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26国道嵊泗段改建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关于526国道嵊泗段改建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关于526国道嵊泗段改建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526国道嵊泗段改建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G2023-26-1117)做出以下修改:
1.P4页删去“(5)其他要求:见附录6”。
2.P6页 删去“(6)对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再开启入围投标人的报价文件。(6)对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再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
3.P31页 删去“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要求:(1)对于施工组织设计等主观评分项,以0.5分为分割点,即评分依次为0、0.5、1、1.5、2……等。评审内容缺项的该项得0分”。
4.P90页 标签承诺修改为“鉴于本项 (略) (略) 嵊泗县本岛,嵊泗县为离上海沈家湾码头35km的一个海岛旅游小县城,往返均需乘坐渡轮,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均需从外地用渡轮拉回,本工程含约2.5km的沥青混凝土面层,其中沥青上面层为SMA沥青面层,下面层为AC-16沥青面层,另本岛土地资源有限及环保要求只允许有一座沥青拌和站,现本岛一座沥青拌合站产权属 (略) ,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进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我单位承诺,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取得沥青拌合站的租赁或代加工协议,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东海大道5183号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方工、高工
联系方式:*、*
2023年06月05日
关于526国道嵊泗段改建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526国道嵊泗段改建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G2023-26-1117)做出以下修改:
1.P4页删去“(5)其他要求:见附录6”。
2.P6页 删去“(6)对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再开启入围投标人的报价文件。(6)对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再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
3.P31页 删去“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要求:(1)对于施工组织设计等主观评分项,以0.5分为分割点,即评分依次为0、0.5、1、1.5、2……等。评审内容缺项的该项得0分”。
4.P90页 标签承诺修改为“鉴于本项 (略) (略) 嵊泗县本岛,嵊泗县为离上海沈家湾码头35km的一个海岛旅游小县城,往返均需乘坐渡轮,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均需从外地用渡轮拉回,本工程含约2.5km的沥青混凝土面层,其中沥青上面层为SMA沥青面层,下面层为AC-16沥青面层,另本岛土地资源有限及环保要求只允许有一座沥青拌和站,现本岛一座沥青拌合站产权属 (略) ,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进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我单位承诺,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取得沥青拌合站的租赁或代加工协议,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东海大道5183号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方工、高工
联系方式:*、*
2023年06月0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