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乡镇水厂管网改造及延伸工程南平及大观水厂段答疑补遗文件
南川区乡镇水厂管网改造及延伸工程南平及大观水厂段答疑补遗文件
南川区乡镇水厂管网改造及延伸工程(南平及大观水厂段)
质疑和补遗通知
各投标人:
一、现将质疑通知如下:
1、渝建管〔2022〕238号文,关于《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其中第三条,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金额(扣除建设单位提供担保前已支付的工程款)的10%,同时不得低于履约担保金额。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该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月进度审核工程量仅仅40%进行支付,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文相悖。建议招标人按相关文件调整该项目的付款条款。
答:现将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17.3.1 付款周期”修改为:“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资料,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后,按照审核工程进度造价的80%支付。”
2、渝建管〔2022〕238号文,关于《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其中第三条,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金额(扣除建设单位提供担保前已支付的工程款)的10%,同时不得低于履约担保金额。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该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月进度审核工程量仅仅40%进行支付,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文相悖。建议招标人按相关文件调整该项目的付款条款。
答:现将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17.3.1 付款周期”修改为:“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资料,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后,按照审核工程进度造价的80%支付。”
3、纸质投标保函无范本格式?
答:纸质投标保函无范本,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3.1 付款周期中进度款按当月审核造价的40%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暂定合同价款的 80%;承包人将完整竣工资料交付招标人,决算审计完成收到审计决定书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扣留结算金额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24 个月)满按合同规定递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28 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与“17.3.3(2)价款的支付”中进度款金额不一致,请问进度款以那一个为标准,请明确。
答:现将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17.3.1 付款周期”修改为:“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资料,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后,按照审核工程进度造价的80%支付。”
5、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约定:17.3.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资料,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后,按照审核工程进度造价的 40%支付。但是根据 17.3.3(2)目约定: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 10 日前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不低于 80%)并按约定扣回预付款、质量保证金(如有)及错误修正(如有)后支付承包人。请问,月进度款支付比例以哪个为准,请明示。
答:现将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17.3.1 付款周期”修改为:“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资料,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后,按照审核工程进度造价的80%支付。”
6、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略)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向各区县交易中心下发文件“渝公管〔2022〕22 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招标人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请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为 (略) 交易监督管理局的文件通知?疫情过后,最低价中标,建筑公司举步维艰,恳请把中小微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加上,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答:按照《 (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范本,设置“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条款为可选项,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遗通知:
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补遗清单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不管各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略) 南川区 (略)
二0二三年六月五日
南川区乡镇水厂管网改造及延伸工程(南平及大观水厂段)
质疑和补遗通知
各投标人:
一、现将质疑通知如下:
1、渝建管〔2022〕238号文,关于《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其中第三条,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金额(扣除建设单位提供担保前已支付的工程款)的10%,同时不得低于履约担保金额。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该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月进度审核工程量仅仅40%进行支付,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文相悖。建议招标人按相关文件调整该项目的付款条款。
答:现将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17.3.1 付款周期”修改为:“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资料,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后,按照审核工程进度造价的80%支付。”
2、渝建管〔2022〕238号文,关于《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其中第三条,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金额(扣除建设单位提供担保前已支付的工程款)的10%,同时不得低于履约担保金额。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该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月进度审核工程量仅仅40%进行支付,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文相悖。建议招标人按相关文件调整该项目的付款条款。
答:现将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17.3.1 付款周期”修改为:“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资料,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后,按照审核工程进度造价的80%支付。”
3、纸质投标保函无范本格式?
答:纸质投标保函无范本,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3.1 付款周期中进度款按当月审核造价的40%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暂定合同价款的 80%;承包人将完整竣工资料交付招标人,决算审计完成收到审计决定书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扣留结算金额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24 个月)满按合同规定递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28 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与“17.3.3(2)价款的支付”中进度款金额不一致,请问进度款以那一个为标准,请明确。
答:现将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17.3.1 付款周期”修改为:“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资料,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后,按照审核工程进度造价的80%支付。”
5、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约定:17.3.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资料,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后,按照审核工程进度造价的 40%支付。但是根据 17.3.3(2)目约定: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 10 日前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不低于 80%)并按约定扣回预付款、质量保证金(如有)及错误修正(如有)后支付承包人。请问,月进度款支付比例以哪个为准,请明示。
答:现将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17.3.1 付款周期”修改为:“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资料,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后,按照审核工程进度造价的80%支付。”
6、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略)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向各区县交易中心下发文件“渝公管〔2022〕22 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招标人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请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为 (略) 交易监督管理局的文件通知?疫情过后,最低价中标,建筑公司举步维艰,恳请把中小微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加上,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答:按照《 (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范本,设置“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条款为可选项,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遗通知:
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补遗清单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不管各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略) 南川区 (略)
二0二三年六月五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