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科研实验气体及医用氧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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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科研实验气体及医用氧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科研实验气体及医用氧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SZB-2023-3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科研实验气体及医用氧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中“二、货物需求一览表”货物名称(采购文件中涉及到货物名称的相应内容作同步修改)

货物名称:2、医用瓶装二氧化碳;3、医用瓶装氮气;4、医用液氮。

货物名称:2、瓶装二氧化碳;3、瓶装氮气;4、液氮。

2

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中“三、技术规格与配置及其他要求”

▲1、医用瓶装氧气产品符合202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对医用氧气的品质要求。质量具体指标如下:

项 目

标 准

氧含量,(V/V)

≥99.5%

酸碱度

符合规定

一氧化碳含量

符合规定

二氧化碳含量

符合规定

其他气态氧化物质

符合规定

水汽

不高于5mL/瓶

无杂质、无有害气体

符合规定

▲1、医用瓶装氧气产品质量符合2020版《中国药典》二部标准(氧含量≥99.5%标准)。

3

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中“4、质量标准和交货时间方式、验收及责任”第4.1.1点。

4.1.1 中标人保证其货物质量及技术符合要求。

4.1.1 中标人保证其货物质量及技术符合要求,所供医用气体必须有质量检验证明以及合格证。

4

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中“4、质量标准和交货时间方式、验收及责任”第4.1.2点。

4.1.2 中标人提供的医用氧气满足202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对医用氧气的品质要求。

4.1.2 中标人提供的医用氧气满足2020版《中国药典》二部标准(氧含量≥99.5%标准)。

更正日期:2023年6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豪圣 (略)

联系人:陈梦菲、曹剑斌、陈敏娇

联系电话(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刘先成

联系方式(质疑):0571-*

地址: (略) 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A座17楼1706室

2、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质疑):0571-*

地址: (略) 天目山路305号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科研实验气体及医用氧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SZB-2023-3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科研实验气体及医用氧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中“二、货物需求一览表”货物名称(采购文件中涉及到货物名称的相应内容作同步修改)

货物名称:2、医用瓶装二氧化碳;3、医用瓶装氮气;4、医用液氮。

货物名称:2、瓶装二氧化碳;3、瓶装氮气;4、液氮。

2

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中“三、技术规格与配置及其他要求”

▲1、医用瓶装氧气产品符合202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对医用氧气的品质要求。质量具体指标如下:

项 目

标 准

氧含量,(V/V)

≥99.5%

酸碱度

符合规定

一氧化碳含量

符合规定

二氧化碳含量

符合规定

其他气态氧化物质

符合规定

水汽

不高于5mL/瓶

无杂质、无有害气体

符合规定

▲1、医用瓶装氧气产品质量符合2020版《中国药典》二部标准(氧含量≥99.5%标准)。

3

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中“4、质量标准和交货时间方式、验收及责任”第4.1.1点。

4.1.1 中标人保证其货物质量及技术符合要求。

4.1.1 中标人保证其货物质量及技术符合要求,所供医用气体必须有质量检验证明以及合格证。

4

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中“4、质量标准和交货时间方式、验收及责任”第4.1.2点。

4.1.2 中标人提供的医用氧气满足202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对医用氧气的品质要求。

4.1.2 中标人提供的医用氧气满足2020版《中国药典》二部标准(氧含量≥99.5%标准)。

更正日期:2023年6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豪圣 (略)

联系人:陈梦菲、曹剑斌、陈敏娇

联系电话(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刘先成

联系方式(质疑):0571-*

地址: (略) 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A座17楼1706室

2、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质疑):0571-*

地址: (略) 天目山路3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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