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2023年度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更正公告
新疆财经大学2023年度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财经大学2023年度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疆财经大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30日 12:5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5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5月3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冯慧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 | ||
采购单位 | 新疆财经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 (略) 北京中路44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 (略) 沙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冯慧 金蓉 孙园园 叶超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XBZB-04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财经大学2023年度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的第五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1.代理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
2. 投标人必须是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釆购代理机构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
3.具有专业的招标代理业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招标及政府采购业务操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独立承接项目工作;业务团队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能够处理或沟通解决代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和招标采购质疑的法规解释,提供专业化服务。
4. 投标人在乌鲁木齐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5.代理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查询页,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有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有符合招标采购规定条件、可以作为项目立项论证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及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9.标代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略) 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现变更为:
1.代理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
2. 投标人必须是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釆购代理机构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
3.具有专业的招标代理业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招标及政府采购业务操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独立承接项目工作;业务团队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能够处理或沟通解决代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和招标采购质疑的法规解释,提供专业化服务。
4. 投标人在乌鲁木齐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5.代理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查询页,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有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有符合招标采购规定条件、可以作为项目立项论证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及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8.标代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略) 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财经大学
地址:新 (略) 北京中路449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新 (略) 沙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联系方式:冯慧 金蓉 孙园园 叶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慧
电 话: 09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财经大学2023年度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疆财经大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30日 12:5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5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5月3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冯慧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 | ||
采购单位 | 新疆财经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 (略) 北京中路44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 (略) 沙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冯慧 金蓉 孙园园 叶超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XBZB-04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财经大学2023年度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的第五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1.代理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
2. 投标人必须是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釆购代理机构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
3.具有专业的招标代理业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招标及政府采购业务操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独立承接项目工作;业务团队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能够处理或沟通解决代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和招标采购质疑的法规解释,提供专业化服务。
4. 投标人在乌鲁木齐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5.代理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查询页,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有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有符合招标采购规定条件、可以作为项目立项论证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及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9.标代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略) 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现变更为:
1.代理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
2. 投标人必须是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釆购代理机构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
3.具有专业的招标代理业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招标及政府采购业务操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独立承接项目工作;业务团队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能够处理或沟通解决代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和招标采购质疑的法规解释,提供专业化服务。
4. 投标人在乌鲁木齐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5.代理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查询页,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有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有符合招标采购规定条件、可以作为项目立项论证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及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8.标代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略) 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财经大学
地址:新 (略) 北京中路449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新 (略) 沙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联系方式:冯慧 金蓉 孙园园 叶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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