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飞灰渣填埋场填埋区HDPE膜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南平市建阳区飞灰渣填埋场填埋区HDPE膜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建阳区飞灰(渣)填埋场填埋区HDPE膜采购及安装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政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建阳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05日 16:2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5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6月0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燕谋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9-*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政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东路1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大厦B座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9-*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ZCM[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建阳区飞灰(渣)填埋场填埋区HDPE膜采购及安装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6-02,更正为:2023-06-1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6-16 09:00:00,更正为:2023-06-21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6-16 09:00:00,更正为:2023-06-21 09:00:00。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四)、6、其他要求-3)、本次提供的所有产品需具有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和CMA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与本项目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致的原件供采购人核查,未能提供原件或原件与响应文件所附复印件不一致的,按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将不予签订合同,取消其成交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且须负责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更正为:本次投标人提供的HDPE膜需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2关于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更正为: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05日
无
名称: (略) (略) 政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东路169号
联系方式:0599-*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大厦B座6层
联系方式:0599-*
项目联系人:刘燕谋
电话:0599-*
(略) (略)
2023年06月05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建阳区飞灰(渣)填埋场填埋区HDPE膜采购及安装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政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建阳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05日 16:2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5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6月0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燕谋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9-*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政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东路1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大厦B座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9-*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ZCM[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建阳区飞灰(渣)填埋场填埋区HDPE膜采购及安装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6-02,更正为:2023-06-1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6-16 09:00:00,更正为:2023-06-21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6-16 09:00:00,更正为:2023-06-21 09:00:00。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四)、6、其他要求-3)、本次提供的所有产品需具有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和CMA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与本项目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致的原件供采购人核查,未能提供原件或原件与响应文件所附复印件不一致的,按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将不予签订合同,取消其成交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且须负责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更正为:本次投标人提供的HDPE膜需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2关于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更正为: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05日
无
名称: (略) (略) 政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东路169号
联系方式:0599-*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大厦B座6层
联系方式:0599-*
项目联系人:刘燕谋
电话:0599-*
(略) (略)
2023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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