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庆元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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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庆元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略) 庆元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补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标段编号为A*20020 (略) 庆元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8.4.1 “履约担保”中“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修改为“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合同履约服务期”

2.招标文件第130页专用条款8.4.2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中“本项目招标总工期72个月(含设计工期)”修改为“本项目招标总工期2192个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3.招标文件第143页专用条款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3)其它费用中“②工程保险费:按承包人提交的保险费付款凭证按实支付。预算审定价出具后当月计入工程进度款,一次性支付,承包人投保农民工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按实报销,但最高不超过经审定预算价中相应的保险费总额,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担。”修改为“②工程保险费:承包人投保农民工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具体详见专用条款第18条保险,并按发包人要求提交保险费付款凭证。”

4.招标文件第146页专用条款第18条保险调整如下:

18.1.1 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4)保险金额: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应在项目所在地购买)。”修改为“由承包人负责投保(承包人应在项目所在地购买)”。

18.1.2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中“投保人:承包人”修改为“投保人:发包人”,保险金额: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应在项目所在地购买)修改为“保险金额:由发包人负责投保”

18.4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修改为“除专用条款18.1、18.2、18.3已约定的保险外,其他保险由承包人负责投保,保险费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

5.招标文件第148页专用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中删除“21.1浙江庆元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中①施工测量控制网建立②施工期地质预报、地质灾害排查及评估服务,由发包人另行委托专业的承包商实施,实施的费用由浙江庆元抽水蓄能电站整体枢纽建筑物所有工程施工承包人(设备标除外)共同承担,相应费用在承包人的工程费用内扣除,按各标段枢纽建筑物概算价占浙江庆元抽水蓄能电站整体枢纽建筑物概算价(设备标除外)的比例分摊”

6.招标文件第153页专用条款第21.8条补充条款中增加“土建中心试验室、物探中心试验室、金属结构试验室承担或提供的本标段施工自检,所需的检验试验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内、由承包人承担。土建中心试验室、物探中心试验室、金属结构试验室承担或提供的本标段所需的平行检测、第三方检测服务,产生的检验试验费用由本标段承包人承担,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每月月末按照监理人审核后的试验检测数量,检验、试验费用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该部分检验试验费用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试验室。

7.招标文件第153页专用条款第21.8条补充条款中增加发包人在工地现场建立的第三方试验室(土建、金属、物探)的试验室用房由承包人提供,计入工程费用;第三方试验室所需相关检测仪器、设备等均由第三方试验室单位自行配置。

8.招标文件第154页专用条款21.8第三方质量检测中“(4)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工艺验证性试验检测等需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均由第三方试验室(土建、金属、物探)承担。”修改为“(4)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工艺验证性试验检测等需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平行检测、第三方检测服务均由第三方试验室(土建、金属、物探)承担,施工单位自检由施工单位自建试验室或由发包人第三方试验室(土建、金属、物探)承担,如由发包人第三方试验室(土建、金属、物探)承担的必须经过发包人确认同意。”

9.招标文件第154页专用条款21.8第三方质量检测中“(5)锚杆质量检测、大坝建基面岩体质量声波检测、固结灌浆质量检测、帷幕灌浆质量检测、洞壁围岩岩体质量弹性波检测、洞室围岩松动圈声波检测、钢筋混凝土衬砌质量雷达检测、钢衬接触灌浆质量冲击回波检测、岩锚梁及新浇混凝土爆破振动监测等物探试验检测项目均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试验室进行。试验检测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不需报价”修改为“(5)锚杆质量检测、大坝建基面岩体质量声波检测、固结灌浆质量检测、帷幕灌浆质量检测、洞壁围岩岩体质量弹性波检测、洞室围岩松动圈声波检测、钢筋混凝土衬砌质量雷达检测、钢衬接触灌浆质量冲击回波检测、岩锚梁及新浇混凝土爆破振动监测等物探试验检测项目均在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试验室进行”

10.招标文件第181页发包人要求1.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72个月”修改为“计划工期:2192个日历天

11.招标文件另册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第1.12.2款 保险费用“(3)承包人管辖区内的第三者责任险应由承包人,根据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责任和内容与本章预算《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专项列报。”修改为“(3)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12.招标文件另册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第2.16 款计量和支付(1) 现场施工测量中删除“本项目的施工测量控制网建立由发包人另行委托专业的承包商实施,实施的费用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在承包人的工程费用内扣除”。

13.招标文件第137页第13. (略) 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水泥 (略) 除税信息价”修改为“《质监与造价》(庆元)除税信息价。”如下表: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价格(元)

A原价

B运杂费

C运输保险费(A*0.6%)

D采购及保管费(A+B+C)*2.8%

E预算价格(A+B+C+D)

X运距(km)

Y运输单价(元/t.km)

Z装卸 (元/t)

小计(X*Y+Z)

1

水泥

t

《质监与造价》(庆元)除税信息价

庆元县到工地

/

/

/

/

/

/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浙江 (略)

招标代理人:万邦 (略)

