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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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5-18 至 2023-05-25
撰写单位: (略) 沈抚公共 (略) 撰写人: 吴娜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194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002包技术部分项目建设方案中删除“ (略) 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的标准规范设计”、“CIM展示中心”两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版。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30日 15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001、003、004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002包允许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4.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5.报价解密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略) 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4-*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 (略) 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沈抚公共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北陵大街34号3号楼1502室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娜、高雨欣、王磊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5-18 至 2023-05-25
撰写单位: (略) 沈抚公共 (略) 撰写人: 吴娜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194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002包技术部分项目建设方案中删除“ (略) 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的标准规范设计”、“CIM展示中心”两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版。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30日 15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001、003、004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002包允许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4.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5.报价解密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略) 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4-*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 (略) 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沈抚公共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北陵大街34号3号楼1502室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娜、高雨欣、王磊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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