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2023年补充耕地项目比选公告
大邑县2023年补充耕地项目比选公告
???????????大邑县2023年补充耕地项目勘测设计、规划编制全部内容(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 (略)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自然资业务[2023]12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成都西岭文旅 (略)
?2.2 建设地点: 大邑县晋原街道、青霞街道、沙渠街道、王泗镇、安仁镇、悦来镇、新场镇。
?2.3 项目规模: 对晋原街道、青霞街道等七个镇街完成新增耕地面积约2100亩建设。
?2.4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7月
?2.5 项目总投资: 95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95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个(0-10?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2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至少1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彩印件、职称评定表、任职文件及网站查询截图)。注:1、拟任本项目人员提供本单位须为其缴纳最近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的须提供相关证明;2、以上人员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查询网络查询截图。。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提供比选申请文件获取期间的《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登记, (略) (略) 场主体信用招标代理查询截图;2、申请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以招标公告、公 (略)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内容应完整一致。比选申请文件中所有内容须有效清晰,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3、中选单位人员需持比选申请文件中证件原件进行真伪核验通过后方可签定招标代理合同。。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6月09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成都西岭文旅 (略)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 范宇
电 话: ? *
传 真:
?2023年06月06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大邑县2023年补充耕地项目勘测设计、规划编制全部内容(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 (略)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自然资业务[2023]12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成都西岭文旅 (略)
?2.2 建设地点: 大邑县晋原街道、青霞街道、沙渠街道、王泗镇、安仁镇、悦来镇、新场镇。
?2.3 项目规模: 对晋原街道、青霞街道等七个镇街完成新增耕地面积约2100亩建设。
?2.4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7月
?2.5 项目总投资: 95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95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个(0-10?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2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至少1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彩印件、职称评定表、任职文件及网站查询截图)。注:1、拟任本项目人员提供本单位须为其缴纳最近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的须提供相关证明;2、以上人员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查询网络查询截图。。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提供比选申请文件获取期间的《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登记, (略) (略) 场主体信用招标代理查询截图;2、申请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以招标公告、公 (略)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内容应完整一致。比选申请文件中所有内容须有效清晰,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3、中选单位人员需持比选申请文件中证件原件进行真伪核验通过后方可签定招标代理合同。。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6月09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成都西岭文旅 (略)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 范宇
电 话: ? *
传 真:
?2023年06月06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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