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地下水污染治理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招标变更
龙游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地下水污染治理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招标变更
(国企)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游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地下水污染治理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的更正公告3
一、 更正人名称: (略)
二、 采购项目名称: 龙游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地下水污染治理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LYGQ*-1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3-05-06
五、更正理由: 供应商资格要求、评分细则、开标时间修改。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第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声誉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4、供应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5、信用记录的使用 5.1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第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声誉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4、供应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6、信用记录的使用 6.1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2 |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评分细则:综合能力评价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方为有相关业务范围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加盖公章即得3分。证书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国家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表彰的得3分;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表彰的得2分;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表彰的得1分。不累计得分,最高得3分。 3.投标人获得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咨询服务认证证书的,认证为一级的得2分,认证为二级的得1分,未取得认证的不得分。投标方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该项即得2分。 注: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书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国家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表彰的得3分;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表彰的得2分;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表彰的得1分。不累计得分,最高得3分。 3.投标人获得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咨询服务认证证书的,认证为一级的得2分,认证为二级的得1分,未取得认证的不得分。投标方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该项即得2分。 注: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开标时间 | 2023年 6 月 6 日14:30时 | 2023年 6 月19日14:30时 |
七、备注: (略) 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发布的更正内容为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衢州新诚 (略)
联系人: 潘女士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龙游县向阳世家68幢2楼
2、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人: 周馨雨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龙游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国企)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游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地下水污染治理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的更正公告3
一、 更正人名称: (略)
二、 采购项目名称: 龙游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地下水污染治理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LYGQ*-1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3-05-06
五、更正理由: 供应商资格要求、评分细则、开标时间修改。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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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第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声誉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4、供应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5、信用记录的使用 5.1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第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声誉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4、供应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6、信用记录的使用 6.1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2 |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评分细则:综合能力评价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方为有相关业务范围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加盖公章即得3分。证书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国家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表彰的得3分;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表彰的得2分;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表彰的得1分。不累计得分,最高得3分。 3.投标人获得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咨询服务认证证书的,认证为一级的得2分,认证为二级的得1分,未取得认证的不得分。投标方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该项即得2分。 注: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书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国家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表彰的得3分;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表彰的得2分;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表彰的得1分。不累计得分,最高得3分。 3.投标人获得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咨询服务认证证书的,认证为一级的得2分,认证为二级的得1分,未取得认证的不得分。投标方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该项即得2分。 注: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开标时间 | 2023年 6 月 6 日14:30时 | 2023年 6 月19日14:30时 |
七、备注: (略) 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发布的更正内容为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衢州新诚 (略)
联系人: 潘女士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龙游县向阳世家68幢2楼
2、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人: 周馨雨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龙游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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