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滨湖区第三批环卫一体化作业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滨湖区第三批环卫一体化作业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BHJYJF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滨湖区第三批环卫一体化作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部分.合同书:七、质量与考核 | 3. 环卫保洁工作的日常检查与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一《环卫保洁工作的日常检查与考核标准》。 | 3. 环卫保洁工作的日常检查与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一《滨湖区环卫一体化作业质量检查考核标准》。 |
2 | 第四部分.合同书:十、奖惩 | 1.*方自觉接受*方和专业管理机构的服务质量考核,不满足下列规定的情况的,扣除10%的作业经费: (1)建立完善临时工分配保障机制,临时工月均收入 (略) 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2)规范劳动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 (3)保洁工作人员年龄要求:女性保洁人员不超过55周岁,男性保洁人员不超过60周岁; (4)专业环卫作业车辆需加载*方监管系统GPS,并接受监管平台监控。 2.无主垃圾清运按照下列标准扣除作业经费,日常作业期间无主垃圾停留时间超过48小时发现一处一次扣500元,各种重大活动保障期间未即刻清运,发现一处一次扣1000元。 3.对*方因养护管理不当,受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和上级领导点名批评的,视情节扣除一定的养护经费,其中:群众举报经查实的,按1000~3000元/次扣除养护经费;媒体曝光后经查实的,按3000~5000元/次扣除养护经费;上级领导点名批评的,按3000~5000元/次扣除养护经费,情节严重的按5000~10000元/次扣除养护经费。 4.对作业质量考核达到优秀级次的,*方可给予*方适当奖励。 | 删除本段内容。 |
3 | (六)人员配备表(格式) | 注:如投标供应商存在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供应商中标资格。 | 注: 1、如投标供应商存在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供应商中标资格。 2、如投标供应商提供(十一)承诺书三的,上表仅需填写评分相关人员信息。 |
4 | (七)机械设备配备表(格式) | 注:如投标供应商存在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供应商中标资格。 | 注: 1、如投标供应商存在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供应商中标资格。 2、如投标供应商提供(十一)承诺书三的,上表仅需填写评分相关机械设备。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如原采购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作相应修改。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 址: (略) 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
联系方式: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建圆建方 (略)
地 址: (略) 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
联系方式: 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立依、刘婷婷
电 话: 0510-*
江苏建圆建方 (略)
2023年5月3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BHJYJF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滨湖区第三批环卫一体化作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部分.合同书:七、质量与考核 | 3. 环卫保洁工作的日常检查与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一《环卫保洁工作的日常检查与考核标准》。 | 3. 环卫保洁工作的日常检查与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一《滨湖区环卫一体化作业质量检查考核标准》。 |
2 | 第四部分.合同书:十、奖惩 | 1.*方自觉接受*方和专业管理机构的服务质量考核,不满足下列规定的情况的,扣除10%的作业经费: (1)建立完善临时工分配保障机制,临时工月均收入 (略) 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2)规范劳动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 (3)保洁工作人员年龄要求:女性保洁人员不超过55周岁,男性保洁人员不超过60周岁; (4)专业环卫作业车辆需加载*方监管系统GPS,并接受监管平台监控。 2.无主垃圾清运按照下列标准扣除作业经费,日常作业期间无主垃圾停留时间超过48小时发现一处一次扣500元,各种重大活动保障期间未即刻清运,发现一处一次扣1000元。 3.对*方因养护管理不当,受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和上级领导点名批评的,视情节扣除一定的养护经费,其中:群众举报经查实的,按1000~3000元/次扣除养护经费;媒体曝光后经查实的,按3000~5000元/次扣除养护经费;上级领导点名批评的,按3000~5000元/次扣除养护经费,情节严重的按5000~10000元/次扣除养护经费。 4.对作业质量考核达到优秀级次的,*方可给予*方适当奖励。 | 删除本段内容。 |
3 | (六)人员配备表(格式) | 注:如投标供应商存在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供应商中标资格。 | 注: 1、如投标供应商存在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供应商中标资格。 2、如投标供应商提供(十一)承诺书三的,上表仅需填写评分相关人员信息。 |
4 | (七)机械设备配备表(格式) | 注:如投标供应商存在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供应商中标资格。 | 注: 1、如投标供应商存在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供应商中标资格。 2、如投标供应商提供(十一)承诺书三的,上表仅需填写评分相关机械设备。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如原采购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作相应修改。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 址: (略) 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
联系方式: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建圆建方 (略)
地 址: (略) 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
联系方式: 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立依、刘婷婷
电 话: 0510-*
江苏建圆建方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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