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新增耕地项目日常变更工作询价采购公告
肥东县新增耕地项目日常变更工作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肥东县新增耕地项目日常变更工作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肥东县新增耕地项目日常变更工作
2、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超出预算投标无效。备注:采购预算依据为新增耕地项目每个图斑的日常变更工作费用不超过270元(费用包括制作项目区分辨率优于0.2米的高清正射影像图,并按照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制作数据库),2023年度预计需要日常变更的图斑约1000个,最终结算以通过部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审核的新增耕地项目图斑变更数和每个图斑日常变更工作中标费用相乘。
3、采购单位: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项目地点: (略) 肥东县。
5、项目概况: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6号)、《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483号)要求,为确保新增耕地“地、数、图”一致,补充耕地项目竣工后,新增耕地应通过日常变更机制报部核查,核查通过后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和报备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略) 或母公司资质证书, (略) 或母公司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采购需求
1、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新增耕地项目图斑日常变更工作成果经部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审核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肥东县新增耕地项目日常变更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止。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
4、供应商报价包含所有费用(税金、验收、专家评审等各项费用)。
5、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为肥东县新增耕地项目日常变更工作,按期完成并提交符合部占补平衡系统审核要求的成果资料。
四、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自2023年5月30日~6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起可在采购人通过电话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采购人: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许克峰 电话:055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6月2日15:00时,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21室。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15:00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该投标主体投标行为无效。
六、需提交的材料
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所有扫描件或影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材料于2023年6月2日15:00前带至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21室。
七、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实行总价包干,一经中标不得变更。
2、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不符合以上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注:投标人若对询价采购清单中所列参数规格及要求有异议或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在开标前可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询价文件。一经进入询价程序,即视为各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八、评标办法及中标原则
有效最低价中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符合询价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中标的合同价。
九、评审程序
1、开标现场检查报价文件密封完整性;
2、报价文件满足本询价采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格进行审查;
3、在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023年5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肥东县新增耕地项目日常变更工作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肥东县新增耕地项目日常变更工作
2、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超出预算投标无效。备注:采购预算依据为新增耕地项目每个图斑的日常变更工作费用不超过270元(费用包括制作项目区分辨率优于0.2米的高清正射影像图,并按照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制作数据库),2023年度预计需要日常变更的图斑约1000个,最终结算以通过部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审核的新增耕地项目图斑变更数和每个图斑日常变更工作中标费用相乘。
3、采购单位: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项目地点: (略) 肥东县。
5、项目概况: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6号)、《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483号)要求,为确保新增耕地“地、数、图”一致,补充耕地项目竣工后,新增耕地应通过日常变更机制报部核查,核查通过后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和报备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略) 或母公司资质证书, (略) 或母公司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采购需求
1、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新增耕地项目图斑日常变更工作成果经部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审核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肥东县新增耕地项目日常变更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止。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
4、供应商报价包含所有费用(税金、验收、专家评审等各项费用)。
5、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为肥东县新增耕地项目日常变更工作,按期完成并提交符合部占补平衡系统审核要求的成果资料。
四、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自2023年5月30日~6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起可在采购人通过电话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采购人: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许克峰 电话:055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6月2日15:00时,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21室。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15:00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该投标主体投标行为无效。
六、需提交的材料
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所有扫描件或影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材料于2023年6月2日15:00前带至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21室。
七、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实行总价包干,一经中标不得变更。
2、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不符合以上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注:投标人若对询价采购清单中所列参数规格及要求有异议或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在开标前可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询价文件。一经进入询价程序,即视为各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八、评标办法及中标原则
有效最低价中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符合询价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中标的合同价。
九、评审程序
1、开标现场检查报价文件密封完整性;
2、报价文件满足本询价采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格进行审查;
3、在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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