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街道粮食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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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街道粮食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变更

 


各投标申请单位: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1页“3)取费标准:…… (略) 镇(按3.48%计)。”现更改为“3)取费标准:……税金取市区(按3.48%计)”。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6页“4.6本工程税金按"县城镇"(3.48%)计取。”现更改为“4.6本工程税金按"市区"(3.48%)计取。”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6页4.8 投标报价编制的参考依据中“9、取费标准:…… (略) 镇(按3.48%计)。”现更改为“9、取费标准:……税金取市区(按3.48%计)。”

4、本项目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 日9:00不变。

5、其余内容不变。

6、 (略) 文件的补充,为招标 (略) 分。


招 标 人: (略) 市人民政府江 (略)

代理单位: (略) 三港金 (略) 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 (略) 市农 (略)

日 期: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下载附件:2015年度 (略) 市江口街道粮食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遗书





 


各投标申请单位: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1页“3)取费标准:…… (略) 镇(按3.48%计)。”现更改为“3)取费标准:……税金取市区(按3.48%计)”。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6页“4.6本工程税金按"县城镇"(3.48%)计取。”现更改为“4.6本工程税金按"市区"(3.48%)计取。”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6页4.8 投标报价编制的参考依据中“9、取费标准:…… (略) 镇(按3.48%计)。”现更改为“9、取费标准:……税金取市区(按3.48%计)。”

4、本项目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 日9:00不变。

5、其余内容不变。

6、 (略) 文件的补充,为招标 (略) 分。


招 标 人: (略) 市人民政府江 (略)

代理单位: (略) 三港金 (略) 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 (略) 市农 (略)

日 期: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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