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助物资设备补充、更新项目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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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助物资设备补充、更新项目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应急救助物资设备补充、更新项目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应急救助物资设备补充、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19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

项目名称:应急救助物资设备补充、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应急救助物资设备补充、更新项目主要内容:采购应急救助物资设备,包括手提式防爆灯、潜水泵、吸油围栏、夜视仪、制式充救生衣、制式充气救生衣、高磁堵漏器等设备及售后服务要求和培训。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t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招标公告附件。

方式:投标单位填写获取标书登记表,并将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发送至邮箱(*@*jsct.cn),不接受现场报名。

售价(元):本项目标书售价500元,投标人可 (略) (略) 账号或开标现场支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9日10点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 (略) 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9日10点00分00秒

开标地点 : (略) 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招标人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异议、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地 址: (略) 拱墅区朝晖路122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任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

传 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3. 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地址: (略) 拱墅区朝晖路122号

联系人 :胡军

监督投诉电话:0571-*   

附件信息:

应急救助物资设备补充、更新项目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应急救助物资设备补充、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19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

项目名称:应急救助物资设备补充、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应急救助物资设备补充、更新项目主要内容:采购应急救助物资设备,包括手提式防爆灯、潜水泵、吸油围栏、夜视仪、制式充救生衣、制式充气救生衣、高磁堵漏器等设备及售后服务要求和培训。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t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招标公告附件。

方式:投标单位填写获取标书登记表,并将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发送至邮箱(*@*jsct.cn),不接受现场报名。

售价(元):本项目标书售价500元,投标人可 (略) (略) 账号或开标现场支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9日10点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 (略) 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9日10点00分00秒

开标地点 : (略) 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招标人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异议、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地 址: (略) 拱墅区朝晖路122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任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

传 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3. 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地址: (略) 拱墅区朝晖路122号

联系人 :胡军

监督投诉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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