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成都市慢性病医院、成都市老年服务示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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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成都市慢性病医院、成都市老年服务示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招标文件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一、将招标文件第3章“(一)人员总体要求”中:

“本项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物业服务人员数量工作日实际在岗总人数不得少于162人(二期大楼未投入使用前,本项目实际在岗人数不少于102人)”

更正为:

“本项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物业服务人员数量工作日实际在岗总人数不得少于162人【二期大楼未投入使用前,本项目实际在岗人数不少于102人(含3个项目管理人员)】”

二、将招标文件第3章“(一)人员总体要求”中:

“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男性员工不超过55岁,女性员工不超过50岁。二期相关科室预计于2023年8月逐步开放,相关岗位人员依据科室需求及时上岗。项目中标人须与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人员名单(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提供采购人。”

更正为:“本项目中央运输人员、氧气站、污水处理人员、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处理人员、绿化管理人员、消控人员、布控人员、风机房泵房管理、项目管理人员男性员工不超过55岁,女性员工不超过50岁(岗位人员素质中有具体要求的按照具体要求执行)。二期相关科室预计于2023年8月逐步开放,相关岗位人员依据科室需求及时上岗。项目中标人须与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将人员名单(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提供采购人。”

三、将招标文件第3章“(三)服务费用及报价要求”中:

“(3)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应包含养老保险(16%)、失业保险(0.6%)、工伤保险(根据川人社发〔2023〕9号,全省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分别执行0.16%、0.32%、0.56%、0.72%、0.88%、1.04%、1.28%、1.52%缴费比例。)、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合计8.3%)。单位缴纳社保基数 (略) 最新规定的城镇职工最低缴费基数。”

更正为:

“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应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且缴费比例 (略) (略) 最新社保缴纳标准。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基数 (略) (略) 最新规定的城镇职工最低缴费基数。”

四、将招标文件第3章“(三)服务费用及报价要求”中:

“(9)法定计提费用

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无论供应商是否成立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年缴纳额=本项目人员年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加班费)×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略) 人民政府 (略) (略) 地税局〈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 (略) 地税部门统一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基金年缴纳额=本项目人员年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加班费)×1.5%。(依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第三条第(一)款“切实执行《 (略) 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本项目应分摊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符合《 (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成财规〔2021〕1号)相关规定。”

更正为:

“(9)法定计提费用

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无论供应商是否成立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

《 (略) 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第十九条“各类企业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的费用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本项目应分摊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符合《 (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成财规〔2021〕1号)相关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16154[2023]01962。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 地址: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邮编:*。三、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 (略) (略) 、 (略) 老年服务示训中心)

地址: (略) 金牛区蓉都大道1120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琴

电话:028-*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招标文件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一、将招标文件第3章“(一)人员总体要求”中:

“本项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物业服务人员数量工作日实际在岗总人数不得少于162人(二期大楼未投入使用前,本项目实际在岗人数不少于102人)”

更正为:

“本项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物业服务人员数量工作日实际在岗总人数不得少于162人【二期大楼未投入使用前,本项目实际在岗人数不少于102人(含3个项目管理人员)】”

二、将招标文件第3章“(一)人员总体要求”中:

“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男性员工不超过55岁,女性员工不超过50岁。二期相关科室预计于2023年8月逐步开放,相关岗位人员依据科室需求及时上岗。项目中标人须与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人员名单(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提供采购人。”

更正为:“本项目中央运输人员、氧气站、污水处理人员、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处理人员、绿化管理人员、消控人员、布控人员、风机房泵房管理、项目管理人员男性员工不超过55岁,女性员工不超过50岁(岗位人员素质中有具体要求的按照具体要求执行)。二期相关科室预计于2023年8月逐步开放,相关岗位人员依据科室需求及时上岗。项目中标人须与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将人员名单(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提供采购人。”

三、将招标文件第3章“(三)服务费用及报价要求”中:

“(3)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应包含养老保险(16%)、失业保险(0.6%)、工伤保险(根据川人社发〔2023〕9号,全省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分别执行0.16%、0.32%、0.56%、0.72%、0.88%、1.04%、1.28%、1.52%缴费比例。)、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合计8.3%)。单位缴纳社保基数 (略) 最新规定的城镇职工最低缴费基数。”

更正为:

“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应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且缴费比例 (略) (略) 最新社保缴纳标准。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基数 (略) (略) 最新规定的城镇职工最低缴费基数。”

四、将招标文件第3章“(三)服务费用及报价要求”中:

“(9)法定计提费用

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无论供应商是否成立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年缴纳额=本项目人员年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加班费)×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略) 人民政府 (略) (略) 地税局〈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 (略) 地税部门统一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基金年缴纳额=本项目人员年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加班费)×1.5%。(依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第三条第(一)款“切实执行《 (略) 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本项目应分摊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符合《 (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成财规〔2021〕1号)相关规定。”

更正为:

“(9)法定计提费用

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无论供应商是否成立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

《 (略) 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第十九条“各类企业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的费用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本项目应分摊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符合《 (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成财规〔2021〕1号)相关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16154[2023]01962。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 地址: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邮编:*。三、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 (略) (略) 、 (略) 老年服务示训中心)

地址: (略) 金牛区蓉都大道1120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琴

电话:028-*

(略) 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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