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洞桥智能装备小微园洞桥地块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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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洞桥智能装备小微园洞桥地块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

关于洞桥智能装备小微园(洞桥DQ-05-c1地块)(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6-02 13:49:44 阅读:次

洞桥智能装备小微园(洞桥DQ-05-c1地块)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23NBHSWGC06069

致:各投标人

现发布洞桥智能装备小微园(洞桥DQ-05-c1地块)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作如下修改:

1、原澄清修改公告中 时间安排表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4日16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6日09时0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2023年6月6日09时00分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5日16时00分

修改为: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8日16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0日09时0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0日09时00分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9日16时00分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时间安排表中的时间节点同步修改。

3、原招标文件中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元”。

4、原招标文件第16页“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各专业费率下限(场地平整2.9%;大面积塘渣回填1.01%;建筑、围护8.29%;泵房、消防电、消防水、给排水、泛光照明、通风、电气、消防报警总线、景观给水、景观电气、抗震支架、防火封堵、电梯、智能化工程、光伏发电7.35%;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海绵、交通标识、室外专变电缆沟8.81%;景观、绿化5.77%)”修改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各专业费率下限(场地平整2.89%;大面积塘渣回填2.89%;建筑、围护8.27%;泵房、消防电、消防水、给排水、泛光照明、通风、电气、消防报警总线、景观给水、景观电气、抗震支架、防火封堵、电梯、智能化工程、伏发电7.35%;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海绵、交通标识、室外专变电缆沟8.81%;景观、绿化5.77%) 。

5、原招标文件第39页“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元” 修改为“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元”。

6、原招标文件第39页“投标报价区间为-8%至-13%,即* 元-*元”修改为“投标报价区间为-8%至-13%,即*元-*元”。

7、原招标文件第58页3.5.1(4)“承包人应无条件对通讯、有线电视、煤气、自来水、供电等专业部门工程的施工进行配合,且不计总包配合费和水电等费用。以上各专业部门的各专业工程管道封堵费用、垃圾清理费用等在清单中已考虑(包括供电部门井道预留孔的临时封堵),结算不调整”修改为“承包人应无条件对通讯、有线电视、煤气、自来水、供电等专业部门工程的施工进行配合,且不计总包配合费和水电等费用。以上各专业部门的各专业工程管道封堵、垃圾清理等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包括供电部门井道预留孔的临时封堵),结算不调整”。

8、原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均作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

招标人: (略) 海曙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世明 (略)

备案单位: (略) 海曙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关于洞桥智能装备小微园(洞桥DQ-05-c1地块)(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6-02 13:49:44 阅读:次

洞桥智能装备小微园(洞桥DQ-05-c1地块)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23NBHSWGC06069

致:各投标人

现发布洞桥智能装备小微园(洞桥DQ-05-c1地块)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作如下修改:

1、原澄清修改公告中 时间安排表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4日16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6日09时0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2023年6月6日09时00分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5日16时00分

修改为: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8日16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0日09时0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0日09时00分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9日16时00分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时间安排表中的时间节点同步修改。

3、原招标文件中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元”。

4、原招标文件第16页“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各专业费率下限(场地平整2.9%;大面积塘渣回填1.01%;建筑、围护8.29%;泵房、消防电、消防水、给排水、泛光照明、通风、电气、消防报警总线、景观给水、景观电气、抗震支架、防火封堵、电梯、智能化工程、光伏发电7.35%;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海绵、交通标识、室外专变电缆沟8.81%;景观、绿化5.77%)”修改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各专业费率下限(场地平整2.89%;大面积塘渣回填2.89%;建筑、围护8.27%;泵房、消防电、消防水、给排水、泛光照明、通风、电气、消防报警总线、景观给水、景观电气、抗震支架、防火封堵、电梯、智能化工程、伏发电7.35%;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海绵、交通标识、室外专变电缆沟8.81%;景观、绿化5.77%) 。

5、原招标文件第39页“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元” 修改为“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元”。

6、原招标文件第39页“投标报价区间为-8%至-13%,即* 元-*元”修改为“投标报价区间为-8%至-13%,即*元-*元”。

7、原招标文件第58页3.5.1(4)“承包人应无条件对通讯、有线电视、煤气、自来水、供电等专业部门工程的施工进行配合,且不计总包配合费和水电等费用。以上各专业部门的各专业工程管道封堵费用、垃圾清理费用等在清单中已考虑(包括供电部门井道预留孔的临时封堵),结算不调整”修改为“承包人应无条件对通讯、有线电视、煤气、自来水、供电等专业部门工程的施工进行配合,且不计总包配合费和水电等费用。以上各专业部门的各专业工程管道封堵、垃圾清理等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包括供电部门井道预留孔的临时封堵),结算不调整”。

8、原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均作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

招标人: (略) 海曙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世明 (略)

备案单位: (略) 海曙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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