪需满足SIL1及以上等级认证,提供有效的SIL等级证书。 3.1.11 在线LEL爆炸限分析仪为本体防爆,防爆等级均不低于 ExdIICT4,卖方应提供投标产品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 NEPSI 或 CQST 或 PCEC 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 等。 3.1.12 卖方提供的LEL爆炸限分析仪型号(VOCs分析仪型号除外)必须有良好的使用业绩,在国内石化企业不同最终用户平稳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均不少于3家,供货数量不少于6台,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分析仪具体型号、应用装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日期,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分析仪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含分析仪型号)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5月23日 8:00至2023年6月1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 (略) 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6月05日 09:00前与左玮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刘蓉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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