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202300428]聘请法律顾问项目(更正)
[BA202300428]聘请法律顾问项目(更正)
项目编号 | BA* | 项目名称 | 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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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单位 |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 经办人 | 马雪梅 |
预算金额 | *.00 人民币 | 成交金额 | *.00 人民币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 质保期 | 12 月 |
联系地址 | (略) - (略) - (略) 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0层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
付款方式 | 服务完毕验收合格后按实际结算,不超出成交单总金额。 | ||
供应商联系手机 | * | 服务时间 | 2023年06月02日 至 2024年06月01日 |
服务地址 | (略) - (略) -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 ||
验收方式 |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 ||
售后服务要求 | 1.应采购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政府采购需求文件、合同(协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以及其他文书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并协助修改; 2.应采购中心要求,作为法律专家出席单一来源论证、合同变更论证等论证会,为论证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3.根据需要按照采购中心时限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 4.年末需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并对采购中心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应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并应采购中心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在不违背吉林大学利益的前提下,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7.不得有损害吉林大学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工作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应根据工作内容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9.除完成聘用单位交办的事项,还应完成政策与法规办公室临时交办的任务。 10.处理采购中心要求的其他法律事务。 | ||
采购材料 | 微信图片_*.jpg |
采购品目 | 法律咨询服务 | 名称 | 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
---|---|---|---|
单位 | 项 | 数量 | 1 |
单价 | ¥110,000.00 | 总价 | ¥110,000.00 |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 总价15万元,基础服务6万元,超工作量每份法律意见书500元。按实际发生支付。 1.应采购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政府采购需求文件、合同(协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以及其他文书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并协助修改; 2.应采购中心要求,作为法律专家出席单一来源论证、合同变更论证等论证会,为论证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3.根据需要按照采购中心时限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 4.年末需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并对采购中心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应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并应采购中心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在不违背吉林大学利益的前提下,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7.不得有损害吉林大学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工作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应根据工作内容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9.除完成聘用单位交办的事项,还应完成政策与法规办公室临时交办的任务。 10.处理采购中心要求的其他法律事务。 |
吉林大学招标与备案(采购)管理中心 | 设 备 类:林老师: 0431-* 工 程 类:白老师: 0431-* 服务及其他货物:李老师: 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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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BA* | 项目名称 | 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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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单位 |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 经办人 | 马雪梅 |
预算金额 | *.00 人民币 | 成交金额 | *.00 人民币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 质保期 | 12 月 |
联系地址 | (略) - (略) - (略) 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0层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
付款方式 | 服务完毕验收合格后按实际结算,不超出成交单总金额。 | ||
供应商联系手机 | * | 服务时间 | 2023年06月02日 至 2024年06月01日 |
服务地址 | (略) - (略) -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 ||
验收方式 |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 ||
售后服务要求 | 1.应采购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政府采购需求文件、合同(协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以及其他文书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并协助修改; 2.应采购中心要求,作为法律专家出席单一来源论证、合同变更论证等论证会,为论证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3.根据需要按照采购中心时限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 4.年末需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并对采购中心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应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并应采购中心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在不违背吉林大学利益的前提下,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7.不得有损害吉林大学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工作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应根据工作内容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9.除完成聘用单位交办的事项,还应完成政策与法规办公室临时交办的任务。 10.处理采购中心要求的其他法律事务。 | ||
采购材料 | 微信图片_*.jpg |
采购品目 | 法律咨询服务 | 名称 | 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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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项 | 数量 | 1 |
单价 | ¥110,000.00 | 总价 | ¥110,000.00 |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 总价15万元,基础服务6万元,超工作量每份法律意见书500元。按实际发生支付。 1.应采购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政府采购需求文件、合同(协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以及其他文书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并协助修改; 2.应采购中心要求,作为法律专家出席单一来源论证、合同变更论证等论证会,为论证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3.根据需要按照采购中心时限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 4.年末需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并对采购中心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应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并应采购中心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在不违背吉林大学利益的前提下,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7.不得有损害吉林大学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工作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应根据工作内容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9.除完成聘用单位交办的事项,还应完成政策与法规办公室临时交办的任务。 10.处理采购中心要求的其他法律事务。 |
吉林大学招标与备案(采购)管理中心 | 设 备 类:林老师: 0431-* 工 程 类:白老师: 0431-* 服务及其他货物:李老师: 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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