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网络应急指挥中心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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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网络应急指挥中心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北新区网络应急指挥中心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6-01 至 2023-06-08
撰写单位: (略) (略) 撰写人: 郭权锋
(沈北新区网络应急指挥中心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北新区网络应急指挥中心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增加工程量清单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02日 12时3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基础报价解密及最后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沈北新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
地 址: (略) 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铁西区建设中路18号浅草绿阁商务中心305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权锋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北新区网络应急指挥中心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6-01 至 2023-06-08
撰写单位: (略) (略) 撰写人: 郭权锋
(沈北新区网络应急指挥中心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北新区网络应急指挥中心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增加工程量清单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02日 12时3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基础报价解密及最后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沈北新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
地 址: (略) 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铁西区建设中路18号浅草绿阁商务中心305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权锋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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