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民政智慧养老服务系统建设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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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民政智慧养老服务系统建设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民政智慧养老服务系统建设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5-30 至 2023-06-07
撰写单位: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盛彦哲
( (略)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民政智慧养老服务系统建设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23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民政智慧养老服务系统建设二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公告中“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将电子备份文件密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供应商在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前须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提交或提交不全的响应无效,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前须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变更为“地点: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将电子备份文件密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供应商须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提交或提交不全的响应无效。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31日 11时2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领取截止时间调整至2023年6月7日16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 址: 市府东路宝地城B区1-1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盛彦哲
电 话: 041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民政智慧养老服务系统建设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5-30 至 2023-06-07
撰写单位: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盛彦哲
( (略)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民政智慧养老服务系统建设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23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民政智慧养老服务系统建设二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公告中“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将电子备份文件密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供应商在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前须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提交或提交不全的响应无效,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前须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变更为“地点: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将电子备份文件密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供应商须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提交或提交不全的响应无效。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31日 11时2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领取截止时间调整至2023年6月7日16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 址: 市府东路宝地城B区1-1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盛彦哲
电 话: 041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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