备 案 单 位: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期: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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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pdf

(略) 庆元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补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标段编号为A*20020 (略) 庆元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8.4.1 “履约担保”中“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修改为“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合同履约服务期”

2.招标文件第130页专用条款8.4.2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中“本项目招标总工期72个月(含设计工期)”修改为“本项目招标总工期2192个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3.招标文件第143页专用条款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3)其它费用中“②工程保险费:按承包人提交的保险费付款凭证按实支付。预算审定价出具后当月计入工程进度款,一次性支付,承包人投保农民工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按实报销,但最高不超过经审定预算价中相应的保险费总额,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担。”修改为“②工程保险费:承包人投保农民工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具体详见专用条款第18条保险,并按发包人要求提交保险费付款凭证。”

4.招标文件第146页专用条款第18条保险调整如下:

18.1.1 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4)保险金额: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应在项目所在地购买)。”修改为“由承包人负责投保(承包人应在项目所在地购买)”。

18.1.2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中“投保人:承包人”修改为“投保人:发包人”,保险金额: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应在项目所在地购买)修改为“保险金额:由发包人负责投保”

18.4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修改为“除专用条款18.1、18.2、18.3已约定的保险外,其他保险由承包人负责投保,保险费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

5.招标文件第148页专用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中删除“21.1浙江庆元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中①施工测量控制网建立②施工期地质预报、地质灾害排查及评估服务,由发包人另行委托专业的承包商实施,实施的费用由浙江庆元抽水蓄能电站整体枢纽建筑物所有工程施工承包人(设备标除外)共同承担,相应费用在承包人的工程费用内扣除,按各标段枢纽建筑物概算价占浙江庆元抽水蓄能电站整体枢纽建筑物概算价(设备标除外)的比例分摊”

6.招标文件第153页专用条款第21.8条补充条款中增加“土建中心试验室、物探中心试验室、金属结构试验室承担或提供的本标段施工自检,所需的检验试验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内、由承包人承担。土建中心试验室、物探中心试验室、金属结构试验室承担或提供的本标段所需的平行检测、第三方检测服务,产生的检验试验费用由本标段承包人承担,在投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每月月末按照监理人审核后的试验检测数量,检验、试验费用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该部分检验试验费用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试验室。

7.招标文件第153页专用条款第21.8条补充条款中增加发包人在工地现场建立的第三方试验室(土建、金属、物探)的试验室用房由承包人提供,计入工程费用;第三方试验室所需相关检测仪器、设备等均由第三方试验室单位自行配置。

8.招标文件第154页专用条款21.8第三方质量检测中“(4)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工艺验证性试验检测等需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均由第三方试验室(土建、金属、物探)承担。”修改为“(4)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工艺验证性试验检测等需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平行检测、第三方检测服务均由第三方试验室(土建、金属、物探)承担,施工单位自检由施工单位自建试验室或由发包人第三方试验室(土建、金属、物探)承担,如由发包人第三方试验室(土建、金属、物探)承担的必须经过发包人确认同意。”

9.招标文件第154页专用条款21.8第三方质量检测中“(5)锚杆质量检测、大坝建基面岩体质量声波检测、固结灌浆质量检测、帷幕灌浆质量检测、洞壁围岩岩体质量弹性波检测、洞室围岩松动圈声波检测、钢筋混凝土衬砌质量雷达检测、钢衬接触灌浆质量冲击回波检测、岩锚梁及新浇混凝土爆破振动监测等物探试验检测项目均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试验室进行。试验检测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不需报价”修改为“(5)锚杆质量检测、大坝建基面岩体质量声波检测、固结灌浆质量检测、帷幕灌浆质量检测、洞壁围岩岩体质量弹性波检测、洞室围岩松动圈声波检测、钢筋混凝土衬砌质量雷达检测、钢衬接触灌浆质量冲击回波检测、岩锚梁及新浇混凝土爆破振动监测等物探试验检测项目均在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试验室进行”

10.招标文件第181页发包人要求1.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72个月”修改为“计划工期:2192个日历天

11.招标文件另册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第1.12.2款 保险费用“(3)承包人管辖区内的第三者责任险应由承包人,根据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责任和内容与本章预算《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专项列报。”修改为“(3)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12.招标文件另册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第2.16 款计量和支付(1) 现场施工测量中删除“本项目的施工测量控制网建立由发包人另行委托专业的承包商实施,实施的费用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在承包人的工程费用内扣除”。

13.招标文件第137页第13. (略) 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水泥 (略) 除税信息价”修改为“《质监与造价》(庆元)除税信息价。”如下表: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价格(元)

A原价

B运杂费

C运输保险费(A*0.6%)

D采购及保管费(A+B+C)*2.8%

E预算价格(A+B+C+D)

X运距(km)

Y运输单价(元/t.km)

Z装卸 (元/t)

小计(X*Y+Z)

1

水泥

t

《质监与造价》(庆元)除税信息价

庆元县到工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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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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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浙江 (略)

招标代理人:万邦 (略)

备 案 单 位: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期: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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