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投·臻樾府(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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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投·臻樾府(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新投·臻樾府(投资建设一体化)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1001

各投标人:

现就新投·臻樾府(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 10.11.本项目如有雷同处理依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18〕12号)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29号)” 予以删除。

2、第二章第二节投标须知第3.4.5款第(1)项,即“(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予以删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附件2-1)、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附件2-2)、投标保证保险(凭证)(附件2-3)中的“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条款予以相应删除。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暂时无法开展开(评)标活动,本项目调整在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展开(评)标活动,地址: (略) 长乐区首占新区财富中心1#1A楼7-8层,联系电话:0591—*。招标文件中有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和地址的,以此条为准。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或之前所发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新投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日期:2023年5月31日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新投·臻樾府(投资建设一体化)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1001

各投标人:

现就新投·臻樾府(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 10.11.本项目如有雷同处理依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18〕12号)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29号)” 予以删除。

2、第二章第二节投标须知第3.4.5款第(1)项,即“(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予以删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附件2-1)、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附件2-2)、投标保证保险(凭证)(附件2-3)中的“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条款予以相应删除。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暂时无法开展开(评)标活动,本项目调整在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展开(评)标活动,地址: (略) 长乐区首占新区财富中心1#1A楼7-8层,联系电话:0591—*。招标文件中有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和地址的,以此条为准。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或之前所发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新投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日期: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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